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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是什么

2023-10-01 17: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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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dim

法律分析: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则负有服从的义务。行政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组织实施的所有“生效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法律行为。行政行为一般取狭义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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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名词解释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依法行使其行政管理职权,而对外部作出的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例如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处罚行为等。是行政主体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1)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即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实施的行为;(2)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即行政主体的行为所引起的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而非民事法律关系或其他法律关系;(3)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即行政主体的相应行为能对作为行政相对人的个人、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的影响,这种影响可能对行政相对人是有利的,也可能是不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2023-09-10 09:16:531

行政行为有哪些

问题一: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给付、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行政裁决等。以上是主要的具体行政行为。 问题二: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有:  (1)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  赋予一定的权益具体表现为赋予相对方一种法律上的权能、权利或利益。科以一定的义务是指行政主体通过一定方式命令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  剥夺权益是指使行政相对人原有的法律上的权能或权利、利益丧失,如吊销执照。免除义务,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表现为对相对人原来所负有的义务予以解除,不再要求其继续履行义务。  (3)变更法律地位  变更法律地位是指行政行为对相对人原来存在的法律地位予以改变。  (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确认法律事实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是否存在,依法予以确认。确认法律地位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及存在范围的认定。 问题三: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给付、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行政裁决等。以上是主要的具体行政行为。 问题四:行政行为的概念是什么?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的概念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 (2)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 (3)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 (1)主体合法 所谓主体合法是指作出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并且该行政主体应当是依法设置的行政机关或是依法被授予行政职权的组织。 由于行政行为通常是由行政主体的具体工作人员实施的,因此这些工作人员应具备法定条件,才能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性。另外,主体合法除了要求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以外,还要求其行为必须在权限范围内。若行政主体的行为超出其权限范围,则其行为不合法。 (2)内容合法 内容合法要求: A.行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有充分的事实根据。 B.行为有明确的依据,正确适用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C.行为必须公正、合理,符合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 (3)程序合法 程序是实施行政行为所经过的步骤、时限方式等。任何行政行为均须通过一定的程序表现出来,没有脱离程序的行政行为。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影响着行政行为实体的合法性。程序合法要求: A.行政行为符合行政程序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B.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的步骤和顺序。 (4) 行为必须在行政机关的权限内,越权无效 (5)符合法定形式 问题五:行政行为有哪些种类? 100分 一、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无偿和强制地取得相对人财物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征用 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相对人财产或者劳务,并给予相对人适当补偿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行政给付 行政给付,也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 四、行政奖励 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物质或者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国家科学技术奖励。 五、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的审查与裁决的行为。 行政裁决的具体情形 1.违反行政管理的行为造成的损害赔丹争议 2.土地、矿产、草原等自然资源权属争议 3.国有资产产权争议 4.拆迁补偿安置争议 5.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争议 问题六:请问,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有什么区别?谢谢它们所表达的意思一样吗?谢谢。 行政行为包括具体行为行为,还包括抽象行政行为 问题七:人民 *** 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系列有共同特征的行政措施的总和。所谓共同特征,是指该种行政措施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特定事项做出的能产生行政法律后果的行为。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简而言之,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有四个要素: 1.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这是主体要素。不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一般不是行政行为。但是,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实施的行为,也可能是行政行为。 2.是行使行政权力所为的单方行为,这是成立要素。即该行为无需对方同意,仅行政机关单方即可决定,且决定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对方负有服从的义务,如果不服从,该行为可以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税务机关决定某企业应纳所得税税额,纳税人应当执行,如果不执行,税务机关有权从其银行账户中划拨。如果纳税人不服,也必须首先按决定纳税,然后申诉或起诉。 3.是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这是对象要素。“特定”是指某公民或某组织。如甲打乙造成轻微伤害,行政机关为保护乙的权利而拘留了甲,该行为是对甲、乙作出的,甲、乙即为特定的公民。 叮  4.是作出有关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行为,这是内容要素。如专利局将某项发明的专利证书授予了甲企业,该企业即获得了该项发明的专利权 问题八: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 确定力:既一旦做出不得随意变更,以确保不会出现朝令夕改。 执行力:既行政行为做出的行政主体有法律依据执行此锭政行为。 约束力:既行政行为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 公定力: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
2023-09-10 09:17:591

行政行为是什么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特征是: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是在行政合同行为中,在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解除与履行等诸方面,行政主体均具有与民事合同不同的单方意志性。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 强制执行 。这种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行政行为的强制性,就无法实现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   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行政主体所追求的是国际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对公共利益的集合、维护和分配,应当是无偿的。当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特别公共负担,或者分享了特殊公共利益时,则应该有偿的,这就是公平负担和利益负担的问题。 《 行政许可法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 法规 、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2023-09-10 09:18:091

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

一、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1、行政行为指的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依法行使其行政管理职权,而对外部作出的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例如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处罚行为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第五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未经申请人同意,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专家评审等的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申请人前述信息的,允许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任何人。二、行政行为有哪些特征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2、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3、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务必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
2023-09-10 09:18:181

行政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赔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2023-09-10 09:18:281

行政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2、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3、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4、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5、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行为。6、单方行政行为与多方行政行为。除了以上的行政行为外,还包括附条件行政行为与不附条件行政行为,实体性行政行为与程序性行政行为等多种类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23-09-10 09:18:591

行政行为的内容包括哪些

行政行为的内容如下: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对象,就特定的事项所作出的处理决定。2、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形式、程序、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法实施而作出的行政行为。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仅仅规定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幅度和种类等等,由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何适用法律而作出的行政行为。3、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应申请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行为以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条件,行使行政权力而作出的行政行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主动行使行政权力而作出的行政行为。4、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5、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行为。6、单方行政行为与多方行政行为。除了以上的行政行为外,还包括附条件行政行为与不附条件行政行为,实体性行政行为与程序性行政行为等多种类别。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受领之时生效和即时生效的规则,是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发生时间,一般为告知之时。这是各国行政法上的通行做法。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则负有服从的义务。行政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组织实施的所有“生效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法律行为。行政行为一般取狭义解。
2023-09-10 09:19:111

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

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行政行为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受领之时生效和即时生效的规则,是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发生时间,一般为告知之时。这是各国行政法上的通行做法。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则负有服从的义务。行政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组织实施的所有生效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法律行为。行政行为一般取狭义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什么行政行为合法的一般条件如下: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行政机关合法指实施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必须依法成立,并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人员合法,行政行为总是通过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具体实施,这些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方有效。委托合法是指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基于实施行政活动的需要,依法委托 社会团体或群众组织、公民个人代表行政机关实施某种行政活动;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任何行政职权都有一定的限度,法律在确定行政主体的职权时,在地域、时间等方面设定了各种限度,这些限度是行政主体所不能超越的;3、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适当,行政行为所涉及到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这些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处理,均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行政行为的实施都要经过一定的程序表现出来,没有脱离行政程序而存在的行政行为。
2023-09-10 09:19:461

简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如下:1、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行政行为的特征如下: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2、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3、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4、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处理】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经审查认为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第七十条【撤销判决和重作判决】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
2023-09-10 09:20:462

简述行政行为的分类

1.以行政行为的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范围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2.以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包括拘束力、公定力、执行力,其中执行力这种行政强制执行是由行政机关依职权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形式,不需要事先得到法院的判决。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1、拘束力.这是指行政行为具有法律规定的或行政机关所决定的法律效果,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都必须尊重并遵守之。行政机关有执行所作出行政行为的义务,行政相对人也必须履行行政行为所规定的义务,而不能以这样或那样的借口予以推诿、拖延。2、公定力。这是指行政行为即使被认为是违法的,在有权机关予以撤销或变更之前,行政相对人及其他人都不能以任何借口否认其存在,都必须姑且视其具有行政行为的效力。也就是说,只要行政相对人没有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由有权行政机关作出撤销变更行政行为的决定,或确认该行为违法,也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判决或部分撤销判决,那么行政行为即使违法,在事实上也依然具有效力。3、执行力。这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当行政相对人不履行其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时,行政机关可依法强制其实现该义务的履行。这种行政强制执行是由行政机关依职权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形式,不需要事先得到法院的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2023-09-10 09:21:001

行政行为的7类行为

行政行为的7类行为:1、行政征收;2、行政征用;3、行政给付;4、行政奖励;5、行政裁决;6、行政处罚;7、行政确认。行政行为分类含义依据不同的标准对行政行为的划分:1、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2、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3、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4、附款行政行为与无附款行政行为;5、要式行政行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6、授益行政行为与不利行政行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1、依职权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直接依法定职权实施的行政行为;2、应请求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在相对人提出申请后依法实施的行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1、依职权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直接依法定职权实施的行政行为;2、应请求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在相对人提出申请后依法实施的行为。授益行政行为与不利行政行为:1、是指设定或确认权益,或者减免义务的行为;2、是指设定或确认义务,或者限制,剥夺或拒绝确认权益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3-09-10 09:21:121

行政行为具有哪些特征

政行为的特征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和其他国家机关的行为相比较,主要具有下述特征:1从属法律性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从而必须从属于法律。2裁量性行政行为虽然必须依法而行,必须有法律根据。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应该将行政行为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细节都予以严密地规范,并不意味着行政机关只能机械地按照法律预先设计的具体路线、途径、方式行事,而不能有任何的自行选择、裁量,不能有任何自己的主动性参与其间。具有一定裁量性是行政行为的又一个特征,这是由它的权力因素的特点所决定的。行政行为主要是针对未来,其许可、批准、禁止、免除通常都涉及行政相对方未来的权利、义务,特别是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就未来的事项作出预见性规定,从而不能不具有更多的自由裁量因素。行政行为的自由裁量性与从属法律性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矛盾的对立统一。3单方意志性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国家行政权的行为。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只要是在行政组织法或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内,即可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而无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和征得相对方的同意。4效力先定性所谓效力先定,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后,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在没有被国家有权机关宣布为违法无效之前,对行政机关本身和相对方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都具有拘束力,任何个人或团体都必须遵守和服从。5强制性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实施的行为,故其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行政行为的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的。
2023-09-10 09:21:221

行政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主要特征 (1) 从属法律性;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注意立法行为与行政行为的区别,立法行为是创制法律规范而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规范。 (2) 裁量性;行政行为具有自由裁量的余地 (3) 单方意志性;行政主体可以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行政行为,而无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 (4) 效力先定性;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 (5) 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
2023-09-10 09:21:363

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有:1、省级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权属复议决定;2、国务院的复议决定,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出入境管理法规定上级公安机关的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受公安机关拘留处罚的公民对处罚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的裁决,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面说的两种与第一种是有很大不同的,第一种是必经的程序,而后二种则属于任意性规则,既可以选择由行政机关进行最终裁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2023-09-10 09:21:571

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

一、行政违法依主体可分为两类:(1)职务过错,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2)行政过错,即公民和法人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二、按照违法程度分为以下几类:(1)实质性行政违法,指不具备行政行为实质要件的行政违法,如主体不合格、内容不合法、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2)形式性行政违法,指不具备行闭做政行为形式要件的行政违法,如行为的作出不符合法定程序、行为的表现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等。三、根据违法的范围可以分为:(1)内部行政违法,指内部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如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越级指挥(2)外部行政违法,指外部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租掘如公安机关非法拘留公民。四根据违法的形式可以分为:(1)作为行政违法,积极地作出行政法律规范所禁止的行为,(2)不作为行政违法,表现为拒不作出行政法规范所要求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轿型衡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2023-09-10 09:22:071

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

行政违法行为是指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应当受到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行为。1、吸毒2、违规建设建筑3、偷税4、逃避追缴税款5、抗税行为6、行政主体越权行使行政权力7、行政行为无法律依据8、行政行为缺乏事实依据9、行政行为做出超过时效10、在作出行政行为没有保障相关人的参与权。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2023-09-10 09:22:251

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

有四种情形: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法律分析:有四种情形: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行政违法行为有:1.实质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件;2.形式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形式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形式性要件;3.内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在对其内部机构、人员及内部事务的管理中所发生的行政违法行为,包括内部实体违法和内部程序违法、行政编制和机构设置违法;4.外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对外部事务进行管理时发生的违法行为;5.作为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作为义务;6.不作为行政违法。不作为行政行为是指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行政行为。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但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1、行政违法的主体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可能构成行政违法;2、行政违法违反的是行政法律规范,侵害的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3、行政违法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但尚未构成犯罪;4、行政违法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2023-09-10 09:22:391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有:   (1)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   赋予一定的权益具体表现为赋予相对方一种法律上的权能、权利或利益。科以一定的义务是指行政主体通过一定方式命令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   剥夺权益是指使行政相对人原有的法律上的权能或权利、利益丧失,如吊销执照。免除义务,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表现为对相对人原来所负有的义务予以解除,不再要求其继续履行义务。   (3)变更法律地位   变更法律地位是指行政行为对相对人原来存在的法律地位予以改变。   (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确认法律事实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是否存在,依法予以确认。确认法律地位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及存在范围的认定。
2023-09-10 09:22:552

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行为的概念】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即行政主体的行为并不全是行政行为,只有那些具有法律意义并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才是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基本特征】一是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二是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三是行政行为是具有法律意义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023-09-10 09:23:291

政府行政行为违法怎么追责

可以向该政府部门的同级行政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向该部门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如果发现有基层政府有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一、政府具有的基本特征1、从行为目标看:政府行为一般以公共利益为服务目标,在阶级社会里,它以统治阶级的利益为服务目标。2、从行为领域看:政府行为主要发生在公共领域。3、从行为方式看:政府行为一般以强制手段(国家暴力)为后盾,具有凌驾于其他一切社会组织之上的权威性和强制力。4、从组织体系看:政府机构具有整体性,它由执行不同职能的机关,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结成严密的系统,彼此之间各有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行政行为的内容包括1、行政征收: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无偿和强制地取得相对人财物的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相对人财产或者劳务,并给予相对人适当补偿的具体行政行为。3、行政给付:也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4、行政奖励: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物质或者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三、具体行政行为四个特征是什么?1、处分性所谓处分性,即产生处分效力的意思,即一个行为只有在做出之后,能够根据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引起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具体表现为建立、变更或者消灭了某种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才可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这一特征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具体行政行为做出之后必将引起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另一方面,这种法律关系的变动必须出于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这两个方面缺一不可,一个行为如果缺少了其中的任何一者,都不能够被称为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处分性是具体行政行为的首要特征,这一特征将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行政事实行为,以及行政主体实施的其他行为。2、特定性所谓特定性,指的是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对象做出的行为。特定性这一特征主要将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抽象行政行为与其他属于立法范畴的行为,如制定法律、制定地方性法规等,后者均是针对不特定对象做出的。3、单方性所谓单方性,指的是具体行政行为是由行政主体的单方意志所决定的行为。也就是说,单凭行政主体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足以使这个行为产生效力,而不需要行政相对人的合意。对于具体行政行为单方性的理解,必须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方面,注意对行政合同行为的理解。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管理目标,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前提下,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合同方式,使双方在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行为。第二个方面,注意对行政行为职业培训教育网众意见的理解。公众参与是行政法上程序正当原则的要求之一,指的是行政主体必须在实施行政活动的过程中,听取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辩和陈述,适当吸收公众意见。4、外部性所谓外部性,即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针对外部对象、外部事务而做出的行为。外部性的特征使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内部行政行为。所谓内部行政行为,指的是行政主体对其内部组织或个人实施的行为,说到底,就是行政主体对其内部事务的管理。具体行政行为就是行政部门相关人员对特定的社会公民,法人等自然人作出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单方面行为,也就是说必须要是法律行为,并且要是单方面执行的行政行为,针对特定的人做特定的处理和针对的主题必须要是外部的对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四条 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的政务处分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2023-09-10 09:23:411

国家机关的所有行为都是行政行为吗?

不是,例如县政府买材料装修,就属于普通民事行为
2023-09-10 09:24:373

行政行为有何特征?

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主体,新主体向往新的行政合理,行政全能的主体。行政不解释是行政行为大都是由工作人员代表今晚今晚运行的目的。
2023-09-10 09:24:472

行政行为的特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特征如下: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2、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3、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务必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4、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9-10 09:24:551

行政行为法有哪些

法律主观: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包括抽象行政行为,例如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法律的行为、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行为等以及具体行政行为,例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2023-09-10 09:25:071

简述行政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特征: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是在行政合同行为中,在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解除与履行等诸方面,行政主体均具有与民事合同不同的单方意志性。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执行。这种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行政行为的强制性,就无法实现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   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行政主体所追求的是国际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对公共利益的集合、维护和分配,应当是无偿的。当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特别公共负担,或者分享了特殊公共利益时,则应该有偿的,这就是公平负担和利益负担的问题。
2023-09-10 09:25:313

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行为有什么不同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以及这些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分为:(1)行政处罚。即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对有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所给予的一种法律制裁。如行政拘留、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没收等。(2)行政检查。即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守法情况作单方面了解的行政行为。如海关检查、税务检查、卫生防疫检查等。(3)行政许可。即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依法赋予相对人从事某种法律所一般性允许的活动的权利和资格。如颁发许可证或执照。(4)行政强制执行。即行政机关依法强制行政管理相对人履行一定义务的行政行为。如查封、扣押、冻结等。 这两种行为的划分标准是不一样的。行政执法是行政管理行为中的重要方面,具体行政行为是相对于抽象行政行为而言的。 行政执法有广义的行政执法和狭义的行政执法之分。 广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所有的行政执法主体在行政管理的一切活动中遵守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行政管理的活动,它可以发生在抽象和具体的行政行为之中。 狭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把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适用于具体对象或案件的活动,它一般只能发生在具体的行政行为中。
2023-09-10 09:25:591

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

有四种情形: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2、行政行为内容瞎档存在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法律分析:有四种情形: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行政违法行为有:1.实质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件;2.形式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形式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形式性要件;3.内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在对其内部机构、人员及内部事务的管理中所发生的行政违法行为,包括内部实体违法和内部程序违法、行政编制和机构设置违法;4.外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对外部事务进行管理时发生的违法行为;5.作为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尺哗不作为义务;6.不作为行政违法。不作为行政行为是指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行政行为。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但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1、行政违法的主体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陵神行不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可能构成行政违法;2、行政违法违反的是行政法律规范,侵害的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3、行政违法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但尚未构成犯罪;4、行政违法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2023-09-10 09:26:091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有:   (1)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   赋予一定的权益具体表现为赋予相对方一种法律上的权能、权利或利益。科以一定的义务是指行政主体通过一定方式命令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   剥夺权益是指使行政相对人原有的法律上的权能或权利、利益丧失,如吊销执照。免除义务,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表现为对相对人原来所负有的义务予以解除,不再要求其继续履行义务。   (3)变更法律地位   变更法律地位是指行政行为对相对人原来存在的法律地位予以改变。   (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确认法律事实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是否存在,依法予以确认。确认法律地位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及存在范围的认定。
2023-09-10 09:26:272

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行为有效成立的要件】是指行政行为有效成立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一般认为,各种行政行为有效成立都必须具备以下共同要件: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合法;行政行为必须在行政主体的法定权限范围内作出;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合法;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一般认为,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的法律效力:一是公定力,即行政行为即使被认为是违法的,在由有权机关予以撤销或变更前,不能否认其存在;二是确定力,即行政行为有效成立后,其内容具有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三是拘束力,即行政行为有效成立后,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都必须受到约束;四是执行力,即行政行为有效成立后,行政主体有权依法采取一定措施实现行政行为的内容。
2023-09-10 09:27:031

其他行政行为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赔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2023-09-10 09:27:121

社会上的行政行为有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种类包括:  1.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非行政许可比照列入。具体许可、非许可项目以《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的清理、认定结果为准。  2.行政处罚:是指具有法定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栏项目要以每个单行法规规定的具体违法行为为标准,每个具体违法行为填报一条“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包括: (1)警告(包括通报批评、责令检讨、责令悔过等)。警告属于申诚罚,是一种影响相对方声誉、给相对方施加一定精神上压力的处罚。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所谓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将相对人通过违法行为获取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处罚形式;没收非法财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将违禁物品或者用以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收归国有的处罚形式。如淫秽录像带、非法出版物等。 (4)暂扣、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5)责令停产停业。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行政强制:行政强制包括两种,一是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了预防或制止正在发展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危险状态以及不利后果,或者为了保全证据、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对相对人的人身自由、财产予以强行限制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它也叫“即时强制”。二是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时,行政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性手段,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 (1)对人身的强制。如强制拘留、强制戒毒、强制扣留、强制管束、强制约束、强制隔离、强制治疗、强制戒毒、强制传唤、强制履行、强制服役、对在公共场所闹事者采取强行带离现场或驱散等等; (2)对财产的强制。如查封、扣押、冻结等等; (3)对行为的强制:强制许可等。 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强制划拨、强制扣缴、强行拆除、强制销毁、变价出售、强制抵缴、强制退还。  4.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以强制方式取得相对方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征收有以下几种: (1)税的征收。包括国税、地税和关税三大类。 (2)行政性收费的征收包括:环保费的征收。如排污费的征收等;资源费的征收。如矿产资源费、水资源费的征收等;建设资金费的征收。如重点水利、电力建设项目的资金征收、重点能源项目、交通项目的建设资金项目的征收等;使用费的征收。如土地使用费、车辆通行费和公路养路费的征收等;管理费的征收。如工商管理费、城建管理费的征收等;滞纳金征收。  5.行政给付: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包括抚恤金、离退休金、社会救济金、自然灾害救济金等。 具体表现形式:安置、补助、抚恤、优待、救灾扶贫等。
2023-09-10 09:27:211

行政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具有新的能行使行政合理性,新闻中的组织不是19年代表实施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了法律和法规授权的才能成为新的主体的行为,行动,行动和行动制作的法定基本要求。那么平时必须有行动意义之意义的行为。
2023-09-10 09:27:332

什么是行政行为

学习了
2023-09-10 09:27:582

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有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1、按行为性质划分,可分为:(1)设定权利或者义务的行为包括赋予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如颁发营业执照可以使一个新的民事主体诞生;设定某一权利或义务的行为,如对甲公民发放房屋产权证书。(2)剥夺、限制权利或撤销义务的行为对公民、组织已有的能力或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剥夺,如吊销某企业的营业执照;也可以限制,如海关扣留某走私嫌疑人是限制其人身权利,扣留他的进出境物品,是限制其行使财产权利。对公民、组织应承担的义务,行政机关可以撤销,如税务机关因某国有企业确有困难,根据其申请决定免除其应缴纳的所得税。(3)变更权利或义务的行为对公民、组织已有的权利或已经承担的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变更,如在发放了土地所有权证后,考虑到有不合理因素,又决定将其中一部分土地划给邻村所有。(4)不行为,或称不作为行政机关对于自己应当履行的职权不履行,称不行为或不作为。不作为不是否定行为,否定行为是已经作为了,比如公民甲申请营业执照,某工商局决定驳回,不予批准,这是否定行为。如果该工商局不予答复,不作决定,这是不作为。行政机关不行为也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2、按行政机关是否以当事人的申请作为开始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划分,可分为:(1)依职权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可以主动实施,无需向对方请求,如行政处罚(主动的行政行为)。(2)应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必需以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如工商机关颁发营业执照(被动的行政行为)。3、按具体行政行为受法律拘束的程度划分,可分为:(1)羁束的具体行政行为受法律、法规严格的约束,只能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毫无裁量的余地(如税务机关征税,不能自由创设税种)。(2)裁量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规定一个幅度,行政机关在此幅度内斟酌(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罚款20-200元)。4、按具体行政行为与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关系,可分为授益的和负担的具体行政行为。5、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需要具备法定的形式,分为要式的与不要式的具体行政行为。6、按行政行为是否要具有法定的形式和程序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我国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则上都是要式,不符合法定程序和形式的,是违法行为,要撤销。例外情况下是不要式的,如情况简单,无需烦琐的程序,如行政处罚法规定,对于违法行为轻,情节不严重的,可以当场口头处罚。扩展资料: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简而言之,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对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分对行政诉讼的实践有重大意义,它不仅关系到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范围与幅度,也涉及到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如果不服从,该行为可以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赔偿等。参考资料:具体行政行为——百度百科
2023-09-10 09:28:091

下列行为不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c
2023-09-10 09:28:194

什么样的行政行为是无效行政行为

无效行政行为是指已经成立了的行政行为但由于重大、明显违法而不具有公定力,从而自始、当然、确定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一)无效行政行为的范围上仅指“重大且明显的违法行为”此限定范围是依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通说,即其具有外在的“明显违法性”和内在的“重大违法性”,前者指依一般公民之理性和经验所能判断的违法行政行为,后者指其违反了重要的法律法规,该说在外国的立法上也有体现,比如,《联邦德国行政程序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行政行为具有严重瑕疵,该瑕疵按所考虑的一切情况明智判断属明显者,行政行为无效。”(二)无效行政行为在效力上表现为“自始、当然和确定无效”即从行政行为做出时,无需有权机关宣告就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公民也没有尊重该行为的义务,并享有对该行为抵抗的权利,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公民可以采取警告、逃脱等方式进行正当防卫和对抗;这实质上就是赋予了公民在行政行为执行时 “当时”的救济手段,因其“当时”而不同于复议诉讼等“事后”救济手段。即使在事后的救济手段中,对于无效行政行为的救济也不受时效的限制,相对人拥有无期限追诉权,即“做出无效行政行为的机关和其他有权机关得随时宣告或确认其无效,相对人也可随时请求有权机关宣告或确认其无效”。对该无效行政行为,做出机关即使事后进行了追认、转换等补救措施,依然不能被法律所承认而变为有效。“一旦法院宣布某一行政行为在法律上无效,那就如同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判断标准无效行政行为的判断标准就是如何区分一般违法和重大而明显违法,一般违法的行政行为属于可撤销行政行为,那么比一般违法更为严重的、达到重大而明显程度的违法行为,则属于无效行政行为。相对于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第一,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主体应当具备行政主体资格,这里所说的资格是形式上的资格,并非行政权能资格。如果行政行为的行为主体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则属于无效行政行为。需要注意的是,非行政主体进行的“假象行政行为”不是无权行政行为,因为这类行为根本不属于行政行为。第二,行为主体超越权限或无权限作出的行政行为无效。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中将“超越职权的”作为撤销判决的情形之一,未将无权情形进行单列,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将无权处分的情形作为超越职权处理,所以广义上的超越职权包括无权限的情形,主要有两种情形:一、行为主体行使了属于其他行政主体的专有职权。国家对行政权利的划分处于管理的需要,分别由不同的行政机关行使不同的行政权力。行为主体实施了超出自己权限范围的行政行为,即实施了应由其他行政主体享有权限的行为,则该行政行为无效。比如,公安机关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就是实施了应属于工商管理部门享有权限的行为。二、行为主体实施了其他国家机关的专有职权。主要是强制执行权。对于行政机关是否享有执行权,均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否则不能享有强制执行权。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行政行为的意思表示不明确;意思表示受到胁迫;行为内容的作出基于明显的错误事实;行为内容明显违反公序良俗;相对人与公务员恶意串通实施的行为;行政行为的内容不可能的,都属于这类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由于正当程序原则体现了“最低程度的公正”,是对行政行为最低限度的基本要求,因此如果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时违背这一原则,完全可以将其作为重大而且明显的违法而视为无效行政行为。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严重违反法定形式的,也属于重大而明显的违法。行政行为主体违反法律法规关于行政行为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的规定,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认定为形式上存在重大缺陷而无效。比如,工商行政许可体现在工商营业执照的发放,仅有决定,则属于形式上的重大、明显违法。此外,书面形式欠缺的,例如未加盖公章的情形也属于上述情形。
2023-09-10 09:29:031

行政行为的五个要件

行政行为的五个要件是:1、主体方面,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是享有行政权能的组织;2、权限方面,行政行为必须是在行政主体法定权限内所作的行为;3、内容方面,行政行为具有事实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4、程序方面,行政程序合法;5、形式方面,行政行为作出的形式合法,如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的区分。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2、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3、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4、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5、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
2023-09-10 09:29:581

行政行为的特征有哪些

行政行为是指,具有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其特征如下:(1)从属性,即行政行为从属于法律,是指一切行政权力的运用必须从属于法律,一切行政行为的事实都必须依据法律,即无法律即无行政行为,它是现代行政行为最基本的特征之一,也是现代民主和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2)单方性,即单方意志性,指行政行为的实施是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的一种单方意思表示;(3)强制性,行政行为属于执法行为,是行政主体运用国家行政权对法律的具体事实,故其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后盾和实现的保障;(4)服务性,是现代法治和人文精神赋予行政行为的一个时代特征。行政行为的这一“时代特征”对行政主体和相对人双方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它要求行政主体以一种服务者的身份出现,其享有和行使的行政权是一种服务职责,其产生的行为效果应是为民服务和维护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同时,这也要求行政相对人尊重行政职权,增强责任心,积极与行政主体合作,以实现其服务目的。
2023-09-10 09:30:401

祝福祖国的句子

  祝福祖国的句子      1、爱党爱国爱人民,祖国儿女千千万,建党之日来庆贺,满腔热忱忠于党,祝福心愿默默许,祝愿祖国日渐好,盼党光辉万年长,发条短信问候你,建党之日快乐伴,幸福永远围你转。      2、我愿我的祝福是小溪,悄悄地流淌在朋友的心上,绵绵不绝;我愿我的关怀是枫叶,轻轻地摇着秋日的气息,吹送朋友们的问候,国庆快乐!      3、七月,是金黄的收获季节;七月,是满心感动的岁月;七月,是送出赞歌的时节。七一党的生日,谱一曲送给党的赞歌,祝福党越来越好,明天更辉煌。      4、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顺心;你庆我庆大家庆,普天同庆 ·走遍祖国最想母亲,走遍世界最想祖国。      5、一把神斧辟苦难,一把镰刀斩荆棘,带领我们奔幸福,拼搏成功创辉煌。七一建党节来到,祝福祖国国泰民安,祝福党的事业更上一层楼,同时祝你,生活快乐,幸福安康!      6、几十载风风雨雨,党永葆绚丽风采;几十年革新奋进,党带领人民走向富裕。中国的进步有点滴印记,中国生活的美好有您步步努力,今天您的生日,华夏儿女祝福您。      7、在这普天同庆的日子里,送给你我最真挚的祝福,也祝全天下所有的人幸福快乐!也祝愿我们的国家繁荣昌盛!      8、七一建党节来到,党的精神要传到,党的呵护无限好,社会稳定安全保,生活富裕有温饱,事业干劲直线跑,祝福祖国祝福党,繁荣昌盛永辉煌。      9、祝福伟大的祖国更加强盛,祝福祖国的人民天天向上。祝福你我口袋日见膨胀,祝福我们的爱人健康漂亮。      10、党旗飘飘党徽耀,党的生日要来到,九十一载已过去,我们生活步步高,党旗一定要高举,幸福生活总围绕,祝愿党的生日快乐,祝你也快乐无比。      11、“挡”不住的快乐生活,“挡”不住的美好岁月,“挡”不住的开心日子,“挡”不住的旺盛事业。借建党纪念日,祝你鸿运“当”头,好运“当”道,一马“当”先。      12、为党点上生日的蜡烛,给祖国最美好的祝福;为党送上生日的蛋糕,愿祖国的江山处处安好;为党唱曲生日的红歌,愿祖国发展一路高歌。七一建党节,祝你幸福快乐!      13、神州大地繁花似锦,祖国长空乐曲如潮。在这美好日子里,让我用最真挚的祝福伴您渡过。      14、每一阵清风细雨,都会让我将你轻轻想起;每一条祝福短信,(www.eduche.com)都会将我们的心靠得更近;恰逢国庆之际,借此送上我的真挚问候,愿你天天快乐!      15、七色彩旗高飘扬,党徽闪闪放光芒,举国上下齐颂党,引领国人走向强,人民翻身把头昂,努力奋斗创辉煌,永不停息追随党,国家变得更富强,建党日里祝愿党,党旗飘扬指方向,引领中华变富强,党的光辉万年长。      16、南湖小船轻轻摇,上海红旗迎风飘,井冈山林静悄悄,中南海边起波涛,大江南北齐欢笑,张灯结彩祝党好。七一到,祝福党青春永葆,领导中国率先跑!      17、党的生日在今天,人民欢庆乐无边,国富民强奔小康,感谢领导感谢党,军民团结一条心,贡献祖国放光辉,建党节里送祝福,祝你幸福美无数。      18、殖民旗帜飘落海外,香江河畔紫荆花开,万国商船云集四海,东方之珠风采依在,一国两制创举豪迈,香港明天充满期待。祝愿香港绘就繁荣的色彩,祝愿祖国奏响富强的天籁!      19、鲜艳的紫荆花香飘四海,繁华的大香港名扬海外,屈辱的民族泪一去不再,苏醒的东方龙腾空而来。香港,祖国的气派;祖国,香港的依赖!祝福香港,祝福祖国!      20、香港回归,我心已归,你心何往,回顾我心;我心归你,原本真诚,何以彷徨,抱起你身;赶紧回归,我已敞心,嫁给我吧,幸福一身。要你开心,要你幸福,你要回归,保你称心。      21、党旗飘飘党徽耀,欢庆党的生日到,坚持伟大党领导,跟着党走不动摇,有事党会帮你搞,助你走向幸福道,快乐歌声把你绕,幸福日子与你抱,党的生日今天到,祝福也要随之到,祝愿党徽更闪耀,祝你生活变更好。      22、行至水穷处,坐看云起时,才发觉人生其实最重要的是:找一些吃的东西,找一些喝的东西,找一个爱你的人,还有找到一些可以在国庆佳节给你祝福的朋友!      23、金色年华无限美好,丰收七月又迎建党节,风雨路程您一路走来,顶天立地您无愧于心,民族崛起您一马当先,开创未来您踌躇满志,七一这个特殊的日子,祝愿我们的党永远年轻,中国人民因您而自豪。      24、香港回归兴国欢庆,时过境迁依然感动。十年变化世人目睹,百年兴衰不为所动。两岸同胞共创前景,不分老幼同样心情。在此香港回归十四周年之际,我们共同祝愿香港明天更辉煌。      25、峥嵘岁月,创下丰功伟业;结束战乱,奠定幸福生活;改革开放,迎来经济腾飞;踏入世贸,生活日新月异;改善民生,百姓安居乐业;放飞神九,跃入科技强国。7.1建党日,让我们向伟大的党致敬,祝福祖国明天美好!      26、举起快乐的手把,点燃幸福的祈祷;手持锋利的镰刀,清扫所有的阻挡;不忘平安的斧头,冲向未来的美好。火红的朝阳在闪耀,祝你建党节幸福翱翔!      27、党的宗旨,执政为民;党的政策,恩泽万民;党的态度,谦虚谨慎;党的作风,朴素得体;党的传统,代代传承;党的方针,明确对路;党的形象,光辉伟岸;党的功绩,万民称颂。7.1建党日,祝福伟大的党,用行动把祖国越变越美!      28、我们党,像太阳,照到哪儿哪儿亮,为民生,求解放,带领全民奔小康,抓经济,搞开放,日子年年变个样,我高兴,你歌唱,幸福的生活你最棒。建党纪念日,祝你生活美满,开心舒畅。      29、党的恩泽,惠及万民;党的恩情,永记心头;党的政策,又快又好;党的路线,又宽又广;党的领导,英明神武;党的功绩,千秋传颂。7.1建党节,祝福党的明天更美好,未来更精彩!      30、金秋是收获的季节,金秋是诱人的时刻。愿你收获永远如金秋的硕果,愿你欢笑永远如盛开的鲜花。      31、( 香 )槟酒甘醇,(港 )粤歌悠扬,(回)家路漫漫,(归)家日团圆。(共)创好前程,(同)结同心圆,(祝)福国昌盛,(愿)民喜欢颜。快乐送眼前!      32、说的中国话,编的中国结,有的中国魂,烙的中国印,做为中国人,胸装中国心,满腔中国情,建党节日到,祝福送祖国,繁荣且富强,国泰又民安,心愿送给党,愿党光辉照,幸福万年长。      33、建立快乐通道,挡住烦恼侵扰;建立拼搏雄心,挡住阻难当道;建立健强体魄,挡住疾病苦恼;建立愉悦心怀,挡住忧愁笼罩;7.1建党节,祝你万事都安好,风光不断绕,吉祥围你跑,美好乐逍遥!      34、党的生日到了,愿你的锦绣前程,无人可“党”;开心快乐,势不可“党”;好运锋芒,锐不可“党”。愿健康是你的“同党”,吉祥是你的“死党”。祝你建党节幸福安康!      35、党的光辉万丈长,暖暖照进你心房,党的关怀像太阳,呵护关爱你成长。七月一日党的生日,愿你在党的关怀下幸福快乐,身体健康。      36、金秋的岁月,丰收的季节,愿我最真诚的笑容伴随你,深深的祝福你,国庆节快快乐乐,事业辉煌腾达!      37、七月党旗飘啊飘,画着斧头和镰刀。斧头劈开金银山,镰刀收获至尊宝。压力烦恼一扫倒,吓得霉运溜溜跑。红色精神红运照,愿你事业步步高。七一快乐!      38、昨天,香港历尽百余年的苦难沧桑;今天,香港魅力四射,射出无限光芒;明天,香港尽显国际豪华都市风采模样!愿:大江南去浪淘尽,数璀璨都市,还看香港!      39、庆回归,盼怀抱,两岸一家都是宝;祝福多,烦心少,人们生活多美好;香江水,通五洲,沧桑过后矗高楼;港湾福,东明珠,百年雪耻为幸福;回家日,送短信,日子甜蜜忘伤神;归来时,欢乐日,繁荣昌盛雪前耻!这条短信很入骨,不信你连起首字读!
2023-09-10 09:18:391

什么是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中国科协办公厅文件科协办发普字[2002]25号 近年来,各级科协组织以及有关部门、企业不断探索市场经济体制下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运行机制,在农村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这些基地以示范的方式普及农村先进技术和农业新成果、新品种,传播现代农村科技信息以及先进管理方法,成为提高社会公众科技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带动农村群众科技致富的重要载体和科普设施,在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村和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增加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初步显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农村科普工作,中国科协办公厅于2002年2月4日发出《关于推荐和评选全国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通知》(科协办发普字[2002]1号),各单位根据《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推荐,经专家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进行了公示,中国科协现决定命名"北京锦绣大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98个基地为全国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同时颁发证书和牌匾。希望被命名基地的单位再接再厉,巩固现有的成果,勇于开拓,积极创新,充分发挥基地的作用,为农村科普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各基地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注重基地建设的科学性,选准、选好有较高科技含量、市场适应性强的示范项目,突出基地的科技优势和创新优势;要注重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始终把提高社会公众科技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带动农村群众科技致富作为基地的核心任务之一,突出基地的科普优势;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不搞"形象工程",使基地实现真正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多层次、多种所有制兴办各种农村科普示范基地,进一步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基地运行机制和管理体系。 各级科协和学会要加强对基地科普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积极为基地提供相关技术、品种、成果、信息和人才等方面的服务,帮助基地和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以及各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建立联系;加强对开展科普工作成效显著的基地进行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推广交流成功的经验和作法。同时,对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竞争和淘汰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查,对不能达到条件的要限期整改,仍不能达到条件的要取消全国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称号。 中国科协今后每三年组织一次评选活动,对开展科普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基地将给予表彰。
2023-09-10 09:18:411

为什么在重视人口的中国古代,会出现压制寡妇改嫁这样的价值观?

“忠臣不照顾二主,妇人不嫁二夫”的确是封建王朝的价值观。但春秋战国时期,没有人认为可以成为普遍真理或普遍价值。所以,任何一个国家的统治者都不提倡贞操殉道,没有一个国家压制寡妇再嫁。提倡守寡始于秦朝。很多人对此感到不解。秦始皇灭六国后,统一文字、度量衡,焚书坑儒千代;当时国家有很多事要做,他怎么有精力管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原来秦始皇提倡女人守寡,跟自己的身世和经历有关。《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也是秦庄相王。庄羽王乃赵秦质子,见吕不韦姬,喜服之,生帝也。”也就是说,秦始皇的母亲不是处女,而是,赵商人的爱将。当时,秦始皇的父亲秦壮祥在赵把作为人质。秦庄祥后来回国继承皇位,自然成了皇后,但皇后和来秦的还是断了联系。即使秦始皇长大了,他们也没有收敛。《史记吕不韦传》记载:“始皇帝强,太后不瞎。”后来太后和老艾暧昧,生了两个儿子。老爱自高自大,喝了酒,更骂与他不和的秦王:“我是的假父,你怎敢与我作对?”母亲的一系列行为让秦始皇丢了面子,丢了尊严,丢了廉耻,这让他对女性的贞操非常重视。所以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后宫从六国前国王那里收了很多妃子,但是秦始皇根本不喜欢。他心里鄙视他们抛弃原君讨好新主的行为,敬佩守贞的女人。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周游全国时,命丞相李四将“会稽石刻”加封。其中有一句话叫“有了儿子就嫁,不忠死两次”,意思是说女人和儿子再婚,就是不忠。秦始皇在谴责妇女再婚的同时,非常尊重丧偶妇女,并大力推崇和提倡。《史记货殖列传》里有一条记载:“巴寡妇清清白白的时候,先得了丹分,但如果她擅长,家里人就不重视了。清朝,寡妇可以保住饭碗,用钱自卫,看不出违规。秦始皇认为是客,从而为女性搭建了一个明确的平台。清代贫困乡的寡妇,以礼、名著称。难道不是富贵邪吗?”大意是,巴基斯坦(今川东地区)有个女人,她丈夫死后坚持不再婚,秦始皇极力推崇。到了汉朝,统治者就对寡妇改嫁没有那么敏感,汉武帝的母亲王娡都曾是改嫁的先锋。王毅第一次嫁给了一个普通人,金王孙。生完女儿后,离婚回家。后来,她去宫里和皇帝结婚,成为皇后和慈禧太后。王逸入宫时虽然隐瞒了婚姻的历史,但说明当时的女性是可以再婚的。但无论哪个朝代,哪个世代,都没有强有力的干预行政资源的行动,也没有任何惩罚写入法律。所谓倡导,就是让一个国家的贵族们自己实践,做道德楷模。下面的人想当模特守寡,不想守寡可以自由结婚,完全影响不了生育率。在宋代,女性再婚是很常见的。例如,宋真宗王后刘娥曾嫁给四川银匠龚梅。后来,她嫁给了宋真宗的赵恒,成为了女王。她还帮助皇帝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宋史称她为“吕武之才,非吕武之恶”,对她的评价还是很高的。宋真宗死后(1022年),寡妇节再次流行起来。当时北宋理学家程颐(1033-1107)主张“除人欲,存天理”,提出了“饿死事少,失节事多”的名言。这句话来自《河南程氏遗书》,原文是这样的:或者问:“寡妇讲道理,好像不可取(娶),如何?”易传老师(程颐)说:“对!任何一个为了匹配自己而结婚的人。如果你拿(娶)这个不良少年来配你的身体,你就失去了童贞。”他还问:“如果有意思是成为寡妇后,女人不能再嫁人了,哪怕是无助穷困饿死。但程颐只当了几天皇帝的老师,没当过大官,对国家思想影响不大。作为一家之主,他连侄儿儿媳都没管,还让侄儿儿媳复婚。唐宛(唐宛(1128~1156),宋代大诗人陆游的堂弟,也是先娶陆游,后娶赵士程。陆游是朝廷命官,是的曾孙赵的儿子,的第十个女儿秦璐国的大公主皇室的侄孙。都属于上流社会。唐宛再婚的时候,哲学家程颐已经去世几十年了,说明他的思想没有得到主流社会的认可。动用行政资源不让寡妇改嫁,发生在明朝。出身越是卑微的人,当了皇帝后做出的事情越不齿,越是丧失人性。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最残暴的皇帝,也是最专制的皇帝。他对人民和官员非常严厉。他为两位部长的老板工作,把女人嫁给丈夫。他还把女人当做男人的私有财产。一旦他嫁给了自己,他的余生都是自己的。即使死了,他也怕别人染指他,所以禁止女人再婚,恢复了活人的丧葬制度。他的嫔妃们只好跟着自己进棺材,怕别人动自己的奶酪。但是,在民间,对女性再婚没有法律限制。不要说你老公死了,就算他老公失踪了,他老婆也可以再婚。根据明朝的法律,如果一个男人离家出走,从他的家庭中作证三年,一个女人可以再婚。《金瓶梅》年,西门庆的一些妃子被寡妇改嫁,而一些妃子,如李平和孟玉楼,原来都嫁给了有钱人。孟玉楼一共结了三次婚,最后一次是县长的儿子。寡妇不许改嫁,到了清朝才做到极致。康熙帝十四弟胤禛的第七个女儿没有结婚就成了寡妇,开始守寡。慈禧太后的外甥女曾祖母袁,死无丈夫,也是丧偶而死。而曹雪芹的《红楼梦》全是寡妇。贾府德高望重的奶奶,丈夫贾代善40岁左右去世,贾母守寡20多年;薛姨妈是薛宝钗的母亲,也是标准的寡妇;金陵十二钗之一的李纨“少年丧偶”。她丈夫年纪轻轻就去世了,她独自生活。她的生活枯燥无味,毫无生气。"她住在家里一个美丽的地方,但它就像一片枯木."。但是在广大农村,寡妇不再婚是很难的。第一,他们要被村里的色狼欺负。“门前有许多寡妇。”。第二,寡妇如果有儿子,就有继承财产的权利,亡夫的哥哥不会容忍他们,会强迫他们再婚。这样,寡妇再婚后,即使留下儿子,继承权也是舅舅和姐夫说了算。而一个有孩子的寡妇,没有收入来源,生活不可持续,能活下来的也只是个例外,也有少数没有淤泥也能活下来的,但却败坏了社会风气。所以清朝虽然统治者提倡贞节殉道,但仅限于上层阶级,民众很难实行。清朝时,长江中游地区寡妇再婚的现象很普遍。连寡妇改嫁都有官名,俗称“改嫁”。综上所述,封建王朝虽然提倡贞节殉道,反对寡妇再嫁,但也是断断续续的;而且还没有真正落实到民间,对中国人口增长影响不大。
2023-09-10 09:18:411

什么是长征精神?

长征精神的主要内涵是:乐于吃苦,不惧艰难的革命乐观主义;勇于战斗,无坚不摧的革命英雄主义;重于求实,独立自主的创新胆略;善于团结,顾全大局的集体主义。其主题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其最显著的特点就是革命英雄主义精神。长征精神,是中华民族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的最高表现,是保证我们革命和建设事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强大精神力量。长征精神的意义:长征精神是中国共产党在二万五千里长征中创造的革命。红军指战员在长征途中表现出对革命理想和事业无比的忠诚、坚定的信念,表现出不怕牺牲、敢于胜利的无产阶级革命乐观主义精神,表现出顾全大局、严守纪律、亲密团结的高尚品德,创造了伟大的长征精神。集中体现为:坚韧不拔,自强不息,勇往直前。最显著特点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长征精神是中华民族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的最高表现,是保证我们革命和建设事业走向胜利的强大精神力量。
2023-09-10 09:18:421

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2019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取水,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含塌陷区)及水工程拦蓄的江河、湖泊水域内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第三条 除《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条例》第四条规定的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直接取水的限额,是指年取水量在1000立方米以下,具体限额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状况确定。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和监督。第五条 取水许可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与环境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第二章 取水许可第六条 申请取水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向取水口所在地具有审批权限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利用多种水源,且各种水源的取水许可审批机关不同的,应当向其中最高一级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需由国家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在报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建设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前提出取水申请。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提出取水申请。第七条 申请取水应当按照《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提交有关材料。  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审查,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作为审批取水申请的依据。  取水量较少,并对周围生态与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可以不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但是应当填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不需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情形以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的格式及填报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申请取水,并需要设置入河排污口的,申请人应当在办理取水申请时,按照国家规定申请设置入河排污口。  前款规定的申请人,申请取水时须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应当包括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的有关内容。第九条 取水许可按照下列审批权限实行分级审批:  (一)非农业用水年取用地表水在200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在1000万立方米以上,或者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取用地下水和水力发电单站装机50万千瓦以上,以及由省人民政府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石油石化、化工、造纸、纺织、钢铁和装机60万千瓦以上的火电建设项目取水的,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非农业用水年取用地表水在700万立方米以上、不满2000万立方米,地下水在500万立方米以上、不满1000万立方米,或者水力发电单站装机不满50万千瓦,省人民政府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除石油石化、化工、造纸、纺织、钢铁以外的和装机不满60万千瓦的火电建设项目,以及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取水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非农业用水年取用地表水不满700万立方米、地下水不满500万立方米,以及由县级人民政府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取水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申请跨行政区域取水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由其指定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利用同种水源,并有多个取水口的,应当按照各取水口取水量之和确定取水许可审批机关。第十条 行政区域内批准取水的总水量,不得超过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可供本行政区域取用的水量;其中,批准取用地下水的总水量,不得超过本行政区域地下水可开采量,并应当符合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的要求。制定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征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意见。确需增加取水量的,应当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批准取水的总水量,按照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取水许可,所审批的取水量不得超过按照国家和省行业用水定额核定的用水量。
2023-09-10 09:18:421

cctv2对话栏目是一个怎样的节目

  《对话》栏目是央视二套2000年7月推出的以社会精英为收视群体的一档演播室严肃谈话节目。它以主持人和嘉宾以及现场观众的充分对话与交流,直逼热点新闻人物的真实思想和经历,突出思想的交锋与智慧的碰撞。  《对话》栏目致力于为新闻人物、企业精英、政府官员、经济专家和投资者在重大事件发生时提供一个交流和对话的平台。这里出现的人物颇具份量:左右经济走向的权威人士、经历商海沉浮的企业巨头、见证热点事件的当事各方。这里有经济热点的幕后故事,还有极富传奇  《对话》栏目是央视二套2000年7月推出的以社会精英为收视群体的一档演播室严肃谈话节目。它以主持人和嘉宾以及现场观众的充分对话与交流,直逼热点新闻人物的真实思想和经历,突出思想的交锋与智慧的碰撞。  《对话》栏目致力于为新闻人物、企业精英、政府官员、经济专家和投资者在重大事件发生时提供一个交流和对话的平台。这里出现的人物颇具份量:左右经济走向的权威人士、经历商海沉浮的企业巨头、见证热点事件的当事各方。这里有经济热点的幕后故事,还有极富传奇色彩的经济大家们的个人经历,以及形形色色经济现象发生的背景分析;这里的气氛轻松幽默而又单刀直入,处处突显对话者的智慧,时时展示对话者的风采。  《对话》节目在嘉宾的选择、主题的设计和形式的创新、特别是对目前经济改革前沿事件和人物的发掘,使节目获得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力,有评价说《对话》影响了有影响力的人。中国有影响的政治、经济人物成思危、俞振声、刘淇、王歧山、金人庆、项怀诚、赵启正、李金华、张瑞敏、柳传志、傅成玉、宁高宁等,国际有影响的政治人物希拉里u2022克林顿、李光耀、卢武铉、布莱尔、美国财政部长约翰u2022斯诺以及世界五百强的经济巨子惠普曾任总裁菲奥利娜u2022卡利、汇丰董事局主席庞u2022约翰、GE前总裁韦尔奇、GOOGLE中国区总裁李开复博士、美国时代华纳总裁莱文等都曾做客《对话》,切身感受了《对话》积极向上的凝聚力,并对《对话》的团队精神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走精品节目路线,做媒体先锋,打造前沿栏目品牌”,成了《对话》人的共识。《金人庆:国家的日子》、《俞振声:中部崛起》、《项怀诚理财》、《欧元之父:蒙代尔》等一大批非常有影响的节目,都被业内专家学者以及普通观众都给予了高度评价。  开播时间:2000年7月8日  播出时间:首播周日21:55重播 次周二下午16:55  时长:60分钟  定位语:给思想一片飞翔的天空。栏目组电话:68550642。
2023-09-10 09:18:433

高中数学工作计划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我们又有了新的工作,来为以后的工作做一份计划吧。但是工作计划要写什么内容才是正确的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高中数学工作计划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中数学工作计划 篇1   为了顺利开展开学工作以及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准确把握新课程的要求,合理有序地安排课程,促使教学质量的提高,现就数学备课组全体教师具体计划制订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国家新课改的理念下,由过去的“精英”教育转化为现在的“大众”教育的要求下,由过去重理论转化为现在重实际应用的情况下。我组8位教师得全面推进高一新课程改革。改变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更新教学法手段,提高教学效率,力求尽可能的改变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方式;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积极探究,乐于合作的精神,尽可能在三年后完成学校的教学计划。    二、教学目标   1、获得必要的数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理解基本的数学概念、数学结论等产生的背景、应用,体会其中所蕴含的数学思想和方法,以及在后续学习中的作用。通过不同形式的自主学习、探究活动,体验数学发现和创造的历程。   2、提高空间想想、抽象概括、推理论证、运算求解、数据处理等基本能力。   3、提高数学地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数学表达和交流的能力,发展独立获取数学知识的能力。   4、发展数学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力求对现实世界中蕴含的一些数学模式进行思考和作出判断。   5、提高学习数学的兴趣,树立学好数学的信心,形成锲而不舍的钻研精神和科学态度。    三、教学措施   1、学习新课程,建构新理念。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则创新的源泉,是新课程改革的灵魂。面对高中新课程,我们只有改变旧传统,建构新理念,才能有效地实施新课程。   2、钻研新课程,掌握新内容。教师教什么?学生学什么?是教师在具体实施新课程教学内容是首先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充分了解这一问题,设计出更加符合新课程理念的教学目标与教学过程。   3、整体把握教材,准确找出新旧教材的异同。首先找出增加的知识典和删减的知识点,其次找出提高要求的部分和减低要求的部分。   4、不同层次班级要突出不同的教学要求。   5、提供多样课程,适应个性选择,多给学生“留白”。   6、倡导积极主动、勇于探索的学习方式。   7、注意信息技术与数学课程的整合。   8、坚持集体备课,发挥团队作用。   9、组织相关的教研活动,互相交流、互相学习。   10、采用“走出去、引进来”的方法,学习他人之长,吸引他人经验。    四、教学要求   1、集体活动按学校通知及行事历安排为准。 高中数学工作计划 篇2   新的学期又开始了,本学期我还是担任高一(2),(4)两个班的数学教学工作,学生基础参差不齐,学生整体水平不高,部分学生学习习惯不好,有些学生不能正确评价自己,这给教学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为把本学期教学工作做好,使教学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提高自己的教学质量,制定教学计划如下:   1、提高教学质量。要提高教学质量,关键是上好课。为了上好课,我决定做好下面的工作:   ⑴课前准备:备好课。   ①认真钻研教材,对教材的基本思想、基本概念,每句话、每个字都弄清楚,了解教材的结构,重点与难点,掌握知识的逻辑,能运用自如,知道应补充哪些资料,怎样才能教好。   ②了解学生原有的知识技能,他们的兴趣、需要、方法、习惯,学习新知识可能会有哪些困难,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③考虑教法,解决如何把已掌握的教材传授给学生,包括如何组织教材、如何安排每节课的活动。   ⑵课堂上的情况。   组织好课堂教学,关注全体学生,注意信息反馈,调动学生的有意注意,使其保持相对稳定性,同时,激发学生的情感,使他们产生愉悦的心境,创造良好的课堂气氛,课堂语言简洁明了,克服以往教学中存在的毛病,课堂提问面向全体学生,注意引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课堂上讲练结合,布置好家庭作业,作业少而精,减轻学生的负担。   2、做好课后辅导。要提高教学质量,还要做好课后辅导工作,小学生爱动、好玩,缺乏自控能力,常在学习上不能按时完成作业,有的学生记错作业。针对这种问题,抓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并使这一工作贯彻到对学生的学习指导中去,还要做好对学生学习的辅导和帮助工作。   尤其在后进生的转化上,对后进生努力做到从友善开始,从赞美着手,所有的人都渴望得到别人的理解和尊重,所以,和差生交谈时,对他的处境、想法表示深刻的理解和尊重,还有在批评学生之前,先谈谈自己工作的不足。   3、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积极参与听课、评课,虚心向同行学习教学方法,博采众长,提高教学水平。   4、培养多种兴趣爱好,博览群书,多看相关书籍,不断扩宽知识面,为教学内容注入新鲜血液。   总之,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将更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高中数学工作计划 篇3    一、基本情况   本组共有数学教师4人,其中高一2人,高二2人,高三2人;均使用新教材,且均参加了新课程培训;但在新课程教学方面经验不足,课堂教学有待探索和改进。    二、指导思想   教研组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一个基层组织,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的一切工作必须围绕“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这个中心任务而开展。在抓好教学常规,落实学校各项具体工作同时,认真学习新课程课改革,转变教学理念,继续贯彻落实我组教研课题,既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平民教育,又尽量关注重尖子生发展是我们工作的指导思想。以教研室的学期工作计划及新课程理念为指导,努力将新课改落实到实处,用先进的教学理念武装自己。开展高二向高三学习,高一向高二、三学习学习新课程教学的活动,促进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即由把学生教会转向教学生会学并学会。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学校及教务处的领导下,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三、具体内容和工作目标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抓师德——寻找师德的薄弱环节,增强全体数学教师责任感;无论学生怎样,我们都要全心全意为学校工作,为学生尽心。   2、促沟通——加强高一、高二、高三数学教师间以及校内外教师间的沟通和教学交流,了解教师工作中的思想状况,使数学教师在工作中能够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提高。   3、求团结——用集体主义精神感召教师,用主动、带头的工作团结人,工作中不冤枉人、不误解人。   4、谋发展——正视高二数学教学的现实状况和学生学习的现状,从改变教学开始,寻求突破,以抓师德、促沟通、求团结为基础,形成合力,共谋发展。   (二)、数学教育教学的具体工作   1、常规教学高一要完成必修3、4的教学;高二文科要完成选修1-2的教学;高二理科要完成选修2-2、2-3教学,高三要全面结束第一轮复习,并转入第二轮复习。   2、组织高一、高二学生参加下半年的“数学竞赛”的培训。   3、加大课改力度,努力实施“减负增效”工程。从全面落实学校提高课堂教学入手,要求全体数学教师做到研究学生、研究课程、研究教材、研究学法、研究教法,努力提高课堂质效,要求做到“三精”增效(课前、课堂精讲、课后精炼)。   4、加强集体备课力度,逐步改变以考代练、题海战术的效率低、负担重的现象,力求实现减负增效。   5、高二加强学情分析研究和自学方法指导。   6、加强教研周活动的开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7、协助教研室做好对本学科学期授课计划和教师执行教学计划情况的检查工作。   8、组织好本组每两周一次的教学研究活动如:学习新课标、钻研新教材、改进教法、进行观摩教学、组织专题讲座、并对活动内容和成果进行总结交流,推广好的教学经验。   9、对本学期本组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学工作和作业批改情况及教学进度,检查四次,经常听取学生意见,帮助教师解决教学工作中的困难,不断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特别关心和培训新教师。    四、工作措施   1、加强校本教研、校本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素质,促进教师发展。   2、备课组教师在个人独立备课的基础上进行集体备课。(每周至少集体备课一次。研究教学的目的的要求;教学的重点、难点和发展学生智力、培养能力的要求;作业练习、测验、考试,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的选择,统一进度)。练习和作业要根据大纲要求和学生实际进行。   3、切实做好月考、期中、期末的评估工作。继续执行集中统一阅卷、登分,做到阅卷工作的客观、公平和公正。   4、全组教师积极投入到信息技术的学习中,力争把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有机地整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效率。   5、认真学习新的课程标准,研究新教材,加强组内老师之间的学习与交流,注意教学资料的积累。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新的理念指导课堂教学,提倡教师把日常的每一节课都当作公开课来上,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及时对所上的课进行教后分析和反思。   6、在课堂与教学方面,重点是关注教   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改变学生单一的接受性学习方式,提倡研究性学习、发现性学习、参与性学习、尝试性学习和实践性学习,实现学生学习方式的多样化,把要我学变为我要学,把学会变为会学。牢固树立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教师是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合作者和促进者的思想观念。   7、以平等、宽容的态度对待学生,在沟通和“对话”中实现师生的共同发展,努力构建互动的师生关系。关注学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整体发展,提高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   8、认真重视抓好教科研,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全体教师应树立科研兴教思想、自觉参与教科研实践。教师每人选定一个研究专题,在平时的教学中加强研究,积累素材,每学年每人上交一篇教学论文或课件或心得体会。 高中数学工作计划 篇4    一、学情分析   高三×班现有学生××人,其中男生××人,女生××人,作为文科普通班,学生学习基础较差,行为习惯较差,高二下学期的期末考试中进入文科全年级前50名的学生有××人,总成绩在400分的学生有××人。    二、工作要点   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觉悟水准。思想是行动的先驱。为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应对高三学习,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理想教育——确定学习的具体目标,人生的大目标。   态度教育——敢于吃苦,敢于拼搏(通过学习往届高三毕业生的优秀事例,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典型教育——向好学生学习,向第一看齐。   信心教育——相信自己一定能行,为自己的人生做最后的拼搏。   2。加强规范训练,即让学生养成:   (1)一丝不苟的学习态度。让学生每页书都要认认真真地读,每节课都要认认真真地听,每道题都要认认真真地做,每个错题要认认真真地改。   (2)一滴不漏的学习要求。培养学生互帮互学,凡是学过的知识都应该会,凡是做过的题都应该对,凡是要求记住的都应该牢记在心。努力做到四清:堂堂清、日日清、周周清、月月清。不留疑点,不留死角,切实打好基础。   (3)始终如一的学习习惯。严格的学风,不仅应坚持一周、一月、一学期,而且应该坚持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做到“活到老,学到老”。治学严谨的学风应始终如一。 高中数学工作计划 篇5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教育局和学校的工作要点,在学校工作计划的指导下,围绕“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的办学理念,以更新观念为前提,以育人为归宿,以提高师资整体素质为核心,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重点。转变教研理念,改进教研方法,以有效课堂教学模式为主线,以提高数学教学质量为重点,教研活动继续以理论学习为先导,案例分析为载体,以问题为核心,深入常态课堂,跟踪质量,认真搞好教学研究、教学指导和教学服务,扎实有效开展教研活动,促进教师、学生共同发展。努力提高数学教学质量。    二、主要工作思路:   本学期继续加强学习《数学课程标准》和《数学课程标准解读》等有着课程改革的材料和相关理论文章,增强课程改革的意识和自觉性,做到理论与教学实践相结合。课堂是落实课程改革的主阵地,努力追求真实、有效,高效的课堂,要从学生的真实需要出发,从教材内容的特点出发,落实学生必须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努力锻造课改精品课,注重提高课堂教学的水准。发挥集体的作用。继续加大对数学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外辅导,考试与评价,课后反思等基本内容的教学常规管理。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数学教学的五个常规工作   1、备课。教师备课遵循“研讨~个性备课~教后反思”的模式。在备课前,教师先对某一单元的教材、教法等进行研讨,以便教师准确把握教材,   采取适当教法,融合集体智慧;然后每位教师结合自身实际,结合班级学生实际,进行备课。各教师再根据自己执教情况记下自己的教学反思。   2、上课。各数学教师在课前应熟悉教案,上课中注重动态生成,及时调整教学策略,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严格执行课堂常规。   3、作业。数学作业布置要有针对性,份量、难易要适中,作业布置应有明确要求,批改及时规范,激发学生学习的自信心。作业批改中尤其要加强对学生订正后的反馈,且注重批改的格式,同时对学生强调作业书写的格式。   4、辅导。教师应针对学生的"不同程度,因人制宜地进行辅导。课外辅导要有计划,辅导形式要多样化,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了解学生在家的自学情况,争取家长、社会密切配合。要做好 “辅优补差”工作,各教师可以利用早上、中午等课余时间,努力使辅优补差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高学科教学质量。   5、考试。认真进行质量分析,总结教学经验与教训,讨论有效的改进措施。    (二)认真开展数学教研活动,进一步发挥教研组功能   1、按照学校教导处要求,以“三定”(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方式,确保数学教研活动有序、有效地开展,进一步提升教师的新课改理念及业务能力。力求做到研究专题化、活动制度化、学习理论与开展教学实践相结合。建立正常的以听课、说课、评课为主要形式的常规教研活动,加强评课环节,提高教研水平。   2、坚持我校教研的一贯要求,落实听课、上课、学习心得、教学论文等环节。本学期教研组将开展多种形式的公开教学活动。 高中数学工作计划 篇6   本学期是学生最为关注的一年,也是决定着学生能否考上大学的一年。我担任高三两个理科班的数学教学工作,本学期的教学工作重点是备战高考,为实现学校制定的教学目标,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依据《考试大纲》、《考试说明》、《教学大纲》,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准确定位起点,立足双基,夯实基础,瞄准高考,培养综合能力,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从而全面提高数学教学质量。重点讲解和练习能够拿分的知识点。    二、学科目标   1、构建知识网络体系,通过案例教学提高学习兴趣。激励学生勇于探索提高运用辨证唯物主义观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抓好一轮专题复习,研究考试说明,捕捉高考信息。本学期的教学任务主要为完成高三第一轮复习。指导学生参加零诊和一诊考试,完成学校下达的考试目标。作好模拟训练,增加高考经验,争取20xx年取得优异成绩。    三、教学方法及其措施   (一)制定科学的复习计划   在认真研究教材、教纲和考纲,分析学生具体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教学和学生的实际科学的制定教学计划。   1、时间分配半期考试前基本完成必修教材的主体复习,年底前基本完成选修教材的复习,一月作考前适应性练习。   2、知识有所侧重注意向重点章节倾斜,做到重点知识重点复习。   3、注意教学分层结合学生不同层次的实际情况,讲解时要有所区别,在xx班做好培优工作,在xx班要紧盯学生,做好辅差工作,并在培养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上下功夫,尽可能的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每个学生有明显的不同程度的进步;认真做好辅优工作,进行个别辅导,关注学生的思想变化,及时引导,让他们有足够的信心参加高考。分层施教,要求不同,争取每一个学生都有收获。   4、整体复习与阶段复习计划相配套整体复习计划精确到月,阶段复习计划应精确到详细列出每周的复习任务和进度。   5、适当调整,根据已完成的复习情况来调整计划,强化薄弱环节;或者根据考纲的变动而及时修订计划等。   6、确定模拟测试的时间,次数和分层辅导的安排等。   7、钻研考纲和教材,研究近5年高考试卷。总结高考经验,指导好复习。   (二)建立知识网络,确立教学专题   在教学中要根据每个章节建立简明的知识网络,然后按照高考题型划分专题,如"单项选择题","计算题",填空题等。在进行这些专题复习时,可以将历届高考题按以上专题进行归类,分析和研究,找出其特点和规律,然后进行讲解。在对各专题进行讲解时要尽可能从各个侧面去展开,要分析透彻,要真正把握解题技巧和规律。   (三)选好用好复习资料   在高三复习中我们将以步步高为复习的主体资料,参照优化设计、三维设计等较辅资料组织教学工作,充分用好资料的基础学案落实,完善考点突破和高考真题冲浪等知识,是资料更加有利于学生全面掌握知识,了解高考考什么,怎么考等问题。   (四)选好模拟练习题,训练学生解题能力。   选练习题时,决不不加选择地盲目使用外来资料和试题,避免重复和难题偏题的误导,选用正规的资料和历届高考试题就完全足够了,两周做一份综合练习题为最适宜。在模拟练习中将使复习过的内容进一步强化,重点与难点又一遍巩固,未讲到的或讲得不透的内容,可以通过综合练习使之得到弥补。而每做一份综合练习,不仅学生要全力以赴,老师也应该以高考的要求严格批阅和分析。要有针对性的培养学生的解题能力,如客观题在速度和正确率方面的强化训练,主观题要加强完整性和科学性表述的强化。同时要建立错题库,把做过的试卷及练习题进行整理,明白练习中出现错误的原因是什么,是对知识的理解不准确造成的,还是是审理不严造成的,有利于避免同样的错误的重犯。教师广泛搜集资料,选择最适合学生的习题进行练习,每练必改,每考必评。增强训练的针对性,收到更大效果。
2023-09-10 09:18:381

江门二中公办高中住校吗

江门二中公办高中住校。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资料显示,江门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提供学生住宿,满足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外宿,学校是一所历史久远、规模较大、师资优良、设备完善的省一级学校。
2023-09-10 09:18:371

怎样欣赏音乐,才能体会音乐作品的奥妙?请详细点,回答了就给分

我们每个人都根据自己不同的欣赏能力倾听音乐。不过为了便于分析起见,如果我们把倾听音乐的全过程分成几个组成部分,那就比较清楚了。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全是在三种不同的阶段上倾听音乐的。由于缺乏恰当的术语,不妨把这三个阶段称为:(1)美感阶段;(2)表达阶段;(3)纯音乐阶段。把欣赏过程机械地分为这几种假设的阶段,唯一好处是可以对倾听的方式有个比较清楚的概念。 倾听音乐的最简单方法就是纯粹为了对音响的乐趣而倾听,这就是美感阶段。在这个阶段听音乐,不需要任何方式的思考。我们在干别的事情是,把收音机打开,便心不在焉地沉浸在音响中了。这是单凭音乐的感染力就可以把我们带到一种无意识的然而又是有魅力的心境中去了。 你此刻可能正坐在屋里看这本书。设想钢琴上奏出了一个音,这个音是足可以立即改变房间的气氛——证明音乐的音响成分是一种强大的和神秘的力量,谁嘲笑或小看这点,谁就会显得很愚蠢。 令人惊讶的是,不少自认为是合格的音乐爱好者在这个阶段养成了不良的听音乐的习惯。他们去听音乐会是为了忘掉自己,把音乐作为一种安慰或解脱。他们进入了一个理想世界,在这个理想世界中人们无需思考日常生活中的现实。当然他们也没有思考音乐。音乐允许他们离开了音乐,把他们带到了一个幻想的境界,这种幻想是由音乐引起的,是关于音乐的,可是他们又不怎么倾听音乐。 是的,音乐音响的感染力是一种强大的和原始的力量,但你不应让它在你的兴趣中占据不恰当的位置,美感阶段在音乐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但这并不是全部问题的所在。 关于美感阶段无需扯得太远。音乐的感染力对于每个正常人来说都是不言而喻的。然而还存在着对不同作曲家使用的不同音响素材更为敏感的问题。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作曲家都用同一种方法使用音响素材的。不要以为音乐的价值相当于它诉诸美感的程度,也不要以为最好听的音乐是由最伟大的作曲家写的。如果确实如此的话,拉威尔就应该是比贝多芬更伟大的创作家了。问题在于使用音响要素的方式因人而异,他对音响的使用方式形成了他的风格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一点在聆听音乐时是必须加以考虑的。所以,读者可以看到,即使在聆听音乐的这个初级阶段,也值得采取更有意识的聆听方式。 倾听音乐的第二个阶段即我所说的表达阶段。在这里我们马上会碰到引起争论的问题。作曲家倾向于回避讨论有关音乐所表现的内容。斯特拉文斯基自己不是宣称过他的作品是有它本身的生命的“物体”、“东西”,而且除了它本身的纯音乐存在之外,没有任何其他意义了吗?他的这种不妥协的态度可能是基于这样一种事实:有那么多的人都试图对那么多的作品加以各种不同的解释。天知道要想用自己的解释准确地、明确地、最终地说清楚一首音乐作品的涵义何在从而使每个人都感到满意该有多么困难。但不应该导致另一个极端,即否认音乐有“表达”的权利。 我自己认为,所有的音乐都有表达能力,有的强一些,有的弱一些,所有的音符后面都具有某种涵义,而这种涵义毕竟构成了作品的内容。全部问题可以用下面的问答式简单地加以说明:“音乐有涵义吗?”我的回答是:“有的。”“你能用言语把这种涵义说清楚吗?”我的回答是:“不能”。这就是症结所在。 那些头脑简单的人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永远不会感到满意。他们总是希望音乐具有一种涵义,这种涵义愈具体,他们就愈喜爱它。愈能使他们想起一列火车、一场风暴、一次葬礼或任何其他比较熟悉的概念的乐曲,他们就愈觉得富有表现力。这种对音乐具有涵义的流行概念——通常是由普通的音乐评论员激发和唆使的——应该随时随地给以纠正。有一次一位胆小的女士向我供认,她担心自己的音乐欣赏力有严重的缺陷,因为她不能把音乐与某种明确的东西联系起来。这当然是把整个问题引向倒退了。 不过,问题还是存在的。那些明智的音乐爱好者在要求任何一首作品都具有明确的涵义方面要走多远呢?我说,充其量不过是一种一般的概念。在不同的时刻,音乐表达了安详或洋溢的情感、懊悔或胜利、愤怒或喜悦的情绪。它以无数细微的差别和变化表达其中的每一种情绪以及许多别的情绪,它甚至可以表达一种任何语言中都找不到适当的言词的涵义。在这种情况下,音乐家喜欢说音乐只有纯音乐的涵义。他们有时甚至更进一步说所有的音乐都只有纯音乐的涵义。他们的真正的意思是说,找不到恰当的言词来表达音乐的涵义,并且即使能够找到,也没有必要去找。 不过不管专业音乐工作者怎么讲,大多数初学音乐的人还是要制定明确的言词来说明他们对音乐的反应。因此他们总是觉得“理解”柴科夫斯基要比“理解”贝多芬容易些。首先,为柴科夫斯基的一首乐曲制定内容明确的涵义要比为贝多芬的这样做容易些,容易得多。尤其是,就这位俄国作曲家来说,每当你回到他的一首乐曲上去的时候,它几乎总是向你述说着同一件事情;而你要想说清贝多芬在讲什么却经常是很困难的。任何音乐家都会告诉你,这就是为什么说贝多芬是更伟大的作曲家的缘故。因为每次都向你述说同样内情的乐曲很快就会变成枯燥的乐曲;而每听一次都能有细微不同含义的乐曲则具有更强的生命力。 如果可能的话,你不妨听一下巴赫《平均律钢琴曲集》中的四十八个赋格主题。一个主题接一个主题地听。很快你就会意识到每一个主题都反映着一种不同的情绪。你还会很快地意识到,主体愈是动听,就愈难找到能使你完全满意的言词来描述它。是的,你当然知道它是快活的还是悲哀的。换言之,围绕着这个主题可以在自己的头脑中构成一幅感情的框框。现在进一步研究一下悲哀的主题,尽力抓住它的确切的悲哀的性质。是悲观主义的悲哀还是听天由命的悲哀;是致命的悲哀还是带微笑的悲哀? 让我们假定你现在很幸运,你能用许多话把自己选择的主体的确切含义描述得使自己满意,但是这并不保证使别人满意,别人也不必要满意。重要的是每个人都能使自己感到一个主题或整首乐曲所表达的特性。如果那是一首艺术巨作,每当你再听它的时候,不要期望它都意味着完全相同的事物。当然,主题或乐曲不必只表现一种情绪。以《第九交响曲》的第一主要主题为例,很明显,它是由不同的成分构成的,叙述的也不只是一件事。然而不管是谁听它,都马上有一种力量的感觉,一种有力的感觉。这种感觉并不单纯出于演奏的强大音响。这是主题本身所固有的力量。这主题的非凡的力量和活力给听众的印象好像是发生了一项有力的声明。不过决不要试图把它归结为“致命的生命之锤“,等等。这就是麻烦开始的地方。音乐家在激怒中说音乐除了音符本身之外什么也不是,而非专业音乐工作者则过分焦急地渴望着任何可以使自己更接近于这首乐曲的含义的解释。.
2023-09-10 09:18:361

数字卡片手工怎么做

数字卡片制作步骤如下:1、取一张A4大小的制造,将其对折一次,成为一个长方形,接着用粉红色的彩色笔,画出一个方框形出来,如下图所示。2、用黑色的水彩笔在长方形内部,画出一个数字4的图形,作为小男孩头上戴着的帽子,如下图所示。3、接着,用橙色的水彩笔画出小男孩的脸型和耳朵的部分,如下图所示。4、然后,用黑色的水彩笔画出小男孩的眼睛和嘴巴的部分,如下图所示。5、接着,用蓝色的水彩笔画出小男孩的衣服,如下图所示。6、最后,用橙色和绿色、粉红色的水彩笔在数字4内部涂上颜色,表示帽子的颜色。数字卡片4与戴帽子小男孩就制作好了,如下图所示。大家按照步骤也来做做吧。
2023-09-10 09:18:361

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一样吗

是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农商银行就是同一家银行。1农村商业银行(Rural commercial bank)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2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2023-09-10 09:18:343

综艺节目排行榜大全(中国谈话节目排名?)

中国谈话节目排名前五位如下:1. 《鲁豫有约》:是香港凤凰卫视制作的电视谈话性节目,于1998年开播,后进入中国大陆电视,在各个地方电视台播出。2. 《非正式会谈》:是一档各国文化碰撞的节目,不同的思路并不是一定要你同意,只是告诉你世界的多样性。3. 《吐槽大会》:是一档脱口秀节目,共10期。节目从吐槽阵容到节目赛制都做了升级,由“单本剧”变“连续剧”,在白热化的吐槽大乱斗中角逐出最后的Talk king。4. 《中国有嘻哈》:是爱奇艺自制的音乐选秀节目,由浙江卫视《中国好声音》总制片人以及江苏卫视《蒙面唱将》总导演联手制作,这是爱奇艺推出的中国地区首档Hip-hop音乐选秀。5. 《康熙来了》:是一档轻松好玩的康熙来了综艺节目,有小S徐熙娣、陈汉典、蔡康永等三人主持。以上是关于中国谈话节目排名的信息,排名可能会因为个人的评价和标准而有所不同,仅供参考。
2023-09-10 09:18: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