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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的五个要件

2023-10-01 17: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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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

行政行为的五个要件是:

1、主体方面,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是享有行政权能的组织;

2、权限方面,行政行为必须是在行政主体法定权限内所作的行为;

3、内容方面,行政行为具有事实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4、程序方面,行政程序合法;

5、形式方面,行政行为作出的形式合法,如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的区分。

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

2、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

3、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

4、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

5、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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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名词解释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依法行使其行政管理职权,而对外部作出的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例如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处罚行为等。是行政主体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1)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即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实施的行为;(2)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即行政主体的行为所引起的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而非民事法律关系或其他法律关系;(3)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即行政主体的相应行为能对作为行政相对人的个人、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的影响,这种影响可能对行政相对人是有利的,也可能是不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2023-09-10 09:16:531

行政行为有哪些

问题一: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给付、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行政裁决等。以上是主要的具体行政行为。 问题二: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有:  (1)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  赋予一定的权益具体表现为赋予相对方一种法律上的权能、权利或利益。科以一定的义务是指行政主体通过一定方式命令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  剥夺权益是指使行政相对人原有的法律上的权能或权利、利益丧失,如吊销执照。免除义务,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表现为对相对人原来所负有的义务予以解除,不再要求其继续履行义务。  (3)变更法律地位  变更法律地位是指行政行为对相对人原来存在的法律地位予以改变。  (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确认法律事实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是否存在,依法予以确认。确认法律地位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及存在范围的认定。 问题三: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给付、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行政裁决等。以上是主要的具体行政行为。 问题四:行政行为的概念是什么?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的概念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 (2)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 (3)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 (1)主体合法 所谓主体合法是指作出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并且该行政主体应当是依法设置的行政机关或是依法被授予行政职权的组织。 由于行政行为通常是由行政主体的具体工作人员实施的,因此这些工作人员应具备法定条件,才能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性。另外,主体合法除了要求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以外,还要求其行为必须在权限范围内。若行政主体的行为超出其权限范围,则其行为不合法。 (2)内容合法 内容合法要求: A.行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有充分的事实根据。 B.行为有明确的依据,正确适用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C.行为必须公正、合理,符合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 (3)程序合法 程序是实施行政行为所经过的步骤、时限方式等。任何行政行为均须通过一定的程序表现出来,没有脱离程序的行政行为。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影响着行政行为实体的合法性。程序合法要求: A.行政行为符合行政程序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B.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的步骤和顺序。 (4) 行为必须在行政机关的权限内,越权无效 (5)符合法定形式 问题五:行政行为有哪些种类? 100分 一、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无偿和强制地取得相对人财物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征用 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相对人财产或者劳务,并给予相对人适当补偿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行政给付 行政给付,也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 四、行政奖励 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物质或者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国家科学技术奖励。 五、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的审查与裁决的行为。 行政裁决的具体情形 1.违反行政管理的行为造成的损害赔丹争议 2.土地、矿产、草原等自然资源权属争议 3.国有资产产权争议 4.拆迁补偿安置争议 5.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争议 问题六:请问,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有什么区别?谢谢它们所表达的意思一样吗?谢谢。 行政行为包括具体行为行为,还包括抽象行政行为 问题七:人民 *** 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系列有共同特征的行政措施的总和。所谓共同特征,是指该种行政措施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特定事项做出的能产生行政法律后果的行为。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简而言之,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有四个要素: 1.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这是主体要素。不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一般不是行政行为。但是,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实施的行为,也可能是行政行为。 2.是行使行政权力所为的单方行为,这是成立要素。即该行为无需对方同意,仅行政机关单方即可决定,且决定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对方负有服从的义务,如果不服从,该行为可以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税务机关决定某企业应纳所得税税额,纳税人应当执行,如果不执行,税务机关有权从其银行账户中划拨。如果纳税人不服,也必须首先按决定纳税,然后申诉或起诉。 3.是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这是对象要素。“特定”是指某公民或某组织。如甲打乙造成轻微伤害,行政机关为保护乙的权利而拘留了甲,该行为是对甲、乙作出的,甲、乙即为特定的公民。 叮  4.是作出有关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行为,这是内容要素。如专利局将某项发明的专利证书授予了甲企业,该企业即获得了该项发明的专利权 问题八: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 确定力:既一旦做出不得随意变更,以确保不会出现朝令夕改。 执行力:既行政行为做出的行政主体有法律依据执行此锭政行为。 约束力:既行政行为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 公定力: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
2023-09-10 09:17:591

行政行为是什么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特征是: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是在行政合同行为中,在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解除与履行等诸方面,行政主体均具有与民事合同不同的单方意志性。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 强制执行 。这种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行政行为的强制性,就无法实现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   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行政主体所追求的是国际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对公共利益的集合、维护和分配,应当是无偿的。当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特别公共负担,或者分享了特殊公共利益时,则应该有偿的,这就是公平负担和利益负担的问题。 《 行政许可法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 法规 、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2023-09-10 09:18:091

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

一、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1、行政行为指的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依法行使其行政管理职权,而对外部作出的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例如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处罚行为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第五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未经申请人同意,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专家评审等的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申请人前述信息的,允许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任何人。二、行政行为有哪些特征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2、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3、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务必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
2023-09-10 09:18:181

行政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赔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2023-09-10 09:18:281

行政行为是什么

法律分析: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则负有服从的义务。行政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组织实施的所有“生效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法律行为。行政行为一般取狭义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2023-09-10 09:18:381

行政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2、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3、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4、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5、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行为。6、单方行政行为与多方行政行为。除了以上的行政行为外,还包括附条件行政行为与不附条件行政行为,实体性行政行为与程序性行政行为等多种类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23-09-10 09:18:591

行政行为的内容包括哪些

行政行为的内容如下: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对象,就特定的事项所作出的处理决定。2、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形式、程序、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法实施而作出的行政行为。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仅仅规定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幅度和种类等等,由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何适用法律而作出的行政行为。3、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应申请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行为以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条件,行使行政权力而作出的行政行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主动行使行政权力而作出的行政行为。4、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5、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行为。6、单方行政行为与多方行政行为。除了以上的行政行为外,还包括附条件行政行为与不附条件行政行为,实体性行政行为与程序性行政行为等多种类别。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受领之时生效和即时生效的规则,是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发生时间,一般为告知之时。这是各国行政法上的通行做法。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则负有服从的义务。行政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组织实施的所有“生效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法律行为。行政行为一般取狭义解。
2023-09-10 09:19:111

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

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行政行为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受领之时生效和即时生效的规则,是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发生时间,一般为告知之时。这是各国行政法上的通行做法。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则负有服从的义务。行政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组织实施的所有生效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法律行为。行政行为一般取狭义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什么行政行为合法的一般条件如下: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行政机关合法指实施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必须依法成立,并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人员合法,行政行为总是通过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具体实施,这些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方有效。委托合法是指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基于实施行政活动的需要,依法委托 社会团体或群众组织、公民个人代表行政机关实施某种行政活动;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任何行政职权都有一定的限度,法律在确定行政主体的职权时,在地域、时间等方面设定了各种限度,这些限度是行政主体所不能超越的;3、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适当,行政行为所涉及到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这些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处理,均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行政行为的实施都要经过一定的程序表现出来,没有脱离行政程序而存在的行政行为。
2023-09-10 09:19:461

简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如下:1、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行政行为的特征如下: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2、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3、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4、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处理】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经审查认为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第七十条【撤销判决和重作判决】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
2023-09-10 09:20:462

简述行政行为的分类

1.以行政行为的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范围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2.以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包括拘束力、公定力、执行力,其中执行力这种行政强制执行是由行政机关依职权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形式,不需要事先得到法院的判决。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1、拘束力.这是指行政行为具有法律规定的或行政机关所决定的法律效果,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都必须尊重并遵守之。行政机关有执行所作出行政行为的义务,行政相对人也必须履行行政行为所规定的义务,而不能以这样或那样的借口予以推诿、拖延。2、公定力。这是指行政行为即使被认为是违法的,在有权机关予以撤销或变更之前,行政相对人及其他人都不能以任何借口否认其存在,都必须姑且视其具有行政行为的效力。也就是说,只要行政相对人没有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由有权行政机关作出撤销变更行政行为的决定,或确认该行为违法,也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判决或部分撤销判决,那么行政行为即使违法,在事实上也依然具有效力。3、执行力。这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当行政相对人不履行其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时,行政机关可依法强制其实现该义务的履行。这种行政强制执行是由行政机关依职权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形式,不需要事先得到法院的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2023-09-10 09:21:001

行政行为的7类行为

行政行为的7类行为:1、行政征收;2、行政征用;3、行政给付;4、行政奖励;5、行政裁决;6、行政处罚;7、行政确认。行政行为分类含义依据不同的标准对行政行为的划分:1、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2、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3、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4、附款行政行为与无附款行政行为;5、要式行政行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6、授益行政行为与不利行政行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1、依职权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直接依法定职权实施的行政行为;2、应请求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在相对人提出申请后依法实施的行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1、依职权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直接依法定职权实施的行政行为;2、应请求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在相对人提出申请后依法实施的行为。授益行政行为与不利行政行为:1、是指设定或确认权益,或者减免义务的行为;2、是指设定或确认义务,或者限制,剥夺或拒绝确认权益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3-09-10 09:21:121

行政行为具有哪些特征

政行为的特征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和其他国家机关的行为相比较,主要具有下述特征:1从属法律性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从而必须从属于法律。2裁量性行政行为虽然必须依法而行,必须有法律根据。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应该将行政行为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细节都予以严密地规范,并不意味着行政机关只能机械地按照法律预先设计的具体路线、途径、方式行事,而不能有任何的自行选择、裁量,不能有任何自己的主动性参与其间。具有一定裁量性是行政行为的又一个特征,这是由它的权力因素的特点所决定的。行政行为主要是针对未来,其许可、批准、禁止、免除通常都涉及行政相对方未来的权利、义务,特别是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就未来的事项作出预见性规定,从而不能不具有更多的自由裁量因素。行政行为的自由裁量性与从属法律性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矛盾的对立统一。3单方意志性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国家行政权的行为。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只要是在行政组织法或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内,即可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而无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和征得相对方的同意。4效力先定性所谓效力先定,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后,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在没有被国家有权机关宣布为违法无效之前,对行政机关本身和相对方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都具有拘束力,任何个人或团体都必须遵守和服从。5强制性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实施的行为,故其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行政行为的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的。
2023-09-10 09:21:221

行政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主要特征 (1) 从属法律性;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注意立法行为与行政行为的区别,立法行为是创制法律规范而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规范。 (2) 裁量性;行政行为具有自由裁量的余地 (3) 单方意志性;行政主体可以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行政行为,而无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 (4) 效力先定性;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 (5) 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
2023-09-10 09:21:363

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有:1、省级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权属复议决定;2、国务院的复议决定,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出入境管理法规定上级公安机关的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受公安机关拘留处罚的公民对处罚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的裁决,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面说的两种与第一种是有很大不同的,第一种是必经的程序,而后二种则属于任意性规则,既可以选择由行政机关进行最终裁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2023-09-10 09:21:571

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

一、行政违法依主体可分为两类:(1)职务过错,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2)行政过错,即公民和法人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二、按照违法程度分为以下几类:(1)实质性行政违法,指不具备行政行为实质要件的行政违法,如主体不合格、内容不合法、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2)形式性行政违法,指不具备行闭做政行为形式要件的行政违法,如行为的作出不符合法定程序、行为的表现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等。三、根据违法的范围可以分为:(1)内部行政违法,指内部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如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越级指挥(2)外部行政违法,指外部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租掘如公安机关非法拘留公民。四根据违法的形式可以分为:(1)作为行政违法,积极地作出行政法律规范所禁止的行为,(2)不作为行政违法,表现为拒不作出行政法规范所要求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轿型衡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2023-09-10 09:22:071

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

行政违法行为是指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应当受到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行为。1、吸毒2、违规建设建筑3、偷税4、逃避追缴税款5、抗税行为6、行政主体越权行使行政权力7、行政行为无法律依据8、行政行为缺乏事实依据9、行政行为做出超过时效10、在作出行政行为没有保障相关人的参与权。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2023-09-10 09:22:251

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

有四种情形: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法律分析:有四种情形: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行政违法行为有:1.实质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件;2.形式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形式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形式性要件;3.内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在对其内部机构、人员及内部事务的管理中所发生的行政违法行为,包括内部实体违法和内部程序违法、行政编制和机构设置违法;4.外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对外部事务进行管理时发生的违法行为;5.作为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作为义务;6.不作为行政违法。不作为行政行为是指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行政行为。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但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1、行政违法的主体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可能构成行政违法;2、行政违法违反的是行政法律规范,侵害的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3、行政违法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但尚未构成犯罪;4、行政违法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2023-09-10 09:22:391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有:   (1)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   赋予一定的权益具体表现为赋予相对方一种法律上的权能、权利或利益。科以一定的义务是指行政主体通过一定方式命令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   剥夺权益是指使行政相对人原有的法律上的权能或权利、利益丧失,如吊销执照。免除义务,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表现为对相对人原来所负有的义务予以解除,不再要求其继续履行义务。   (3)变更法律地位   变更法律地位是指行政行为对相对人原来存在的法律地位予以改变。   (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确认法律事实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是否存在,依法予以确认。确认法律地位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及存在范围的认定。
2023-09-10 09:22:552

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行为的概念】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即行政主体的行为并不全是行政行为,只有那些具有法律意义并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才是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基本特征】一是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二是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三是行政行为是具有法律意义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023-09-10 09:23:291

政府行政行为违法怎么追责

可以向该政府部门的同级行政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向该部门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如果发现有基层政府有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一、政府具有的基本特征1、从行为目标看:政府行为一般以公共利益为服务目标,在阶级社会里,它以统治阶级的利益为服务目标。2、从行为领域看:政府行为主要发生在公共领域。3、从行为方式看:政府行为一般以强制手段(国家暴力)为后盾,具有凌驾于其他一切社会组织之上的权威性和强制力。4、从组织体系看:政府机构具有整体性,它由执行不同职能的机关,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结成严密的系统,彼此之间各有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行政行为的内容包括1、行政征收: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无偿和强制地取得相对人财物的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相对人财产或者劳务,并给予相对人适当补偿的具体行政行为。3、行政给付:也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4、行政奖励: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物质或者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三、具体行政行为四个特征是什么?1、处分性所谓处分性,即产生处分效力的意思,即一个行为只有在做出之后,能够根据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引起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具体表现为建立、变更或者消灭了某种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才可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这一特征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具体行政行为做出之后必将引起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另一方面,这种法律关系的变动必须出于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这两个方面缺一不可,一个行为如果缺少了其中的任何一者,都不能够被称为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处分性是具体行政行为的首要特征,这一特征将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行政事实行为,以及行政主体实施的其他行为。2、特定性所谓特定性,指的是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对象做出的行为。特定性这一特征主要将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抽象行政行为与其他属于立法范畴的行为,如制定法律、制定地方性法规等,后者均是针对不特定对象做出的。3、单方性所谓单方性,指的是具体行政行为是由行政主体的单方意志所决定的行为。也就是说,单凭行政主体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足以使这个行为产生效力,而不需要行政相对人的合意。对于具体行政行为单方性的理解,必须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方面,注意对行政合同行为的理解。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管理目标,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前提下,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合同方式,使双方在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行为。第二个方面,注意对行政行为职业培训教育网众意见的理解。公众参与是行政法上程序正当原则的要求之一,指的是行政主体必须在实施行政活动的过程中,听取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辩和陈述,适当吸收公众意见。4、外部性所谓外部性,即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针对外部对象、外部事务而做出的行为。外部性的特征使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内部行政行为。所谓内部行政行为,指的是行政主体对其内部组织或个人实施的行为,说到底,就是行政主体对其内部事务的管理。具体行政行为就是行政部门相关人员对特定的社会公民,法人等自然人作出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单方面行为,也就是说必须要是法律行为,并且要是单方面执行的行政行为,针对特定的人做特定的处理和针对的主题必须要是外部的对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四条 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的政务处分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2023-09-10 09:23:411

国家机关的所有行为都是行政行为吗?

不是,例如县政府买材料装修,就属于普通民事行为
2023-09-10 09:24:373

行政行为有何特征?

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主体,新主体向往新的行政合理,行政全能的主体。行政不解释是行政行为大都是由工作人员代表今晚今晚运行的目的。
2023-09-10 09:24:472

行政行为的特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特征如下: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2、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3、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务必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4、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9-10 09:24:551

行政行为法有哪些

法律主观: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包括抽象行政行为,例如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法律的行为、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行为等以及具体行政行为,例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2023-09-10 09:25:071

简述行政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特征: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是在行政合同行为中,在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解除与履行等诸方面,行政主体均具有与民事合同不同的单方意志性。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执行。这种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行政行为的强制性,就无法实现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   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行政主体所追求的是国际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对公共利益的集合、维护和分配,应当是无偿的。当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特别公共负担,或者分享了特殊公共利益时,则应该有偿的,这就是公平负担和利益负担的问题。
2023-09-10 09:25:313

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行为有什么不同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以及这些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分为:(1)行政处罚。即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对有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所给予的一种法律制裁。如行政拘留、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没收等。(2)行政检查。即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守法情况作单方面了解的行政行为。如海关检查、税务检查、卫生防疫检查等。(3)行政许可。即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依法赋予相对人从事某种法律所一般性允许的活动的权利和资格。如颁发许可证或执照。(4)行政强制执行。即行政机关依法强制行政管理相对人履行一定义务的行政行为。如查封、扣押、冻结等。 这两种行为的划分标准是不一样的。行政执法是行政管理行为中的重要方面,具体行政行为是相对于抽象行政行为而言的。 行政执法有广义的行政执法和狭义的行政执法之分。 广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所有的行政执法主体在行政管理的一切活动中遵守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行政管理的活动,它可以发生在抽象和具体的行政行为之中。 狭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把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适用于具体对象或案件的活动,它一般只能发生在具体的行政行为中。
2023-09-10 09:25:591

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

有四种情形: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2、行政行为内容瞎档存在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法律分析:有四种情形: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行政违法行为有:1.实质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件;2.形式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形式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形式性要件;3.内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在对其内部机构、人员及内部事务的管理中所发生的行政违法行为,包括内部实体违法和内部程序违法、行政编制和机构设置违法;4.外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对外部事务进行管理时发生的违法行为;5.作为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尺哗不作为义务;6.不作为行政违法。不作为行政行为是指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行政行为。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但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1、行政违法的主体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陵神行不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可能构成行政违法;2、行政违法违反的是行政法律规范,侵害的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3、行政违法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但尚未构成犯罪;4、行政违法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2023-09-10 09:26:091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有:   (1)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   赋予一定的权益具体表现为赋予相对方一种法律上的权能、权利或利益。科以一定的义务是指行政主体通过一定方式命令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   剥夺权益是指使行政相对人原有的法律上的权能或权利、利益丧失,如吊销执照。免除义务,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表现为对相对人原来所负有的义务予以解除,不再要求其继续履行义务。   (3)变更法律地位   变更法律地位是指行政行为对相对人原来存在的法律地位予以改变。   (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确认法律事实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是否存在,依法予以确认。确认法律地位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及存在范围的认定。
2023-09-10 09:26:272

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行为有效成立的要件】是指行政行为有效成立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一般认为,各种行政行为有效成立都必须具备以下共同要件: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合法;行政行为必须在行政主体的法定权限范围内作出;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合法;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一般认为,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的法律效力:一是公定力,即行政行为即使被认为是违法的,在由有权机关予以撤销或变更前,不能否认其存在;二是确定力,即行政行为有效成立后,其内容具有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三是拘束力,即行政行为有效成立后,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都必须受到约束;四是执行力,即行政行为有效成立后,行政主体有权依法采取一定措施实现行政行为的内容。
2023-09-10 09:27:031

其他行政行为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赔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2023-09-10 09:27:121

社会上的行政行为有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种类包括:  1.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非行政许可比照列入。具体许可、非许可项目以《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的清理、认定结果为准。  2.行政处罚:是指具有法定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栏项目要以每个单行法规规定的具体违法行为为标准,每个具体违法行为填报一条“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包括: (1)警告(包括通报批评、责令检讨、责令悔过等)。警告属于申诚罚,是一种影响相对方声誉、给相对方施加一定精神上压力的处罚。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所谓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将相对人通过违法行为获取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处罚形式;没收非法财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将违禁物品或者用以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收归国有的处罚形式。如淫秽录像带、非法出版物等。 (4)暂扣、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5)责令停产停业。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行政强制:行政强制包括两种,一是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了预防或制止正在发展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危险状态以及不利后果,或者为了保全证据、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对相对人的人身自由、财产予以强行限制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它也叫“即时强制”。二是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时,行政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性手段,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 (1)对人身的强制。如强制拘留、强制戒毒、强制扣留、强制管束、强制约束、强制隔离、强制治疗、强制戒毒、强制传唤、强制履行、强制服役、对在公共场所闹事者采取强行带离现场或驱散等等; (2)对财产的强制。如查封、扣押、冻结等等; (3)对行为的强制:强制许可等。 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强制划拨、强制扣缴、强行拆除、强制销毁、变价出售、强制抵缴、强制退还。  4.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以强制方式取得相对方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征收有以下几种: (1)税的征收。包括国税、地税和关税三大类。 (2)行政性收费的征收包括:环保费的征收。如排污费的征收等;资源费的征收。如矿产资源费、水资源费的征收等;建设资金费的征收。如重点水利、电力建设项目的资金征收、重点能源项目、交通项目的建设资金项目的征收等;使用费的征收。如土地使用费、车辆通行费和公路养路费的征收等;管理费的征收。如工商管理费、城建管理费的征收等;滞纳金征收。  5.行政给付: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包括抚恤金、离退休金、社会救济金、自然灾害救济金等。 具体表现形式:安置、补助、抚恤、优待、救灾扶贫等。
2023-09-10 09:27:211

行政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具有新的能行使行政合理性,新闻中的组织不是19年代表实施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了法律和法规授权的才能成为新的主体的行为,行动,行动和行动制作的法定基本要求。那么平时必须有行动意义之意义的行为。
2023-09-10 09:27:332

什么是行政行为

学习了
2023-09-10 09:27:582

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有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1、按行为性质划分,可分为:(1)设定权利或者义务的行为包括赋予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如颁发营业执照可以使一个新的民事主体诞生;设定某一权利或义务的行为,如对甲公民发放房屋产权证书。(2)剥夺、限制权利或撤销义务的行为对公民、组织已有的能力或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剥夺,如吊销某企业的营业执照;也可以限制,如海关扣留某走私嫌疑人是限制其人身权利,扣留他的进出境物品,是限制其行使财产权利。对公民、组织应承担的义务,行政机关可以撤销,如税务机关因某国有企业确有困难,根据其申请决定免除其应缴纳的所得税。(3)变更权利或义务的行为对公民、组织已有的权利或已经承担的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变更,如在发放了土地所有权证后,考虑到有不合理因素,又决定将其中一部分土地划给邻村所有。(4)不行为,或称不作为行政机关对于自己应当履行的职权不履行,称不行为或不作为。不作为不是否定行为,否定行为是已经作为了,比如公民甲申请营业执照,某工商局决定驳回,不予批准,这是否定行为。如果该工商局不予答复,不作决定,这是不作为。行政机关不行为也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2、按行政机关是否以当事人的申请作为开始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划分,可分为:(1)依职权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可以主动实施,无需向对方请求,如行政处罚(主动的行政行为)。(2)应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必需以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如工商机关颁发营业执照(被动的行政行为)。3、按具体行政行为受法律拘束的程度划分,可分为:(1)羁束的具体行政行为受法律、法规严格的约束,只能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毫无裁量的余地(如税务机关征税,不能自由创设税种)。(2)裁量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规定一个幅度,行政机关在此幅度内斟酌(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罚款20-200元)。4、按具体行政行为与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关系,可分为授益的和负担的具体行政行为。5、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需要具备法定的形式,分为要式的与不要式的具体行政行为。6、按行政行为是否要具有法定的形式和程序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我国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则上都是要式,不符合法定程序和形式的,是违法行为,要撤销。例外情况下是不要式的,如情况简单,无需烦琐的程序,如行政处罚法规定,对于违法行为轻,情节不严重的,可以当场口头处罚。扩展资料: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简而言之,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对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分对行政诉讼的实践有重大意义,它不仅关系到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范围与幅度,也涉及到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如果不服从,该行为可以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赔偿等。参考资料:具体行政行为——百度百科
2023-09-10 09:28:091

下列行为不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c
2023-09-10 09:28:194

什么样的行政行为是无效行政行为

无效行政行为是指已经成立了的行政行为但由于重大、明显违法而不具有公定力,从而自始、当然、确定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一)无效行政行为的范围上仅指“重大且明显的违法行为”此限定范围是依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通说,即其具有外在的“明显违法性”和内在的“重大违法性”,前者指依一般公民之理性和经验所能判断的违法行政行为,后者指其违反了重要的法律法规,该说在外国的立法上也有体现,比如,《联邦德国行政程序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行政行为具有严重瑕疵,该瑕疵按所考虑的一切情况明智判断属明显者,行政行为无效。”(二)无效行政行为在效力上表现为“自始、当然和确定无效”即从行政行为做出时,无需有权机关宣告就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公民也没有尊重该行为的义务,并享有对该行为抵抗的权利,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公民可以采取警告、逃脱等方式进行正当防卫和对抗;这实质上就是赋予了公民在行政行为执行时 “当时”的救济手段,因其“当时”而不同于复议诉讼等“事后”救济手段。即使在事后的救济手段中,对于无效行政行为的救济也不受时效的限制,相对人拥有无期限追诉权,即“做出无效行政行为的机关和其他有权机关得随时宣告或确认其无效,相对人也可随时请求有权机关宣告或确认其无效”。对该无效行政行为,做出机关即使事后进行了追认、转换等补救措施,依然不能被法律所承认而变为有效。“一旦法院宣布某一行政行为在法律上无效,那就如同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判断标准无效行政行为的判断标准就是如何区分一般违法和重大而明显违法,一般违法的行政行为属于可撤销行政行为,那么比一般违法更为严重的、达到重大而明显程度的违法行为,则属于无效行政行为。相对于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第一,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主体应当具备行政主体资格,这里所说的资格是形式上的资格,并非行政权能资格。如果行政行为的行为主体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则属于无效行政行为。需要注意的是,非行政主体进行的“假象行政行为”不是无权行政行为,因为这类行为根本不属于行政行为。第二,行为主体超越权限或无权限作出的行政行为无效。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中将“超越职权的”作为撤销判决的情形之一,未将无权情形进行单列,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将无权处分的情形作为超越职权处理,所以广义上的超越职权包括无权限的情形,主要有两种情形:一、行为主体行使了属于其他行政主体的专有职权。国家对行政权利的划分处于管理的需要,分别由不同的行政机关行使不同的行政权力。行为主体实施了超出自己权限范围的行政行为,即实施了应由其他行政主体享有权限的行为,则该行政行为无效。比如,公安机关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就是实施了应属于工商管理部门享有权限的行为。二、行为主体实施了其他国家机关的专有职权。主要是强制执行权。对于行政机关是否享有执行权,均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否则不能享有强制执行权。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行政行为的意思表示不明确;意思表示受到胁迫;行为内容的作出基于明显的错误事实;行为内容明显违反公序良俗;相对人与公务员恶意串通实施的行为;行政行为的内容不可能的,都属于这类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由于正当程序原则体现了“最低程度的公正”,是对行政行为最低限度的基本要求,因此如果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时违背这一原则,完全可以将其作为重大而且明显的违法而视为无效行政行为。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严重违反法定形式的,也属于重大而明显的违法。行政行为主体违反法律法规关于行政行为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的规定,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认定为形式上存在重大缺陷而无效。比如,工商行政许可体现在工商营业执照的发放,仅有决定,则属于形式上的重大、明显违法。此外,书面形式欠缺的,例如未加盖公章的情形也属于上述情形。
2023-09-10 09:29:031

行政行为的特征有哪些

行政行为是指,具有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其特征如下:(1)从属性,即行政行为从属于法律,是指一切行政权力的运用必须从属于法律,一切行政行为的事实都必须依据法律,即无法律即无行政行为,它是现代行政行为最基本的特征之一,也是现代民主和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2)单方性,即单方意志性,指行政行为的实施是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的一种单方意思表示;(3)强制性,行政行为属于执法行为,是行政主体运用国家行政权对法律的具体事实,故其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后盾和实现的保障;(4)服务性,是现代法治和人文精神赋予行政行为的一个时代特征。行政行为的这一“时代特征”对行政主体和相对人双方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它要求行政主体以一种服务者的身份出现,其享有和行使的行政权是一种服务职责,其产生的行为效果应是为民服务和维护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同时,这也要求行政相对人尊重行政职权,增强责任心,积极与行政主体合作,以实现其服务目的。
2023-09-10 09:30:401

农村综合改革标语

1、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理顺基层管理体制。 2、好心总有好报,帮人就是帮己。 3、四季有花香,环境更优美。 4、勤劳是幸福的右手,节俭是幸福的左手。 5、生态发展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 6、美好家园大家建设,幸福生活自己创造。 7、推广沼气农业技术,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8、落实村庄规划,改善农村面貌。 9、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实现农业产业经营。 10、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现代文明。 11、传播婚育新风,促进社会文明。 12、搞好农业综合开发,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13、诚实守信,勤劳致富。 14、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促进建设! 15、发展沼气,造福人类,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16、突出重点,精品示范,创新务实,幅射带头。突出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17、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 18、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 19、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 20、发展农村沼气,建设生态家园。 21、反对邪教,远离毒品。 22、优化生态环境,发展绿色产业。 23、创新农业综合开发机制着力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 24、文明铺设七彩路,小康进入万家门。 25、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业发展后劲。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 26、全心全意谋发展,全民创业兴扬溪。 27、立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培育农业主导产业。 28、科学规划,全民发动,人人参与,加快发展。 29、珍惜生命,关爱女孩。 30、依托资源优势,培育主导产业,提高开发效益。依托农业综合开发,推进现代农业进程。 31、科学生产,文明生活。 32、增强创建意识,明确创建要求,实现创建目标。 33、扶贫帮困,患难相助。 34、建设标准化农田,实现粮食稳产高产! 35、农业综合开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36、科技示范上水平,项目推进上规模。 37、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强化富民强农基础。 38、搞好村庄规划,改善农村面貌。 39、整合项目,集中连片,综合开发,提升水平。增强农业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收致富。 40、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美好家园。 41、拓宽农发资金渠道,创新开发投入机制。 42、加强农村沼气建设,打造文明卫生庭园。 43、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现代化农业发展! 44、高奏文明曲,共走致富路。 45、自觉实践“****”,加快新农村创建。 46、暖人心,促发展,展新貌。 47、改善农村环境,提升农民素质,促进农业发展。 48、讲整洁,爱卫生,共建。 49、莫为小事争,莫把闲言讲。 50、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51、做文明村民,创美好家园。 52、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农业综合开发! 53、开发利用沼气,促进可持续发展。 54、春耕不好害一春,育儿不严害一生。 55、以农业为本,坚持综合开发。 56、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水平。 57、推进综合开发,促进产业发展。 58、推进一体化,建设新农村。 59、创新农业运行机制,实现资源永续利用。 60、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现代农村,培育现代农民,树立现代风尚。 61、大力发展农村能源,促进农村小康建设。 62、村有主导产业,户有致富门路。 63、调动社会力量,加大农村投入,建设文明村镇。 64、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 65、挖掘农业内部潜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66、倡导文明新风,塑造农村新貌。 67、建设新农村,倡导新生活。 68、搞好土地治理项目,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69、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70、搞好农业综合开发,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71、沼气建成庭院美,炊烟远去农家乐。 72、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全面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效益。 73、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74、搞好农业综合开发,提升农业科技水平。 75、引导支农资金整合,完善统筹开发机制。
2023-09-10 09:29:591

农村信用社是什么银行

农村信用社现在叫中国农村商业银行(简称“农商银行”)。农村信用社,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简称,指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是在农村分布最广泛的信用社,吸纳存放款以及农业生产的贷款,对于农村的农业生产和民生有着良好的支持作用。农村信用社的规模相对比较小,只有发展到一定的规模,符合核心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和呆账准备充足率等各方面的指标,才能升级到农商银行,通过银保监会审核,挂牌农商行。农商银行比农村信用社规模要大,是农村信用社的升级版,未来还可以上市,成为公众公司,信用社不能上市。
2023-09-10 09:29:592

江苏南通河水污染,该找哪个部门,有举报电话吗?求帮助!

环保局
2023-09-10 09:30:003

如何上好幼儿园音乐欣赏课

实践表明:孩子们通过科学的音乐教育,不仅能学到了一些必要的音乐知识和技能,同时也培养了对音乐的感受力、记忆力、理解力、想象力和表现力,提高了他们的音乐素质,同时也大大促进了其智力的开发。因此在幼儿园音乐活动实施过程中,教师应遵循幼儿的年龄特点、思维发展规律,利用多种形式,突出一个“活”字来进行音乐教学,注意多种教学手段的运用,使幼儿将各方面的内容结合起来,通过多种感观的参与,充分调动幼儿对音乐学习的积极性,培养他们对音乐的兴趣和爱好,从而使他们想学、爱学、肯学;最大程度的感受音乐,表现音乐,使教学达到最佳的效果。怎样上好一节音乐课呢?作为幼儿教师,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建立和谐的师幼儿关系,让幼儿喜欢上音乐课。  一堂课的成功与否,主要是看教师与幼儿之间配合得是否默契。若想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就必须在双方之间架起相互沟通的桥梁。在教学中倾注爱心和耐心,尊重孩子,走近孩子。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用具体的形象、生动的语言来进行。通过灵活的眼神、活泼的语气、夸张的动作、激励的语言来吸引孩子们的注意力以此来缩近教师与孩子们之间的距离,让幼儿能积极地、主动地接受音乐活动。  二、创设一个良好的音乐环境,激发幼儿学习音乐的兴趣。  要让幼儿对音乐感兴趣,就要为他们创设一个良好的音乐的环境。让孩子每天都能接触音乐,生活在充满音乐的环境中,使每个孩子的音乐潜能都能得到惊人的发挥。经常播放一些悦耳动听的曲目,让幼儿倾听这些歌曲的美妙,和幼儿一起根据音乐的内容布置教室的环境,投放一些音乐材料。让幼儿孩子们耳濡目染地接近音乐,熟悉音乐,从而喜欢音乐、乐意主动地参加与各类音乐活动,激起幼儿学习音乐的兴趣。  三、合理的选择内容,让幼儿成为活动的主人。  恰当的选材是幼儿音乐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多年来,幼儿音乐活动的目标、内容、形式都是由教师根据自己的意愿再稍稍考虑一些孩子的特点来制订,发展水平不一的孩子按照一份教学计划进行活动,要唱一起唱,要跳一起跳,没有选择的余地和机会。这样忽略了幼儿间的个体差异,不能满足所有幼儿在音乐能力发展上的需要,单一的集体教学不能为幼儿提供自我发展的空间。孩子对音乐内容的需求是从本能需要的立场出发的,他们追求天然的、游戏的、趣味的音乐作品作为学习的对象。教师在明确音乐教育目标的前提下要善于从幼儿的生活范围里选取适当的内容,帮助幼儿运用音乐的手段加以表现。如动植物类、自然现象类等这些都是幼儿有一定感性经验的事情,引导幼儿用艺术的手段(绘画、乐器演奏、唱歌、敲击节奏等)再现,会大大提高幼儿感受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另外在教的过程中还要注重因材施教。根据每个幼儿的实际水平和需要提供相应的学习内容,提出合适的进度要求,使教学个别化,让每一个幼儿都能按各自的步调向前发展,使每个幼儿能在“最近发展区”内获得提高,取得成功,培养自信。为不同发展水平的幼儿提供活动发展的,使幼儿通过参与活动能认同自己、接受自己、认为自己能行,在能力提高的同时,满足自我实现的需要。  四、做好音乐课的常规训练  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是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基本条件。所以,教师应建立课堂教学常规,使幼儿养成良好的上课习惯。作为一位幼儿园音乐教师,能有计划并有针对性地对幼儿进行音乐课的常规训练,对上好以后的音乐课,培养幼儿学习音乐的兴趣等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幼儿园音乐课的常规训练和其它学科相比,既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之处,不同点在于音乐常规训练既要对幼儿进行站、立、坐及排队、进出教室的训练,又要把这些训练放在音乐中进行,让幼儿在浓浓的音乐氛围中轻松愉快地完成相关练习。课堂上的每一个动作、眼神,每一个坐姿、站姿都要求是美的。上课时我要求幼儿头要正、肩要平、背要直、两眼平视、面带微笑、双手自然地放在腿上。这样的要求看似简单,幼儿做起来却总不是很好。于是,我让幼儿随音乐进教室,坐下后听音乐拍手安定情绪,听音乐起立、坐下,用歌声进行师生相互问好等。这样的训练,把幼儿进入音乐室的所有活动都放在了音乐中进行,体现了语言的音乐性,动作的音乐性以及课堂活动的音乐性。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后,音乐课的常规就自然建立了。  五、利用各种教学手段,增强音乐的趣味性。  幼儿的思维形象、直观,有的音乐比较抽象。把抽象的音乐用直观的图片、教具表现出来。在教学中加强内容的趣味性,利于孩子的学习。在教学中将唱唱、跳跳、画画、敲敲、听听有机的结合,将丰富多彩的音乐活动形式呈现于幼儿面前,让幼儿通过观察、思考、探索,积极的体验音乐。  (1)将故事和情景表演融入音乐教学之中。  故事、情景表演是在幼儿园语言教学中常用到的方法,也是幼儿最乐意接受的形式,同样在音乐活动中也可以渗入其中。教师把歌曲的内容设计成一故事,孩子们在听故事的同时,情不自禁地对歌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再辅以幼儿喜欢的情景表演形式,让幼儿在演的过程中熟悉歌词、旋律、风格、形象等,然后,教师有目的地让幼儿脱离表演进行演唱。能充分调动起孩子们的兴趣;如中班歌曲《拉拉钩》,在歌曲旋律的伴奏下,幼儿先两个一组交朋友,扮演朋友之间生气的情景,从熟悉歌词到表演唱,看似简单的过程,让幼儿在不知不觉中熟悉了歌曲旋律,记住了歌词。不仅增强了歌曲的趣味性,也让孩子们学的更主动更轻松。这两种方法在同样在欣赏乐曲时也能起到很有效的作用。  (2)将教具材料融入到音乐活动中。幼儿的思维发展尚处在直觉形象阶段,加之受到年龄和生活经验等方面的限制,在一些音乐活动特别是欣赏乐和打击乐活动中,如果不借助一些形象的教学辅助材料,要理解和表现音乐材料是有一定难度的。所以在音乐活动用中利用图片的方式,帮助幼儿记忆歌词,幼儿看到图片上的内容,就明白了所表示的含义。另外在欣赏,打击乐等教学当中,图谱也是经常被利用到的教具,它采用图片和象征性的符号这一形式,这样能够帮助幼儿理解和记忆歌词。  (3)将多媒体融入到音乐活动中。音乐是积聚灵感、催发情感、激活想象的艺术。多媒体教学可以化静为动,吸引幼儿的注意力,激发幼儿学习的兴趣。通过各种直观形象的展示,有助于幼儿更好地体验音乐的情感。同时,将视听完美地结合,有助于开发智力,特别是在激活幼儿创新潜能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教学时,能有效地将视听完美的结合在一起,使孩子们受到作品美的感染,加深孩子们对作品的理解和对主旋律的记忆。随着音乐边听边动,能帮助孩子们感知音乐的节奏、速度、力度和情绪起伏,使孩子们更能投入到音乐所展现的情景中。  (4)将游戏活动融入到音乐活动中。幼儿的一日活动贯穿于游戏之中,儿童在游戏中,在活动中学习,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于幼儿来说,音乐游戏就是一种娱乐,它让幼儿充分体验到“玩”一样的愉悦感,幼儿没有丝毫的压力和负担,他们自觉自愿地,不知不觉地,快乐地,不知疲倦地,投身于活动之中,在唱唱、跳跳、玩玩、敲敲、打打的过程中去感知音乐,从而增强幼儿的音乐节奏感,提高辨别音乐性质的能力,促进动作的协调,还能发展其想象力、创造力,有效地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地发展。  (5)将绘画融入到音乐活动中。艺术是相通的,音乐和绘画能共同陶冶了情操,净化了孩子们的心灵。孩子们在理解歌曲的基础上,运用画笔,大胆想象,在纸上把关于乐曲描绘的种种美妙景物展现出来,从而完成这一抽象到具体的过程。一边倾听美妙的旋律,一边动手画出音乐的形象,可以让孩子们潜移默化地感受音乐的熏陶,好似身临其境地畅游在艺术的殿堂中。  总之,在改革幼儿园音乐教学中,我们要始终从调动幼儿积极性、主动性入手,将音乐活动与其它活动融为一体,我们要灵活地采用各种教学手段,为幼儿创设环境、提供材料。让幼儿通过自己的音乐实践活动,主动积极的探索知识、提高素质、发掘能力、培养个性。让幼儿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感受音乐的节奏、力度和音色,获得音乐知识,激发审美情趣。,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2023-09-10 09:30:051

实施乡村振兴的总目标是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意味着通过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通过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设备,培育高产、优质、抗逆的新品种,推广绿色生态种植技术,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竞争力。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促进农村经济多元化。通过发展特色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打造一批具有区域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农业品牌,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所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特点1、科技驱动:农村现代化需要依靠科技创新,推动农业技术进步和生产模式转型升级。例如,利用遥感技术、物联网技术等手段,实现精准农业管理,提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2、产业融合:农村现代化需要将农业与其他产业进行深度融合,形成多元化的产业链。例如,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带动农产品销售和农民收入增加。3、城乡一体化:农村现代化需要与城市化进程相结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例如,建设现代化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的生活品质和城市的承载能力。
2023-09-10 09:30:071

光电效应与光伏效应的区别

光电效应是光照射到物体表面引起电子发射光伏效应是光照射到pn结上产生电势差
2023-09-10 09:30:072

签证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办理赴日留学签证有两种程序可循,一是凭有关入学许可和保证手续向日本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二是凭留学生居留资格证明,向日本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如果采取前一种程序,日本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受理申请后,无权发给入境签证,尚需将材料报到法务省,再由法务省会同文部省一道审核,包括录取学校情况和保证人情况,因此,所花费时间较长,一般要等待3个月左右,而采用后一种程序,因为入境留学申请的在留资格已经得到法务省的确认,所以日本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可以直接发给入境签证,一般递交有关证明手续后,几天内便可以取得签证。“http://mepzx.com/zd/lx”
2023-09-10 09:29:571

有深度的访谈类节目有哪些?

有(杨澜访谈录)(朱梓橦十二维度)(鲁豫有约)(静距离)(十三邀)这些人物访谈都比较有名。u2028个人感觉(十二维度)(鲁豫有约)(十三邀)还可以 三个各有各的特点
2023-09-10 09:29:572

如何让音乐课堂对学生更有吸引力?

一、激励学生主动参与,增强音乐鉴赏课的动力。 《新课标》指出,普通高中音乐课的教学活动应面向全体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将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和音乐活动的参与放在重要的位置。要提高音乐鉴赏课的教学实效,首先必须充分发挥学习主体的作用,使他们真正成为审美活动的主体。只有这样,音乐欣赏课实效的提高才有内在动力。本人注意从如下方面着手: 1.带着问题聆听音乐,更好感受作品。 音乐是听觉艺术。音乐艺术的一切实践活动都必须依赖于听觉,因此听是参与音乐鉴赏教学的关键。在聆听前,教师要注意有意识、有目的地给学生提一些简单的带启发性的问题, 2.引导展开联想想象,抒说聆听感受。 在音乐鉴赏过程中,及时引导学生根据乐曲进行联想和想象,抒说听后感受是非常重要的。在欣赏教学中让学生抒说感受。不仅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活跃了课堂气氛,而且有利于教学信息的及时反馈,使教师能及时了解教学目标与教学效果间的差距,以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更重要的是,使学生的欣赏过程能在理性认识的指导下,步步深入,达到深刻、高级的阶段,从而不断提高学生的鉴赏能力和表达能力。 3.指导学唱音乐主题,入神体验作品。 音乐鉴赏是以听为主,但唱主题是鉴赏作品的基础。音乐主题是作品的核心,是乐思形成和发展的基本要素,引导学生听前唱主题,有利于学生把握主题形象,使学生在聆听音乐的过程中准确辨认主题的重复和变化,使学生的音乐思维真正调动起来,更好地获得音响体验。通过听前唱主题,不仅为欣赏作品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而且能使学生在欣赏时能进一步入情、入境地去体验作品,展开音乐的联想和想象。 二、精心优化课堂教学结构,增强音乐鉴赏课的吸引力。 《系统论》告诉我们,结构决定功能。要提高音乐鉴赏教学实效就必须精心讲究课堂教学结构的优化。而“导入”与“结尾”是课堂教学结构的重要构成部分,本文仅以如何讲究“导入”与“结尾”为例,说明课堂教学结构的优化,对提高音乐欣赏课教学实效的作用。 俗话说:“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新课设计得好,安排得妙,就能使整堂课一开始就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和学习的兴趣。因此,教师充分运用课内、课外的知识,依据教学内容和教学实际,找好切入点,导入新课,就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起学生鉴赏作品的兴趣。例如:问题导入。问题导入是指教师根据作品的内容、创设悬念,并以此来引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比如在鉴赏《槟榔树下摇网床》前教师先不说曲名,先播放乐曲片段音乐让学生听,然后提问学生判断这是一个什么场景?是什么因素使你产生这种联想?学生会根据音乐旋律的轻柔、优美、抒情,速度舒缓,节奏给人以摇摆的感觉,说出是摇篮曲的音乐特点。然后导入《槟榔树下摇网床》。又如:故事导入。教师讲述一个与本课话题相关的简短故事,将学生注意力集中到该话题上,再通过提问等补充所需的内容。如在欣赏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先讲述民间故事《梁山伯与祝英台》。 导入新课的形式和方法多种多样,教师设计时不仅要注意知识的准确性、科学性,更要追求生动性、趣味性、新颖性,使之能起到利于组织教学,集中学生注意力,激发学生强烈的鉴赏兴趣的作用。 完美的结尾往往会再次掀起学习的高潮,使整个教学结构紧凑完整,浑然一体,和谐优美,使学生因快乐而忘记课的结束有“乐而忘返”,“完而未完,意犹未尽”之感。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在结束新课时,设计出一种快乐氛围,或让学生用一句话小结,或让全班齐唱,或是拓展欣赏,让学生感到学习的无穷兴趣和快乐,从而更加主动自觉地学好。 三、尽心发掘本地教学资源,增强音乐鉴赏课的亲和力。 我国的戏曲艺术繁花似锦,万紫千红。众多的地方性艺术,是我们开拓艺术教育难得的宝贵资源。把地方戏曲融入到课堂教学中,不但可以使学生对本地区民间音乐进行了解,还能增进学生对祖国对家乡的热爱之情,大大增强了音乐鉴赏课的亲和力。比如在戏曲篇中本人把本地的戏曲“芗剧”又称“歌仔戏”引入课堂进行教学,让学生学唱主要的唱腔—七字调,在学生会唱的情况下自己填词,然后进行演唱交流。学会了唱腔再让学生穿上戏曲服装进行表演。台下的学生看着自己的同学穿上戏服进行表演,兴致很高,个个跃跃欲试,课堂气氛更加热烈,教学效果颇佳。 四、诚心做好科学教学评价,增强音乐鉴赏课的感召力。 教师评价学生课堂上所回答的问题,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教师评价时要讲究科学不仅要重视智力因素,更要重视非智力因素。教师要饱含感情,用肯定、鼓励、希望的语言,如“你的答案太棒了,太精彩了!”“你回答得很好”、“你很有创意”“你能大胆说出自己的感受,这很好。”以此增强了学生的成就感和自豪感,树立学习的自信心,从而更爱思考、爱提问,以增强学好音乐,提高音乐鉴赏能力的动力。 总之,要进一步提高音乐鉴赏课等音乐教学的实效,我们音乐教师必须切实地不断加强自身素质建设,善于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精心讲究新颖有效的提高实效的教学方法,并用自身丰富的情感世界和良好的教学行为感染学生,使学生在真善美的音乐艺术世界里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为终身学习音乐、爱好音乐、享受音乐奠定基础。
2023-09-10 09:29:541

祝福祖国的短句子

庆祝祖国生日祝福语:1、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带着最真的心,祝祖国生日快乐。2、祖国啊!我为你的生日歌唱。我用泰山的松柏为弦,我用长江的波涛为音,我用珠穆拉玛峰的雪莲为舞,我用黄河的咆哮为唱。3、今天是你的生日我的祖国,我祝福你繁荣昌盛,强大富饶。4、青春和祖国—起闪光,光荣与梦想共同创造。祝祖国生日快乐!5、我在祖国怀里成长,祖国在我心中扎根。6、在这普天同庆的日子里,送给你我最真挚的祝福,祝全天下所有的人幸福快乐,也祝我们的国家繁荣昌盛。7、祝福我们祖国的明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经济更繁荣、人民更幸福、国力更盛、祖国的明天更美好。8、祖国强,我强;祖国富,我富,我和祖国血肉相连!9、恭祝祖国,生日快乐。10、盛世华诞,国泰家和。
2023-09-10 09:29:521

七律·长征的作者简介

n咯了驾驶证
2023-09-10 09:29:529

巴金有那些散文啊

日 很有名的
2023-09-10 09:29: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