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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有哪些

2023-10-01 17:5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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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瑞爱吃桃

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

1、按行为性质划分,可分为:

(1)设定权利或者义务的行为

包括赋予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如颁发营业执照可以使一个新的民事主体诞生;设定某一权利或义务的行为,如对甲公民发放房屋产权证书。

(2)剥夺、限制权利或撤销义务的行为

对公民、组织已有的能力或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剥夺,如吊销某企业的营业执照;也可以限制,如海关扣留某走私嫌疑人是限制其人身权利,扣留他的进出境物品,是限制其行使财产权利。

对公民、组织应承担的义务,行政机关可以撤销,如税务机关因某国有企业确有困难,根据其申请决定免除其应缴纳的所得税。

(3)变更权利或义务的行为

对公民、组织已有的权利或已经承担的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变更,如在发放了土地所有权证后,考虑到有不合理因素,又决定将其中一部分土地划给邻村所有。

(4)不行为,或称不作为

行政机关对于自己应当履行的职权不履行,称不行为或不作为。不作为不是否定行为,否定行为是已经作为了,比如公民甲申请营业执照,某工商局决定驳回,不予批准,这是否定行为。如果该工商局不予答复,不作决定,这是不作为。行政机关不行为也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2、按行政机关是否以当事人的申请作为开始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划分,可分为:

(1)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可以主动实施,无需向对方请求,如行政处罚(主动的行政行为)。

(2)应申请的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必需以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如工商机关颁发营业执照(被动的行政行为)。

3、按具体行政行为受法律拘束的程度划分,可分为:

(1)羁束的具体行政行为

受法律、法规严格的约束,只能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毫无裁量的余地(如税务机关征税,不能自由创设税种)。

(2)裁量的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法规规定一个幅度,行政机关在此幅度内斟酌(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罚款20-200元)。

4、按具体行政行为与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关系,可分为授益的和负担的具体行政行为。

5、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需要具备法定的形式,分为要式的与不要式的具体行政行为。

6、按行政行为是否要具有法定的形式和程序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

我国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则上都是要式,不符合法定程序和形式的,是违法行为,要撤销。例外情况下是不要式的,如情况简单,无需烦琐的程序,如行政处罚法规定,对于违法行为轻,情节不严重的,可以当场口头处罚。

扩展资料: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简而言之,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对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分对行政诉讼的实践有重大意义,它不仅关系到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范围与幅度,也涉及到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如果不服从,该行为可以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赔偿等。

参考资料:具体行政行为——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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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名词解释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依法行使其行政管理职权,而对外部作出的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例如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处罚行为等。是行政主体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1)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即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实施的行为;(2)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即行政主体的行为所引起的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而非民事法律关系或其他法律关系;(3)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即行政主体的相应行为能对作为行政相对人的个人、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的影响,这种影响可能对行政相对人是有利的,也可能是不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2023-09-10 09:16:531

行政行为有哪些

问题一: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给付、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行政裁决等。以上是主要的具体行政行为。 问题二: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有:  (1)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  赋予一定的权益具体表现为赋予相对方一种法律上的权能、权利或利益。科以一定的义务是指行政主体通过一定方式命令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  剥夺权益是指使行政相对人原有的法律上的权能或权利、利益丧失,如吊销执照。免除义务,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表现为对相对人原来所负有的义务予以解除,不再要求其继续履行义务。  (3)变更法律地位  变更法律地位是指行政行为对相对人原来存在的法律地位予以改变。  (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确认法律事实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是否存在,依法予以确认。确认法律地位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及存在范围的认定。 问题三: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给付、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行政裁决等。以上是主要的具体行政行为。 问题四:行政行为的概念是什么?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的概念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 (2)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 (3)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 (1)主体合法 所谓主体合法是指作出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并且该行政主体应当是依法设置的行政机关或是依法被授予行政职权的组织。 由于行政行为通常是由行政主体的具体工作人员实施的,因此这些工作人员应具备法定条件,才能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性。另外,主体合法除了要求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以外,还要求其行为必须在权限范围内。若行政主体的行为超出其权限范围,则其行为不合法。 (2)内容合法 内容合法要求: A.行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有充分的事实根据。 B.行为有明确的依据,正确适用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C.行为必须公正、合理,符合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 (3)程序合法 程序是实施行政行为所经过的步骤、时限方式等。任何行政行为均须通过一定的程序表现出来,没有脱离程序的行政行为。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影响着行政行为实体的合法性。程序合法要求: A.行政行为符合行政程序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B.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的步骤和顺序。 (4) 行为必须在行政机关的权限内,越权无效 (5)符合法定形式 问题五:行政行为有哪些种类? 100分 一、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无偿和强制地取得相对人财物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征用 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相对人财产或者劳务,并给予相对人适当补偿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行政给付 行政给付,也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 四、行政奖励 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物质或者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国家科学技术奖励。 五、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的审查与裁决的行为。 行政裁决的具体情形 1.违反行政管理的行为造成的损害赔丹争议 2.土地、矿产、草原等自然资源权属争议 3.国有资产产权争议 4.拆迁补偿安置争议 5.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争议 问题六:请问,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有什么区别?谢谢它们所表达的意思一样吗?谢谢。 行政行为包括具体行为行为,还包括抽象行政行为 问题七:人民 *** 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系列有共同特征的行政措施的总和。所谓共同特征,是指该种行政措施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特定事项做出的能产生行政法律后果的行为。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简而言之,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有四个要素: 1.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这是主体要素。不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一般不是行政行为。但是,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实施的行为,也可能是行政行为。 2.是行使行政权力所为的单方行为,这是成立要素。即该行为无需对方同意,仅行政机关单方即可决定,且决定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对方负有服从的义务,如果不服从,该行为可以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税务机关决定某企业应纳所得税税额,纳税人应当执行,如果不执行,税务机关有权从其银行账户中划拨。如果纳税人不服,也必须首先按决定纳税,然后申诉或起诉。 3.是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这是对象要素。“特定”是指某公民或某组织。如甲打乙造成轻微伤害,行政机关为保护乙的权利而拘留了甲,该行为是对甲、乙作出的,甲、乙即为特定的公民。 叮  4.是作出有关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行为,这是内容要素。如专利局将某项发明的专利证书授予了甲企业,该企业即获得了该项发明的专利权 问题八: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 确定力:既一旦做出不得随意变更,以确保不会出现朝令夕改。 执行力:既行政行为做出的行政主体有法律依据执行此锭政行为。 约束力:既行政行为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 公定力: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
2023-09-10 09:17:591

行政行为是什么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特征是: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是在行政合同行为中,在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解除与履行等诸方面,行政主体均具有与民事合同不同的单方意志性。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 强制执行 。这种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行政行为的强制性,就无法实现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   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行政主体所追求的是国际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对公共利益的集合、维护和分配,应当是无偿的。当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特别公共负担,或者分享了特殊公共利益时,则应该有偿的,这就是公平负担和利益负担的问题。 《 行政许可法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 法规 、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2023-09-10 09:18:091

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

一、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1、行政行为指的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依法行使其行政管理职权,而对外部作出的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例如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处罚行为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第五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未经申请人同意,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专家评审等的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申请人前述信息的,允许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任何人。二、行政行为有哪些特征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2、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3、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务必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
2023-09-10 09:18:181

行政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赔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2023-09-10 09:18:281

行政行为是什么

法律分析: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则负有服从的义务。行政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组织实施的所有“生效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法律行为。行政行为一般取狭义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2023-09-10 09:18:381

行政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2、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3、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4、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5、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行为。6、单方行政行为与多方行政行为。除了以上的行政行为外,还包括附条件行政行为与不附条件行政行为,实体性行政行为与程序性行政行为等多种类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23-09-10 09:18:591

行政行为的内容包括哪些

行政行为的内容如下: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对象,就特定的事项所作出的处理决定。2、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形式、程序、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法实施而作出的行政行为。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仅仅规定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幅度和种类等等,由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何适用法律而作出的行政行为。3、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应申请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行为以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条件,行使行政权力而作出的行政行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主动行使行政权力而作出的行政行为。4、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5、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行为。6、单方行政行为与多方行政行为。除了以上的行政行为外,还包括附条件行政行为与不附条件行政行为,实体性行政行为与程序性行政行为等多种类别。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受领之时生效和即时生效的规则,是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发生时间,一般为告知之时。这是各国行政法上的通行做法。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则负有服从的义务。行政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组织实施的所有“生效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法律行为。行政行为一般取狭义解。
2023-09-10 09:19:111

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

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行政行为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受领之时生效和即时生效的规则,是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发生时间,一般为告知之时。这是各国行政法上的通行做法。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则负有服从的义务。行政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组织实施的所有生效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法律行为。行政行为一般取狭义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什么行政行为合法的一般条件如下: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行政机关合法指实施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必须依法成立,并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人员合法,行政行为总是通过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具体实施,这些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方有效。委托合法是指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基于实施行政活动的需要,依法委托 社会团体或群众组织、公民个人代表行政机关实施某种行政活动;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任何行政职权都有一定的限度,法律在确定行政主体的职权时,在地域、时间等方面设定了各种限度,这些限度是行政主体所不能超越的;3、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适当,行政行为所涉及到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这些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处理,均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行政行为的实施都要经过一定的程序表现出来,没有脱离行政程序而存在的行政行为。
2023-09-10 09:19:461

简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如下:1、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行政行为的特征如下: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2、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3、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4、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处理】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经审查认为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第七十条【撤销判决和重作判决】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
2023-09-10 09:20:462

简述行政行为的分类

1.以行政行为的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范围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2.以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包括拘束力、公定力、执行力,其中执行力这种行政强制执行是由行政机关依职权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形式,不需要事先得到法院的判决。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1、拘束力.这是指行政行为具有法律规定的或行政机关所决定的法律效果,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都必须尊重并遵守之。行政机关有执行所作出行政行为的义务,行政相对人也必须履行行政行为所规定的义务,而不能以这样或那样的借口予以推诿、拖延。2、公定力。这是指行政行为即使被认为是违法的,在有权机关予以撤销或变更之前,行政相对人及其他人都不能以任何借口否认其存在,都必须姑且视其具有行政行为的效力。也就是说,只要行政相对人没有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由有权行政机关作出撤销变更行政行为的决定,或确认该行为违法,也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判决或部分撤销判决,那么行政行为即使违法,在事实上也依然具有效力。3、执行力。这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当行政相对人不履行其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时,行政机关可依法强制其实现该义务的履行。这种行政强制执行是由行政机关依职权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形式,不需要事先得到法院的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2023-09-10 09:21:001

行政行为的7类行为

行政行为的7类行为:1、行政征收;2、行政征用;3、行政给付;4、行政奖励;5、行政裁决;6、行政处罚;7、行政确认。行政行为分类含义依据不同的标准对行政行为的划分:1、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2、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3、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4、附款行政行为与无附款行政行为;5、要式行政行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6、授益行政行为与不利行政行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1、依职权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直接依法定职权实施的行政行为;2、应请求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在相对人提出申请后依法实施的行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1、依职权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直接依法定职权实施的行政行为;2、应请求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在相对人提出申请后依法实施的行为。授益行政行为与不利行政行为:1、是指设定或确认权益,或者减免义务的行为;2、是指设定或确认义务,或者限制,剥夺或拒绝确认权益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3-09-10 09:21:121

行政行为具有哪些特征

政行为的特征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和其他国家机关的行为相比较,主要具有下述特征:1从属法律性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从而必须从属于法律。2裁量性行政行为虽然必须依法而行,必须有法律根据。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应该将行政行为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细节都予以严密地规范,并不意味着行政机关只能机械地按照法律预先设计的具体路线、途径、方式行事,而不能有任何的自行选择、裁量,不能有任何自己的主动性参与其间。具有一定裁量性是行政行为的又一个特征,这是由它的权力因素的特点所决定的。行政行为主要是针对未来,其许可、批准、禁止、免除通常都涉及行政相对方未来的权利、义务,特别是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就未来的事项作出预见性规定,从而不能不具有更多的自由裁量因素。行政行为的自由裁量性与从属法律性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矛盾的对立统一。3单方意志性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国家行政权的行为。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只要是在行政组织法或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内,即可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而无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和征得相对方的同意。4效力先定性所谓效力先定,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后,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在没有被国家有权机关宣布为违法无效之前,对行政机关本身和相对方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都具有拘束力,任何个人或团体都必须遵守和服从。5强制性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实施的行为,故其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行政行为的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的。
2023-09-10 09:21:221

行政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主要特征 (1) 从属法律性;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注意立法行为与行政行为的区别,立法行为是创制法律规范而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规范。 (2) 裁量性;行政行为具有自由裁量的余地 (3) 单方意志性;行政主体可以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行政行为,而无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 (4) 效力先定性;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 (5) 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
2023-09-10 09:21:363

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有:1、省级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权属复议决定;2、国务院的复议决定,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出入境管理法规定上级公安机关的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受公安机关拘留处罚的公民对处罚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的裁决,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面说的两种与第一种是有很大不同的,第一种是必经的程序,而后二种则属于任意性规则,既可以选择由行政机关进行最终裁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2023-09-10 09:21:571

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

一、行政违法依主体可分为两类:(1)职务过错,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2)行政过错,即公民和法人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二、按照违法程度分为以下几类:(1)实质性行政违法,指不具备行政行为实质要件的行政违法,如主体不合格、内容不合法、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2)形式性行政违法,指不具备行闭做政行为形式要件的行政违法,如行为的作出不符合法定程序、行为的表现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等。三、根据违法的范围可以分为:(1)内部行政违法,指内部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如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越级指挥(2)外部行政违法,指外部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租掘如公安机关非法拘留公民。四根据违法的形式可以分为:(1)作为行政违法,积极地作出行政法律规范所禁止的行为,(2)不作为行政违法,表现为拒不作出行政法规范所要求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轿型衡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2023-09-10 09:22:071

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

行政违法行为是指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应当受到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行为。1、吸毒2、违规建设建筑3、偷税4、逃避追缴税款5、抗税行为6、行政主体越权行使行政权力7、行政行为无法律依据8、行政行为缺乏事实依据9、行政行为做出超过时效10、在作出行政行为没有保障相关人的参与权。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2023-09-10 09:22:251

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

有四种情形: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法律分析:有四种情形: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行政违法行为有:1.实质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件;2.形式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形式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形式性要件;3.内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在对其内部机构、人员及内部事务的管理中所发生的行政违法行为,包括内部实体违法和内部程序违法、行政编制和机构设置违法;4.外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对外部事务进行管理时发生的违法行为;5.作为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作为义务;6.不作为行政违法。不作为行政行为是指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行政行为。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但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1、行政违法的主体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可能构成行政违法;2、行政违法违反的是行政法律规范,侵害的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3、行政违法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但尚未构成犯罪;4、行政违法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2023-09-10 09:22:391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有:   (1)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   赋予一定的权益具体表现为赋予相对方一种法律上的权能、权利或利益。科以一定的义务是指行政主体通过一定方式命令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   剥夺权益是指使行政相对人原有的法律上的权能或权利、利益丧失,如吊销执照。免除义务,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表现为对相对人原来所负有的义务予以解除,不再要求其继续履行义务。   (3)变更法律地位   变更法律地位是指行政行为对相对人原来存在的法律地位予以改变。   (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确认法律事实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是否存在,依法予以确认。确认法律地位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及存在范围的认定。
2023-09-10 09:22:552

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行为的概念】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即行政主体的行为并不全是行政行为,只有那些具有法律意义并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才是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基本特征】一是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二是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三是行政行为是具有法律意义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023-09-10 09:23:291

政府行政行为违法怎么追责

可以向该政府部门的同级行政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向该部门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如果发现有基层政府有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一、政府具有的基本特征1、从行为目标看:政府行为一般以公共利益为服务目标,在阶级社会里,它以统治阶级的利益为服务目标。2、从行为领域看:政府行为主要发生在公共领域。3、从行为方式看:政府行为一般以强制手段(国家暴力)为后盾,具有凌驾于其他一切社会组织之上的权威性和强制力。4、从组织体系看:政府机构具有整体性,它由执行不同职能的机关,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结成严密的系统,彼此之间各有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行政行为的内容包括1、行政征收: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无偿和强制地取得相对人财物的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相对人财产或者劳务,并给予相对人适当补偿的具体行政行为。3、行政给付:也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4、行政奖励: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物质或者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三、具体行政行为四个特征是什么?1、处分性所谓处分性,即产生处分效力的意思,即一个行为只有在做出之后,能够根据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引起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具体表现为建立、变更或者消灭了某种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才可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这一特征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具体行政行为做出之后必将引起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另一方面,这种法律关系的变动必须出于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这两个方面缺一不可,一个行为如果缺少了其中的任何一者,都不能够被称为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处分性是具体行政行为的首要特征,这一特征将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行政事实行为,以及行政主体实施的其他行为。2、特定性所谓特定性,指的是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对象做出的行为。特定性这一特征主要将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抽象行政行为与其他属于立法范畴的行为,如制定法律、制定地方性法规等,后者均是针对不特定对象做出的。3、单方性所谓单方性,指的是具体行政行为是由行政主体的单方意志所决定的行为。也就是说,单凭行政主体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足以使这个行为产生效力,而不需要行政相对人的合意。对于具体行政行为单方性的理解,必须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方面,注意对行政合同行为的理解。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管理目标,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前提下,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合同方式,使双方在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行为。第二个方面,注意对行政行为职业培训教育网众意见的理解。公众参与是行政法上程序正当原则的要求之一,指的是行政主体必须在实施行政活动的过程中,听取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辩和陈述,适当吸收公众意见。4、外部性所谓外部性,即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针对外部对象、外部事务而做出的行为。外部性的特征使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内部行政行为。所谓内部行政行为,指的是行政主体对其内部组织或个人实施的行为,说到底,就是行政主体对其内部事务的管理。具体行政行为就是行政部门相关人员对特定的社会公民,法人等自然人作出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单方面行为,也就是说必须要是法律行为,并且要是单方面执行的行政行为,针对特定的人做特定的处理和针对的主题必须要是外部的对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四条 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的政务处分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2023-09-10 09:23:411

国家机关的所有行为都是行政行为吗?

不是,例如县政府买材料装修,就属于普通民事行为
2023-09-10 09:24:373

行政行为有何特征?

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主体,新主体向往新的行政合理,行政全能的主体。行政不解释是行政行为大都是由工作人员代表今晚今晚运行的目的。
2023-09-10 09:24:472

行政行为的特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特征如下: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2、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3、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务必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4、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9-10 09:24:551

行政行为法有哪些

法律主观: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包括抽象行政行为,例如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法律的行为、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行为等以及具体行政行为,例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2023-09-10 09:25:071

简述行政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特征: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是在行政合同行为中,在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解除与履行等诸方面,行政主体均具有与民事合同不同的单方意志性。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执行。这种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行政行为的强制性,就无法实现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   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行政主体所追求的是国际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对公共利益的集合、维护和分配,应当是无偿的。当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特别公共负担,或者分享了特殊公共利益时,则应该有偿的,这就是公平负担和利益负担的问题。
2023-09-10 09:25:313

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行为有什么不同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以及这些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分为:(1)行政处罚。即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对有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所给予的一种法律制裁。如行政拘留、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没收等。(2)行政检查。即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守法情况作单方面了解的行政行为。如海关检查、税务检查、卫生防疫检查等。(3)行政许可。即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依法赋予相对人从事某种法律所一般性允许的活动的权利和资格。如颁发许可证或执照。(4)行政强制执行。即行政机关依法强制行政管理相对人履行一定义务的行政行为。如查封、扣押、冻结等。 这两种行为的划分标准是不一样的。行政执法是行政管理行为中的重要方面,具体行政行为是相对于抽象行政行为而言的。 行政执法有广义的行政执法和狭义的行政执法之分。 广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所有的行政执法主体在行政管理的一切活动中遵守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行政管理的活动,它可以发生在抽象和具体的行政行为之中。 狭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把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适用于具体对象或案件的活动,它一般只能发生在具体的行政行为中。
2023-09-10 09:25:591

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

有四种情形: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2、行政行为内容瞎档存在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法律分析:有四种情形: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行政违法行为有:1.实质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件;2.形式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形式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形式性要件;3.内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在对其内部机构、人员及内部事务的管理中所发生的行政违法行为,包括内部实体违法和内部程序违法、行政编制和机构设置违法;4.外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对外部事务进行管理时发生的违法行为;5.作为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尺哗不作为义务;6.不作为行政违法。不作为行政行为是指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行政行为。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但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1、行政违法的主体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陵神行不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可能构成行政违法;2、行政违法违反的是行政法律规范,侵害的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3、行政违法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但尚未构成犯罪;4、行政违法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2023-09-10 09:26:091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有:   (1)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   赋予一定的权益具体表现为赋予相对方一种法律上的权能、权利或利益。科以一定的义务是指行政主体通过一定方式命令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   剥夺权益是指使行政相对人原有的法律上的权能或权利、利益丧失,如吊销执照。免除义务,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表现为对相对人原来所负有的义务予以解除,不再要求其继续履行义务。   (3)变更法律地位   变更法律地位是指行政行为对相对人原来存在的法律地位予以改变。   (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确认法律事实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是否存在,依法予以确认。确认法律地位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及存在范围的认定。
2023-09-10 09:26:272

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行为有效成立的要件】是指行政行为有效成立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一般认为,各种行政行为有效成立都必须具备以下共同要件: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合法;行政行为必须在行政主体的法定权限范围内作出;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合法;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一般认为,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的法律效力:一是公定力,即行政行为即使被认为是违法的,在由有权机关予以撤销或变更前,不能否认其存在;二是确定力,即行政行为有效成立后,其内容具有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三是拘束力,即行政行为有效成立后,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都必须受到约束;四是执行力,即行政行为有效成立后,行政主体有权依法采取一定措施实现行政行为的内容。
2023-09-10 09:27:031

其他行政行为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赔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2023-09-10 09:27:121

社会上的行政行为有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种类包括:  1.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非行政许可比照列入。具体许可、非许可项目以《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的清理、认定结果为准。  2.行政处罚:是指具有法定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栏项目要以每个单行法规规定的具体违法行为为标准,每个具体违法行为填报一条“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包括: (1)警告(包括通报批评、责令检讨、责令悔过等)。警告属于申诚罚,是一种影响相对方声誉、给相对方施加一定精神上压力的处罚。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所谓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将相对人通过违法行为获取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处罚形式;没收非法财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将违禁物品或者用以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收归国有的处罚形式。如淫秽录像带、非法出版物等。 (4)暂扣、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5)责令停产停业。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行政强制:行政强制包括两种,一是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了预防或制止正在发展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危险状态以及不利后果,或者为了保全证据、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对相对人的人身自由、财产予以强行限制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它也叫“即时强制”。二是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时,行政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性手段,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 (1)对人身的强制。如强制拘留、强制戒毒、强制扣留、强制管束、强制约束、强制隔离、强制治疗、强制戒毒、强制传唤、强制履行、强制服役、对在公共场所闹事者采取强行带离现场或驱散等等; (2)对财产的强制。如查封、扣押、冻结等等; (3)对行为的强制:强制许可等。 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强制划拨、强制扣缴、强行拆除、强制销毁、变价出售、强制抵缴、强制退还。  4.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以强制方式取得相对方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征收有以下几种: (1)税的征收。包括国税、地税和关税三大类。 (2)行政性收费的征收包括:环保费的征收。如排污费的征收等;资源费的征收。如矿产资源费、水资源费的征收等;建设资金费的征收。如重点水利、电力建设项目的资金征收、重点能源项目、交通项目的建设资金项目的征收等;使用费的征收。如土地使用费、车辆通行费和公路养路费的征收等;管理费的征收。如工商管理费、城建管理费的征收等;滞纳金征收。  5.行政给付: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包括抚恤金、离退休金、社会救济金、自然灾害救济金等。 具体表现形式:安置、补助、抚恤、优待、救灾扶贫等。
2023-09-10 09:27:211

行政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具有新的能行使行政合理性,新闻中的组织不是19年代表实施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了法律和法规授权的才能成为新的主体的行为,行动,行动和行动制作的法定基本要求。那么平时必须有行动意义之意义的行为。
2023-09-10 09:27:332

什么是行政行为

学习了
2023-09-10 09:27:582

下列行为不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c
2023-09-10 09:28:194

什么样的行政行为是无效行政行为

无效行政行为是指已经成立了的行政行为但由于重大、明显违法而不具有公定力,从而自始、当然、确定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一)无效行政行为的范围上仅指“重大且明显的违法行为”此限定范围是依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通说,即其具有外在的“明显违法性”和内在的“重大违法性”,前者指依一般公民之理性和经验所能判断的违法行政行为,后者指其违反了重要的法律法规,该说在外国的立法上也有体现,比如,《联邦德国行政程序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行政行为具有严重瑕疵,该瑕疵按所考虑的一切情况明智判断属明显者,行政行为无效。”(二)无效行政行为在效力上表现为“自始、当然和确定无效”即从行政行为做出时,无需有权机关宣告就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公民也没有尊重该行为的义务,并享有对该行为抵抗的权利,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公民可以采取警告、逃脱等方式进行正当防卫和对抗;这实质上就是赋予了公民在行政行为执行时 “当时”的救济手段,因其“当时”而不同于复议诉讼等“事后”救济手段。即使在事后的救济手段中,对于无效行政行为的救济也不受时效的限制,相对人拥有无期限追诉权,即“做出无效行政行为的机关和其他有权机关得随时宣告或确认其无效,相对人也可随时请求有权机关宣告或确认其无效”。对该无效行政行为,做出机关即使事后进行了追认、转换等补救措施,依然不能被法律所承认而变为有效。“一旦法院宣布某一行政行为在法律上无效,那就如同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判断标准无效行政行为的判断标准就是如何区分一般违法和重大而明显违法,一般违法的行政行为属于可撤销行政行为,那么比一般违法更为严重的、达到重大而明显程度的违法行为,则属于无效行政行为。相对于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第一,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主体应当具备行政主体资格,这里所说的资格是形式上的资格,并非行政权能资格。如果行政行为的行为主体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则属于无效行政行为。需要注意的是,非行政主体进行的“假象行政行为”不是无权行政行为,因为这类行为根本不属于行政行为。第二,行为主体超越权限或无权限作出的行政行为无效。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中将“超越职权的”作为撤销判决的情形之一,未将无权情形进行单列,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将无权处分的情形作为超越职权处理,所以广义上的超越职权包括无权限的情形,主要有两种情形:一、行为主体行使了属于其他行政主体的专有职权。国家对行政权利的划分处于管理的需要,分别由不同的行政机关行使不同的行政权力。行为主体实施了超出自己权限范围的行政行为,即实施了应由其他行政主体享有权限的行为,则该行政行为无效。比如,公安机关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就是实施了应属于工商管理部门享有权限的行为。二、行为主体实施了其他国家机关的专有职权。主要是强制执行权。对于行政机关是否享有执行权,均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否则不能享有强制执行权。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行政行为的意思表示不明确;意思表示受到胁迫;行为内容的作出基于明显的错误事实;行为内容明显违反公序良俗;相对人与公务员恶意串通实施的行为;行政行为的内容不可能的,都属于这类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由于正当程序原则体现了“最低程度的公正”,是对行政行为最低限度的基本要求,因此如果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时违背这一原则,完全可以将其作为重大而且明显的违法而视为无效行政行为。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严重违反法定形式的,也属于重大而明显的违法。行政行为主体违反法律法规关于行政行为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的规定,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认定为形式上存在重大缺陷而无效。比如,工商行政许可体现在工商营业执照的发放,仅有决定,则属于形式上的重大、明显违法。此外,书面形式欠缺的,例如未加盖公章的情形也属于上述情形。
2023-09-10 09:29:031

行政行为的五个要件

行政行为的五个要件是:1、主体方面,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是享有行政权能的组织;2、权限方面,行政行为必须是在行政主体法定权限内所作的行为;3、内容方面,行政行为具有事实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4、程序方面,行政程序合法;5、形式方面,行政行为作出的形式合法,如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的区分。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2、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3、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4、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5、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
2023-09-10 09:29:581

行政行为的特征有哪些

行政行为是指,具有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其特征如下:(1)从属性,即行政行为从属于法律,是指一切行政权力的运用必须从属于法律,一切行政行为的事实都必须依据法律,即无法律即无行政行为,它是现代行政行为最基本的特征之一,也是现代民主和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2)单方性,即单方意志性,指行政行为的实施是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的一种单方意思表示;(3)强制性,行政行为属于执法行为,是行政主体运用国家行政权对法律的具体事实,故其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后盾和实现的保障;(4)服务性,是现代法治和人文精神赋予行政行为的一个时代特征。行政行为的这一“时代特征”对行政主体和相对人双方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它要求行政主体以一种服务者的身份出现,其享有和行使的行政权是一种服务职责,其产生的行为效果应是为民服务和维护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同时,这也要求行政相对人尊重行政职权,增强责任心,积极与行政主体合作,以实现其服务目的。
2023-09-10 09:30:401

六年级的学生班风不好,作为班主任,该怎么办?

班主任应该及时的跟学生们沟通,平时应该制定一些班级规则,可以多给孩子们讲一些励志故事,可以重点抓他们的学习。
2023-09-10 09:28:094

高二数学教学反思

高二数学教学反思7篇 身为一名刚到岗的人民教师,课堂教学是重要的工作之一,借助教学反思可以快速提升我们的教学能力,那么高二数学教学反思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高二数学教学反思,希望大家喜欢! 高二数学教学反思篇1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间高二下学期已经过半,为了更好的搞好以后的教学,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现对近久的教学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备课 作为一名教师,要想上好一节课,必须首先备好课,这是上好每一节新课的前提条件。备课既包括备教学内容,也包括备学生,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准备教学的内容。为此,我们必须翻阅多种教学参考书和辅导资料,从中汲取养分,以期把每节新课备得更加完美,为上好一节课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超前听课 作为一名青年教师,为了讲好每一节课,我争取多听高二数学组其他老师的课,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每学期我都坚持听课,从有教学经验的老师那里学到了很多有益的东西,大大的缩短了工作适应期,使自己在教学上信心十足。 三、及时总结 教学中的总结巩固是相当重要的,否则学了后面忘记前面,没有什么实际效果。每节课前尽可能留两三分钟把前一节课的内容复习一下,再强调一下重难点。一个单元结束后,进行单元总结,用一节课的时间带领学生梳理一遍知识结构、重点问题等,这样做可以帮助学生及时复习,巩固所学知识。 四、精讲精练 如果只学知识,不加以应用,就只能是纸上谈兵。如果只是盲目地做题,也是不可取的。所以教师应做到课上精讲,重审题解题的角度和方法技巧的指导。同时让学生课下精练,从学生的作业中及时发现问题,查漏补缺,强化薄弱环节。以上就是我高二年级下学期的教学心得。今后我会更加努力,把自己的教学工作做到更好。 高二数学教学反思篇2 我身为第一线的科任老师,从课改理念的学习,到深入课堂进行课改实验,我从中受益匪浅,能够说在数学教学中有得也有失。下面我从得与失两方面来进行一下高二年级的教学反思如下: 一、要有明确的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分为三大领域,即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和动作技能领域。因此,在备课时要围绕这些目标选取教学的策略、方法和媒体,把资料进行必要的重组。备课时要依据教材,但又不拘泥于教材,灵活运用教材。 二、要能突出重点、化解难点 每一堂课都要有教学重点,而整堂的教学都是围绕着教学重点来逐步展开的。为了让学生明确本堂课的重点、难点,教师在上课开始时,能够在黑板的一角将这些资料简短地写出来,以便引起学生的重视。讲授重点资料,是整堂课的教学高 潮。教师要透过声音、手势、板书等的变化或应用模型、投影仪等直观教具,刺激学生的大脑,使学生能够兴奋起来,适当地还能够插入与此类知识有关的笑话。 三、根据具体资料,选取恰当的教学方法 每一堂课都有规定的教学任务和目标要求。所谓“教学有法,但无定法”,教师要能随着教学资料的变化,教学对象的变化,灵活应用教学方法。数学教学的方法很多,对于新授课,我们往往采用讲授法来向学生传授新知识,也能够结合课堂资料,灵活采用谈话、读书指导、作业、练习等多种教学方法。 四、关爱学生,及时鼓励 高中新课程的宗旨是着眼于学生的发展。对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要及时加以总结,适当给予鼓励,并处理好课堂的偶发事件,及时调整课堂教学。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随时了解学的对所讲资料的掌握状况。有时,对于基础差的学生,能够对他们多提问,让他们有较多的锻炼机会,同时教师根据学生的表现,及时进行鼓励,培养他们的自信心,让他们能热爱数学,学习数学。 五、切实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 众所周知,近年来数学试题的新颖性、灵活性越来越强,不少师生把主要精力放在难度较大的综合题上,认为只有透过解决难题才能培养潜力,因而相对地忽视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的教学。教学中急急忙忙把公式、定理推证拿出来,或草草讲一道例题就透过超多的题目来训练学生。如果教师在教学中过于粗疏或学生在学习中对基本知识不求甚解,都会导致在考试中决定错误。 总之,在新课程背景下的数学课堂教学中,要提高学生在课堂45分钟的学习效率,要提高教学质量,我们就就应多思考、多准备,充分做到用教材、备学生、备教法,提高自身的教学机智,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 高二数学教学反思篇3 教学方式的转变是这次课程改革的核心。这一节课在学生认识了截面之后,要求学生对一个平面截一个正方体得到的截面图形的形状进行了规类,并通过对正方体的切截,过渡到棱柱体的切截上,从而使学生在切截出来的截面图形的变化规律进行思考,得出一些规律来。在教学过程中营造学习研究的气氛,学生表现出极大的学习热情,有较好的教学效果。 在教学过程中,首先确定学习方式并对学习任务进行分析,力图在研究学生的基础上制定教学目标,使教学真正实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起引导、合作、组织的作用。把“对几何体的切截与开发学生的空间立体想象能力”结合起来,重视学生自主探究在教学过程中的作用,体现了课改的精神。在课堂上,教师经常聆听学生回答,用平等的地位与学生进行交流,这无疑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掌握的一种与学生沟通的艺术。 在教学过程中,还要注意到学生对立体图形的理解能力。因此,在课前我精心制作了教学课件,把教学上有此抽象的内容更加直观的表现出来,以使学生能够更好的理解,锻炼想象力就更容易些。由于做了有关方面的准备,课堂上的效果还是很好的。学生在对教学课件中的切截过程的观察中,得到启发,正确地对正方体进行切截,使课堂节奏更有条理,向着课前预设的方向进行。同时,课件把可想象的事物生动地展现于眼前,也易于培养和开发了学生的想象能力,拓展学生的思维空间。在教学中,我也曾尝试寻找一些生活当中利用切截的原理来工作的事例,如“地质探查”、“石油勘测”及“医学CT”的用途的录像片或相关的图片,因为这些事例会在学生面前展现出另外一种观念,并且更加贴近生活,同时又能增长科技知识,但可能是由于条件有限没能找到有关切截方面好的事例。虽然,缺少一些实际应用方面的事例,我将寻找切截原理应用方面的“难题”留给了学生,请同学们回家后去阅读寻找这一方面的有关资料和书籍,然后写一篇有关“截面”在现实生活的使用,课后学生们还是查找到一些相关资料,写的文章也很生动。 在课改教学中,我学到很多新的知识和,丰富了自己的教学内容和手段,体会到教师角色的转变在教学过程中与学生积极互动。师生的互相交流、互相启发、互相补充、互相学习甚至互相争论的过程,都是教师与学生分享彼此的思维的角度、思维的深度、思维方式和方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师生不但是在交流知识、交流方法,而且还是在交流彼此的体验、观念和情感,让课堂真正成为教师和学生实现自身发展和自己生命价值的舞台。教师作为平等交流中的首席,在引导学生走向知识的殿堂,促进学生成长的过程中,不断完善自我,不断地互相促进,彼此相互协调,共同发展,课堂教学才会真正成为师生共同成长的生命历程。 高二数学教学反思篇4 上个学期,根据需要,学校安排我上高二数学文科,在这一学期里我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在教学上虚心向老教师请教,结合本校和班级学生的实际状况,针对性的开展教学工作,使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经过了一学期,我对教学工作有了如下感想: 一、认真备课,做到既备学生又备教材与备教法。 上学期我根据教材资料及学生的实际状况设计课程教学,拟定教学方法,并对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尽可能的预先思考到,认真写好教案。每一课都做到“有备而去”,每堂课都在课前做好充分的准备,课后及时对该课作出小结,并认真整理每一章节的知识要点,帮忙学生进行归纳总结。 二、增强上课技能,提高教学质量。 增强上课技能,提高教学质量是我们每一名新教师不断努力的目标。因为应对的是文科生,基础普遍比较差,所以我主要是立足于基础,让学生学得简单,学得愉快。注意精讲精练,在课堂上讲得尽量少些,而让学生自己动口动手动脑尽量多些;同时在每一堂课上都充分思考每一个层次的学生学习需求和理解潜力,让各个层次的学生都得到提高。 三、虚心向其他老师学习,在教学上做到有疑必问。 在每个章节的学习上都用心征求其他有经验老师的意见,学习他们的方法。同时多听老教师的课,做到边听边学,给自己不断充电,弥补自己在教学上的不足,征求他们的意见,改善教学工作。 四、认真批改作业、布置作业有针对性,有层次性。 作业是学生对所学知识巩固的过程。为了做到布置作业有针对性,有层次性,我常常多方面的搜集资料,对各种辅导资料进行筛选,力求每一次练习都能让学生起到的效果。同时对学生的作业批改及时、认真,并分析学生的作业状况,将他们在作业过程出现的问题及时评讲,并针对反映出的状况及时改善自己的教学方法,做到有的放矢。 然而,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清楚地认识到我所获得的教学经验还是肤浅的,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也有一些困惑有待解决今后我将努力工作,用心向老老师学习以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以上几点便是我的一点心得,期望能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积累经验,以便尽快地提高自己的水平。 高二数学教学反思篇5 “吾日三省吾身”是我国古代的教育家对反思问题的最简洁表达。新课程标准颁布,为新一轮教学改革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教师的发展指明了道路,作为教师的我们,须认真学习新课程标准和现代教学教育理论,深刻反思自己的教学实践并上升到理性思考,尽快跟上时代的步伐。 一、教学观念上反思 课改,首先更新教学观念,打破陈旧的教学理念,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懂得还不等于己知,理解还不等于知识,为了取得更牢固的知识,还必须思考。”作为新课程推行的主体——教师,长期以来已习惯于“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而传统的课堂教学也过分强调了教师的传承作用,思想上把学生看做消极的知识容器,单纯地填鸭式传授知识,学生被动地接受,结果事倍功半。新课改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师生互动,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学生在老师引导下,主动积极地参与学习,获取知识,发展思维能力,让学生经过猜疑、尝试、探索、失败,进而体会成功的喜悦,达到真正的学!所以,现在教师角色的定位需是在动态的教学过程中,基于对学生的观察和谈话,“适时”地点拨思维受阻迷茫的学生,“适度”地根据不同心理特点及不同认知水平的学生设计不同层次的思考问题,“适法”地针对不同类型知识选择引导的方法和技巧。 二、关注初高中衔接问题 初教高一时,深感高中教材跨度大,知识难度、广度、深度的要求大幅高,这种巨大的差异,使刚从初中升到高中的学生一下子无从适应,数学成绩出现严重的滑坡,总感数学难学,信心不足。由于大部分学生不适应这样的变化,又没有为此做好充分的准备,仍然按照初中的思维模式和学习方法来学习高中数学知识,不能适应高中的数学教学,于是在学习能力有差异的情况下而出现了成绩分化,学习情绪急降。作为教师应特别关注此时的衔接,要充分了解学生在初中阶段学了哪些内容?要求到什么程度?哪些内容在高中阶段还要继续学习等等,注意初高中数学学习方式的衔接,重视培养学生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的良好心理素质,适应性能力,重视知识形成过程的教学,激发学生主动的学习动机,加强学法指导,引导学生阅读、归纳、总结,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善于思考、勇于钻研的意识。 三、教学中反思 教学中进行反思,即及时、自动地在行动过程中反思。教学过程既是学生掌握知识的过程,发展学生智力的过程,又是师生交往、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教学中的师生关系不再是“人、物”关系,而是“我、你”关系;教师不再是特权式人物,教学是师与生彼此敞开心扉、相互理解、相互接纳的对话过程。在成功的教学过程中,师生应形成一个“学习共同体”,他们一起在参与学习过程,进行心灵的沟通与精神的交融。波利亚曾说:“教师讲了什么并非不重要,但更重要千万倍的是学生想了些什么,学生的思路应该在学生自己的头脑中产生,教师的作用在于“系统地给学生发现事物的机会”。教学中教师要根据学生反馈的信息,反思“出现这样的问题,如何调整教学计划,采取怎样有效的策略与措施,需要在哪方面进行补充”,从而顺着学生的思路组织教学,确保教学过程沿着最佳的轨道运行,这种反思能使教学高质高效地进行。 教学时应注意,课堂回答问题活跃不等于教学设计合理,不等于思维活跃,是否存在为活动而活动的倾向,是否适用所有学生,怎么引起学生参与教学。教师必须围绕教学目的进行教学设计,根据学生已有的知识水平精心设计,启发学生积极有效的思维,从而保持课堂张力。设法由学生自己提出问题,然后再将学生的思考引向深入。学生只有经过思考,教学内容才能真正进入他们的头脑,否则容易造成学生对老师的依赖,不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和新方法的形成。有时我们在上课、评卷、答疑解难时,自以为讲清楚明白了,学生受到了一定的启发,但反思后发现,自己的讲解并没有很好的针对学生原有的知识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学生存在的问题,只是一味的想要他们按照某个固定的程序去解决某一类问题,学生当时也许明白了,但并没有理解问题的本质性的东西。 四、对学生学习方法的反思 就上面讲到的初高中数学存在巨大差异,高中无论是知识的深度、难度和广度,还是能力的要求,都有一次大飞跃。学生有会学的,有不会学的,会学习的学生因学习得法而成绩好,成绩好又可以激发兴趣,增强信心,更加想学,成绩越拔尖,能力越提高,形成了良性循环。不会学习的学生开始学习不得法而成绩不好,如能及时总结教训,改变学法,变不会学习为会学习,经过一番努力能赶上去;如不思改进,不作努力,成绩就会越来越差,当差距拉到一定程度以后,就不容易赶上去了,成绩一差会对学习丧失兴趣,不想学习,越不想学成绩越降,继而在思想上产生一种厌恶,害怕,对自我怀疑,对学习完全失去了信心,甚至拒绝学习。由此可见,会不会学习,也就是学习方法是否科学,是学生能否学好数学的极其重要的因素。 五、对小组合作学习的反思 我们应明确,合作学习这只是有效学习方式中的一种,教学中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等合理的选择教学行为和学习方式,要避免“将所有的原料配料放入合作学习之盘”。教师需关注学情,提前建立评价建体系,挖掘合作点,顺学而导,使学生掌握技能会合作,同时应提供充裕的合作学习时间,激活内因真正促发展。 在数学教学中需要反思的地方很多,没有反思,专业能力不可能有实质性的提高,教师要在数学教学过程中充分理解新课程的要求,不断地更新观念、不断探索,提高自身的学识和身心修养,掌握新的专业要求和技能,在教学过程中只有勤分析,善反思,不断总结,以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能力才能与时俱进,全面开展素质教育。 高二数学教学反思篇6 随着我们国家科学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高中数学教学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现今的高中数学教育已经取得丰硕的教学成果,在高中教育发展中展现出一片繁荣景象。在这取得硕果累累、繁荣景象的同时,高中数学在教学中还有一些弊端存在,有些问题仍然阻碍着数学教学质量的提高。大家都知道,这些存在的弊端对于高中数学教育的发展极为不利,如果不及时的对这些存在的瓶颈问题进行解决,一定会严重影响高中数学教育的顺利开展。为此,为了积极调动高中学生学习数学的积极性和增加他们的学习热情,并能主动的参与到教学中来,从被动的学习转变成主动的学习,一定要高度的重视高中数学教学管理工作现状中面临的困境问题。作为一名高中数学教师,更要看清现状,并行方设法找出存在的问题,然后理清思路,想方设法找到一条高中数学教学管理对策思路,只有这样,才能胜任这项工作,最终提高高中数学教学质量。因此,为了更好发展高中教育,提升高中数学教学质量,笔者针对高中数学教学目前的现状进行了如下思考分析,同时也给出了几点思考建议。 一、对于高中数学教学中存在问题形成的原因分析 1、按照新课改的要求,教师在教学中要培养学生自主探究能力,以及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但在实际的教学中,很多数学教师由于授课的班额很大,这对于提升学生自主探究能力和自主实践能力造成了一定影响。虽然教师在教学中极力的想按照新课改的要求来进行教学,但面对着班额大以及学生升学、考试的影响,在实际的教学中,对学生进行自主探究式和启发式教学很难落实。有些教师仍然是一直停留在对学生进行教与学的过程,这是造成问题出现的一个主要原因。 2、在教学中,很多教师对课改的领悟精神还有一些小小的偏差。很多教师在教学中仍然是教学的掌控者。实际上,在高中数学教学中教师首先要转变自身的教学方法着手才能成为共识,才能将新课改的要求落实到教学行动中。但在实际教学中,教师还未完成角色转变,在课堂上给学生们传授知识的过程中,仍然是课堂教学的主载者。教师要将课堂教学中的主载者变成引导学生的指引者,把课堂还给学生,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教师对于课改的要求在教学中未能真正落实到位,这也是造成高中数学教学中出现问题的原因之一。 二、高中数学教学现状中存在的缺陷问题 1、让学生过分自主,忽视教师的引导。丰富学生的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使学生学会学习,为终身学习和发展打下良好基础是高中数学追求的基本理念。在具体的教学中,存在忽视教师作用和学生过分自主的现象,由于教师作用的丧失,使学生的认知水平只在原地徘徊,导致课堂教学低效。教学过程是学生自主建构与教师引导相统一的过程。当学生遇到疑难时,教师要引导学生去想,当学生思路狭窄时,老师要拓宽他们的思路。总之,教师的引导是保证学生学习的方向性和有效性的重要前提。 2、缺少完善的课改意识在高中数学教学中,有很多教师在教学中未能按照我们国家提出的新课改要求来做,这也体现了对新课改要求的不够重视,有些教师在教学中按照要求来做,但也有一些教师由于受到班额普遍大、考试的影响,在教学中一直沿袭着传统的教学方式,仍然是停留在教与学的基础上,导致学生对高中数学厌烦,有的学生学习数学的时候甚至感到枯燥、乏味。 三、提高高中数学教学质量的思考建议 1、进行成功教学。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能否持久,与他们能否取得成功有很大的关系。根据学生的不同实际,创设适度紧张的气氛,设计难易适度的练习,尽量给每个学生创造良好的机会。成功教学其实也是一种情感教学。正如原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所说:“成功的欢乐是一种巨大的情绪力量,他可以促进儿童好好学习的愿望。”事实上,每个人都希望获得成功的喜悦,因此教师要爱护、关心学生,特别是成绩差的学生,要看到他们的点滴进步。那种动辄批评,或歧视差生的态度和做法,会极大地创伤学生的自尊心和积极性,是每个教师必须注意克服的。 2、为情景而设置情景。按照新课程标准,数学教材呈现“问题情景——建立模型——解释运用”的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要求教师的教学设计从学生的生活实际出发,创造学生熟悉的、喜闻乐见的生活情景或游戏活动,引导学生用数学眼光看待周围的事物,发现问题,培养数学问题意识。组织学生尽可能进行讨论、研究,通过操作、实践、模拟活动等让学生去经历、去感受、去体会,获得大量的直接经验,自主的建构知识,形成数学模型,这对于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四、结束语 从以上的阐述中可以看到,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学教育事业的迅猛发展,高中教育呈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同时高中数学教学成果也有了前所未有的提升。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会增多。根据高中数学教学现状来看,在教学中有很多问题存在,这对于高中数学教育教学发展来讲极为不利。为此要想加大提升高中数学教学质量,并促进高中教学与进一步发展,一定要高度的重视高中数学教学中存在问题形成的原因,同时还要看清高中数学教学现状中存在的缺陷问题,只有这样,才会找出一套合理并完善的以加大提升高中数学教学质量的思考对策。本文只是对高中数学教学做了几点思考分析,其实高中数学教学思考建议还有很多,由于字符的限制,只能简单的分析两种。在今后的高中数学教学中,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希望每一位教师都要尽职尽责,使出全身力气把这份工作做好。 高二数学教学反思篇7 期中考试结束了,我觉得本次考试的成绩不尽人意。针对此次考试中出现的一些现象和由此产生的问题,将前段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整改,使今后的教学工作能更好的开展,教学质量能有一个很大的提升。特反思如下: 一、考试分析: 本次期中测试题,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题目比较多,教师对学生能力的培养不足,导致学生应用理解能力较差,因此失分相当严重。另外,学困生的基础知识掌握较差,学习积极性不高,使他们的成绩普遍很低,还有就是,试前总是在赶教学进度,而没给学生复习巩固的时间,这也是成绩底下的一个原因。 二、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前段教学中很想让基础差的学生也能掌握一定的基础知识,提高一定的成绩,而忽视了对合格生和优等生的培养,在优等生的培养方面,没有做到持之以恒,在工作较忙时忽视了对他们的严格管理,导致学生认为老师对他们的学习成绩不是很在意,结果使学生的学习成绩不理想。 2、尽管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了思想工作,但不够到位,对懒学、厌学的学生没有及时正确的引导、培养、提高他们的兴趣,导致有些学生对学习失去了兴趣和动力,因而成绩不理想。 3、有时自己管不住自己,爱在工作期间开小差,没有把全部精力和时间用于研究教材、研究学生、研究新课改. 三、整改的措施: 在教学方法上,主要采取精讲多练,通过这次考试,在今后的教学中,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1、认真钻研教材、教法、课程标准,深入了解学生,以便有效地指导教学。 2、重视直观教学,实验操作,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探究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3、继续做好培优转差工作,提高优秀率、良好率、降低学困生率,使学生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4、采取各种积极地方法,督促学生互相帮教,共同与教师完成教学任务。 5、加强自我完善,不断学习理论知识充实自己的头脑,并且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搜集教育信息指导教学。 6、多听优秀教师、同科教师的课,吸取他们的闪光点来指导自己,发挥所有教师的智慧来指导教学。 总之,在以后的教学中,一定要努力,希望在下半学期,通过老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能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
2023-09-10 09:28:091

对话是什么意思?

《对话》栏目是中国中央电视台2000年推出的一档演播室谈话节目,时长60分钟,是中央电视台创立最早、影响力最大的高端精英谈话节目。《对话》致力于为新闻人物、企业精英、政府官员、经济专家和投资者提供一个交流和对话的平台。对话 栏目介绍《对话》致力于为新闻人物、企业精英、政府官员、经济专家和投资者提供一个交流和对话的平台。受邀嘉宾均来自世界政要、行业领先者、具有强势话语权的标志性人物。自从《对话》节目诞生以来,《对话》就是一个以著名政治家、财经学者、企业家的认真严肃而富有社会责任感的现场互动谈话节目而受到瞩目,并最终以中国企业家群体的最高级别的电视谈话节目而闻名于世界。每次节目由突发事件、热门人物、热门话题或某一经济现象导入,捕捉鲜活经济事件、探讨新潮理念、演绎故事冲突,着重突出思想的交锋与智慧的碰撞。
2023-09-10 09:28:111

巴金有哪些作品

激流三部曲啊,
2023-09-10 09:28:115

新闻卡片怎么制作?

需要工具:硬纸片、剪刀、胶水1、首先准备好需要的材料,剪下一个长方形,如下图所示:2、将历史名人的事迹和名人名句写上,如下图所示:3、再找出一张印有历史名人头像的报纸,沿着头像剪裁下来。4、最后用胶水把剪裁好的卡片,这样名人卡片就制作完成了,如下图所示:
2023-09-10 09:28:131

国家级开发区审批程序和审批原则条件

法律分析:审批程序:(一)由国家级开发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正式向国务院行文提出申请。(二)由国务院批转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建设 提出初审意见。(三)在三部门初审意见一致的基础上,由商务部起草请示报告会签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后报国务院审批。(四)经国务院批准,由三部门联合发函予以批复。审批原则(1)对已完成原经国务院批准规划面积的开发建设,因经济发展需求确需扩大规划用地范围的国家级开发区可申请扩建。(2)扩建国家级开发区必须符合所在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管理与规划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申请扩建应切合开发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占用或少占用耕地,根据规划确需占用的,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相关手续,并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工作与生活。(4)申请扩建国家级开发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主要经济指标在申报前两年保持持续增长,综合投资环境评价总指数排名在25位之前;2、年工业产值40亿元/平方公里以上;3、年税收收入达到10亿元;4、年出口额达到五亿美元;5、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累计十亿美元。法律依据:《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建审批原则和审批程序》 一、审批原则(一)对已完成原经国务院批准规划面积的开发建设,因经济发展需求确需扩大规划用地范围的国家级开发区可申请扩建。(二)扩建国家级开发区必须符合所在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管理与规划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三)申请扩建应切合开发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占用或少占用耕地,根据规划确需占用的,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相关手续,并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工作与生活。(四)申请扩建国家级开发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主要经济指标在申报前两年保持持续增长,综合投资环境评价总指数排名在25位之前;2、年工业产值40亿元/平方公里以上;3、年税收收入达到10亿元;4、年出口额达到5亿美元;5、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累计10亿美元。二、审批程序(一)由国家级开发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正式向国务院行文提出扩建申请。(二)由国务院批转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主管部门(商务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提出初审意见。(三)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三部门初审意见一致的基础上,由商务部起草请示报告会签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后报国务院审批。(四)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发函予以批复。
2023-09-10 09:28:141

关于祖国祝福语大全

祝福祖国如下:1、祝福祖国,繁荣富强!2、国庆快乐,一切都好!3、恭祝祖国,生日快乐。4、欢歌热舞,喜迎国庆。5、政通人和,天下太平。6、岁稔年丰,国富民安。7、国庆快乐,幸福平安!8、国庆快乐,幸福永驻!9、国庆快乐,幸福平安!10、星星相映,家国礼赞。祝福国家的其他句子:1. 祖国啊!我为你的生日歌唱。我用泰山的松柏为弦,我用长江的波涛为音,我用珠穆拉玛峰的雪莲为舞,我用黄河的咆哮为唱。2. 举国欢庆齐欢畅,欢声笑语浪打浪,激情澎湃胜朝阳,快乐心情在歌唱,绵绵情谊心飞舞,祝福短信随风扬,愿你甜蜜幸福长,荣登快乐排行榜。3.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干杯吧,朋友,让我们庆祝起来,载歌载舞,歌颂伟大的祖国,歌唱幸福的生活。
2023-09-10 09:28:091

如何学习高中音乐欣赏课

音乐欣赏课是普通高中的一门必修课,是普通中等学校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 高中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主要途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加强学校的美育教育。 那么,一个高中学生,怎样更好地学习、感知并理解音乐作品,如何提高自己的审美能力最 终使自己的素质得以全面发展呢?下面,就这一问题,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要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因为,兴趣是学习最好的老师。其实,学生是非常喜爱音乐 的。在校园里,在下课、放学的时间,我们不时可以听见学生歌唱的声音。他们大多数喜爱 的是流行音乐,但是也有不少同学喜欢听音乐会,喜欢著名歌唱家的演唱,喜欢听交响乐, 可以看出音乐确实成为了他们生活、学习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对音乐的喜爱也 成为了学生 自己的兴趣之一。有了兴趣这个基础,我们才可以更好地来进行音乐欣赏,真正提高学生的 音乐欣赏水平和艺术素质。 欣赏音乐作品应注意以下几点: 1.用心灵感悟音乐,发挥音乐想象力 有人曾这样说过,“我虽然不了解贝多芬心中的法国大革命,但这并不妨碍我动情地欣 赏《英雄》交响曲。”贝多芬所崇尚的英雄主义、共和理想虽已不是当今许多人的生活态度, 但是这不妨碍我们按自己的意愿和方式欣赏音乐。音乐音响的感受力是一种强大的、原始的 力量,音乐可以把人们带到一种幻想的境界,这种境界是可以靠人们的生活阅历和经验去想 象的。没有想象就没有艺术欣赏。在初次欣赏音乐作品时,自行展开的联想可能与音乐形象 本身并没有多大关系,甚至是无关的,因为这种联想毕竟是由音乐引起的,是发自心灵的碰 撞,是属于音乐的。在逐步扩大了音乐视野、丰富了音乐知识、积累了欣赏经验后,能逐步 提高音乐的听觉能力和对音乐的想象力,也就培养了对音乐形象的感受、理解和认知的能力。 2.理解音乐背景及作者的生平 如同欣赏文学作品一样,如果只注重自己的感悟而没有对作品和作者的了解,那么对作 品的理解就不会深入,甚至会出现审美错误。如冼星海的大型声乐作品《黄河大合唱》,生 动地描绘出黄河儿女在黄河两岸生息的景象,同时也揭露和控诉了日本侵略者在中华大地犯 下的滔天罪行,形象生动地刻画了抗日健儿为保卫黄河、保卫祖国而英勇奋斗的场景。这部 作品脍炙人口,但是如果不了解作者、不了解这部音乐作品的创作背景以及各个乐章的内容, 那么就不能感受到这部作品的真正含义和感情。又如被称为“钢琴诗人”的波兰作曲家肖邦, 如果不了解他的生活背景,是很难理解他的作品的。肖邦时代的波兰正受到沙俄的大肆侵略, 肖邦怀着对祖国的无比热爱和对沙俄侵略者的极度憎恨,写下了一部部伟大的钢琴作品。 3.要具备一定的音乐知识 要想获得欣赏音乐的美,就不应该拒绝任何音乐方面的知识,包括音乐欣赏课本中所提 到的知识、概念等等。我们在课堂中欣赏音乐,讲求的不仅仅是一般的听,要更深层次的听, 要听懂。比如在欣赏舒伯特的艺术歌曲时,我们要了解艺术歌曲的起源、定义以及特点,才 能更好地去把握作品。欣赏聂耳的《金蛇狂舞》,就要听辨乐曲中使用了哪些乐器,此曲适 用于什么场合。要达到这个目的,首先就需要对中国的民族乐器有一个大体的了解,要在脑 海中出现它们的形状以及音色,然后在乐器演奏所表达的情感基础上再进一步联想作品的适 用场合,这样既受到了乐曲的熏陶又锻炼了学生的思维能力,在潜移默化中,学生感受美的 能力就提高了。 4.要注意“学科综合” 在音乐欣赏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人物、事件、观点等背景材料,由此,可能会自然地 联系到历史、地理、观点等社会学科的内容。如在学习拉丁美洲音乐这一课时,眼前立刻会 出现一幅拉丁美洲的版图,这就自然而然地联想到了地理这门课程。学唱《松花江上》这首 歌时,我们会想起令每一个中国人都难忘记的“九一八事变“。学生对这些学科的学习程 度和水平,决定了他们审美的水平。 5.利用各种手段去学习、欣赏音乐 有乐器演奏基础的同学,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去弹奏作品中熟悉的旋律,加深对作品的感 悟;可以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料室等学校里的资源,在课外活动时经常去浏览、翻阅、增加 自己的音乐欣赏信息量;可以通过电视上的音乐频道和现场音乐会来锻炼自己对作品的欣赏 和感悟能力。除此,还可以利用丰富的网络资源,查询作曲家和作品,利用现代化的手段来 学习音乐,也可以组织音乐学习小组,大胆地进行音乐创作和评论。 目前,在中学生中还有一种错误的认识,就是有人认为学习音乐是音乐专业学生的事, 一般同学学习音乐就耽误了其他文化课程的学习,是浪费时间。于是在音乐课上也学习语文、 数学、外语等其他学科,还有些同学是单纯为了高考而学习音乐,其实这些想法、做法都是 不正确的。爱因斯坦在紧张的脑力劳动之余,就用小提琴演奏世界名曲,积极休息之后,新 的思潮涌来,轻松地解决工作中的难题,这种紧张与松弛交替的休息是大脑再创造的开始。 清华大学理工科学生总结出这样一个公式:8-1>8,即从学生每天8 小时学习时间中抽出1 小时进行音乐等文体活动,其效果大于单纯的8 小时学习。达尔文说过:“如果我活第二次, 我必定规定自己每星期都读点诗和听点音乐,以使我大脑的那些尚未衰退的部分在不断运用 中保持活跃。” 可见,音乐欣赏课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音乐欣赏水平和思想道德水平,同时也能让我们 的大脑得到积极的休息而得以更好地开展工作。喜欢音乐其实是一种美好的心态,让我们一 同来爱音乐,去尽情地感受音乐带给我们的无穷魅力吧!
2023-09-10 09:28:081

大学生心理健康现状是怎样的?

大多数的 还是很健康的呢
2023-09-10 09:28:062

农村信用社是属于什么银行

农村信用社不属于银行,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实体。农村信用合作社主要是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是由我国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然后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机制。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务是筹集各农村的闲散资金,然后为农业、农民以及农村的经济发展提供对应的金融服务。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农信社分为以下部门,农信社合作社,农信社国际金融部门,政通农信社培训学校,农信社信贷部门等,是目前有银监会和国务院双重领导的部门。
2023-09-10 09:28:062

行政执法中当事人签字是否可以视为送达,是否还需要制作送达回执,请详细说明理由,最好有法律出处。

当事人签字就是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当然就送达了。就好比送快递的让你签字,有一联儿就是回执。
2023-09-10 09:28:026

穹顶之下观后感600字五年级。

从网上听来的超火的《穹顶之下》,这部片子说实话,我不确定是纪录片,还是演讲,不过先来说感受吧。    看完之后超级激动,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想着12369,想着污染地图,好想自己立刻去拯救地球,可是就我一个人,再怎么样,也要大家一起努力才行吧。    作为小学生,对政治什么的先不管,光从表面上来说,柴静是说出了所有为了环保事业而奋斗的人想说的,言辞有点激烈,那是因为只有非常少数的人去做,大部分人都置之不理。想想那蓝天白云,想想暖烘烘的太阳,想想繁星闪烁的天空,为了这些,难道就不应该去做一件小事,来挽回这些景象吗?就算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当整个国家都毁灭了,利益还有用吗?    我是支持柴静的说法,那些数据和别的国家的努力,都让我们看到了中国也应该加把油,别人可以,为什么我们不可以?法律应该严格执行,不能把这些当成废话。为什么英国在经过灾难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而中国却在雾霾已经缠绕着这些原本"山舞银蛇,原驰蜡象、引无数英雄尽折腰"的景象一天天的消失,采取的行动却微乎其微呢?就真的没有考虑过吗?    说着说着,我也激动了起来,以前看过的滥杀动物,往食物里放各种添加剂的纪录片,地球难道还不够惨吗?地球在中国这片丰富的大地上给予了各种东西,让这片土地强大,难道现在对这片美丽的土地的回报,就是毁灭吗?    我想不是的,每个人其实只要做一件小小的事,比如离得太近的地方就走路,该节约的节约,这些事应该幼儿园,小学时候都讲过吧,请为地球,或者说我们生活的地方变回青山绿水吧!
2023-09-10 09:27: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