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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的7类行为

2023-10-01 17: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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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的7类行为:

1、行政征收;

2、行政征用;

3、行政给付;

4、行政奖励;

5、行政裁决;

6、行政处罚;

7、行政确认。

行政行为分类含义依据不同的标准对行政行为的划分:

1、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2、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3、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

4、附款行政行为与无附款行政行为;

5、要式行政行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

6、授益行政行为与不利行政行为。

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

1、依职权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直接依法定职权实施的行政行为;

2、应请求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在相对人提出申请后依法实施的行为。

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

1、依职权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直接依法定职权实施的行政行为;

2、应请求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在相对人提出申请后依法实施的行为。

授益行政行为与不利行政行为:

1、是指设定或确认权益,或者减免义务的行为;

2、是指设定或确认义务,或者限制,剥夺或拒绝确认权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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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名词解释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依法行使其行政管理职权,而对外部作出的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例如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处罚行为等。是行政主体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1)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即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实施的行为;(2)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即行政主体的行为所引起的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而非民事法律关系或其他法律关系;(3)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即行政主体的相应行为能对作为行政相对人的个人、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的影响,这种影响可能对行政相对人是有利的,也可能是不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2023-09-10 09:16:531

行政行为有哪些

问题一: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给付、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行政裁决等。以上是主要的具体行政行为。 问题二: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有:  (1)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  赋予一定的权益具体表现为赋予相对方一种法律上的权能、权利或利益。科以一定的义务是指行政主体通过一定方式命令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  剥夺权益是指使行政相对人原有的法律上的权能或权利、利益丧失,如吊销执照。免除义务,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表现为对相对人原来所负有的义务予以解除,不再要求其继续履行义务。  (3)变更法律地位  变更法律地位是指行政行为对相对人原来存在的法律地位予以改变。  (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确认法律事实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是否存在,依法予以确认。确认法律地位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及存在范围的认定。 问题三: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给付、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行政裁决等。以上是主要的具体行政行为。 问题四:行政行为的概念是什么?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的概念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 (2)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 (3)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 (1)主体合法 所谓主体合法是指作出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并且该行政主体应当是依法设置的行政机关或是依法被授予行政职权的组织。 由于行政行为通常是由行政主体的具体工作人员实施的,因此这些工作人员应具备法定条件,才能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性。另外,主体合法除了要求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以外,还要求其行为必须在权限范围内。若行政主体的行为超出其权限范围,则其行为不合法。 (2)内容合法 内容合法要求: A.行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有充分的事实根据。 B.行为有明确的依据,正确适用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C.行为必须公正、合理,符合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 (3)程序合法 程序是实施行政行为所经过的步骤、时限方式等。任何行政行为均须通过一定的程序表现出来,没有脱离程序的行政行为。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影响着行政行为实体的合法性。程序合法要求: A.行政行为符合行政程序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B.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的步骤和顺序。 (4) 行为必须在行政机关的权限内,越权无效 (5)符合法定形式 问题五:行政行为有哪些种类? 100分 一、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无偿和强制地取得相对人财物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征用 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相对人财产或者劳务,并给予相对人适当补偿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行政给付 行政给付,也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 四、行政奖励 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物质或者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国家科学技术奖励。 五、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的审查与裁决的行为。 行政裁决的具体情形 1.违反行政管理的行为造成的损害赔丹争议 2.土地、矿产、草原等自然资源权属争议 3.国有资产产权争议 4.拆迁补偿安置争议 5.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争议 问题六:请问,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有什么区别?谢谢它们所表达的意思一样吗?谢谢。 行政行为包括具体行为行为,还包括抽象行政行为 问题七:人民 *** 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系列有共同特征的行政措施的总和。所谓共同特征,是指该种行政措施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特定事项做出的能产生行政法律后果的行为。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简而言之,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有四个要素: 1.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这是主体要素。不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一般不是行政行为。但是,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实施的行为,也可能是行政行为。 2.是行使行政权力所为的单方行为,这是成立要素。即该行为无需对方同意,仅行政机关单方即可决定,且决定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对方负有服从的义务,如果不服从,该行为可以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税务机关决定某企业应纳所得税税额,纳税人应当执行,如果不执行,税务机关有权从其银行账户中划拨。如果纳税人不服,也必须首先按决定纳税,然后申诉或起诉。 3.是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这是对象要素。“特定”是指某公民或某组织。如甲打乙造成轻微伤害,行政机关为保护乙的权利而拘留了甲,该行为是对甲、乙作出的,甲、乙即为特定的公民。 叮  4.是作出有关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行为,这是内容要素。如专利局将某项发明的专利证书授予了甲企业,该企业即获得了该项发明的专利权 问题八: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 确定力:既一旦做出不得随意变更,以确保不会出现朝令夕改。 执行力:既行政行为做出的行政主体有法律依据执行此锭政行为。 约束力:既行政行为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 公定力: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
2023-09-10 09:17:591

行政行为是什么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特征是: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是在行政合同行为中,在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解除与履行等诸方面,行政主体均具有与民事合同不同的单方意志性。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 强制执行 。这种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行政行为的强制性,就无法实现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   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行政主体所追求的是国际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对公共利益的集合、维护和分配,应当是无偿的。当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特别公共负担,或者分享了特殊公共利益时,则应该有偿的,这就是公平负担和利益负担的问题。 《 行政许可法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 法规 、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2023-09-10 09:18:091

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

一、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1、行政行为指的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依法行使其行政管理职权,而对外部作出的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例如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处罚行为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第五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未经申请人同意,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专家评审等的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申请人前述信息的,允许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任何人。二、行政行为有哪些特征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2、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3、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务必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
2023-09-10 09:18:181

行政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赔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2023-09-10 09:18:281

行政行为是什么

法律分析: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则负有服从的义务。行政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组织实施的所有“生效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法律行为。行政行为一般取狭义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2023-09-10 09:18:381

行政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2、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3、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4、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5、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行为。6、单方行政行为与多方行政行为。除了以上的行政行为外,还包括附条件行政行为与不附条件行政行为,实体性行政行为与程序性行政行为等多种类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23-09-10 09:18:591

行政行为的内容包括哪些

行政行为的内容如下: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对象,就特定的事项所作出的处理决定。2、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形式、程序、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法实施而作出的行政行为。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仅仅规定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幅度和种类等等,由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何适用法律而作出的行政行为。3、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应申请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行为以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条件,行使行政权力而作出的行政行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主动行使行政权力而作出的行政行为。4、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5、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行为。6、单方行政行为与多方行政行为。除了以上的行政行为外,还包括附条件行政行为与不附条件行政行为,实体性行政行为与程序性行政行为等多种类别。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受领之时生效和即时生效的规则,是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发生时间,一般为告知之时。这是各国行政法上的通行做法。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则负有服从的义务。行政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组织实施的所有“生效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法律行为。行政行为一般取狭义解。
2023-09-10 09:19:111

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

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行政行为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受领之时生效和即时生效的规则,是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发生时间,一般为告知之时。这是各国行政法上的通行做法。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则负有服从的义务。行政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组织实施的所有生效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法律行为。行政行为一般取狭义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什么行政行为合法的一般条件如下: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行政机关合法指实施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必须依法成立,并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人员合法,行政行为总是通过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具体实施,这些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方有效。委托合法是指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基于实施行政活动的需要,依法委托 社会团体或群众组织、公民个人代表行政机关实施某种行政活动;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任何行政职权都有一定的限度,法律在确定行政主体的职权时,在地域、时间等方面设定了各种限度,这些限度是行政主体所不能超越的;3、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适当,行政行为所涉及到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这些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处理,均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行政行为的实施都要经过一定的程序表现出来,没有脱离行政程序而存在的行政行为。
2023-09-10 09:19:461

简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如下:1、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行政行为的特征如下: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2、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3、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4、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处理】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经审查认为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第七十条【撤销判决和重作判决】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
2023-09-10 09:20:462

简述行政行为的分类

1.以行政行为的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范围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2.以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包括拘束力、公定力、执行力,其中执行力这种行政强制执行是由行政机关依职权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形式,不需要事先得到法院的判决。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1、拘束力.这是指行政行为具有法律规定的或行政机关所决定的法律效果,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都必须尊重并遵守之。行政机关有执行所作出行政行为的义务,行政相对人也必须履行行政行为所规定的义务,而不能以这样或那样的借口予以推诿、拖延。2、公定力。这是指行政行为即使被认为是违法的,在有权机关予以撤销或变更之前,行政相对人及其他人都不能以任何借口否认其存在,都必须姑且视其具有行政行为的效力。也就是说,只要行政相对人没有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由有权行政机关作出撤销变更行政行为的决定,或确认该行为违法,也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判决或部分撤销判决,那么行政行为即使违法,在事实上也依然具有效力。3、执行力。这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当行政相对人不履行其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时,行政机关可依法强制其实现该义务的履行。这种行政强制执行是由行政机关依职权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形式,不需要事先得到法院的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2023-09-10 09:21:001

行政行为具有哪些特征

政行为的特征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和其他国家机关的行为相比较,主要具有下述特征:1从属法律性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从而必须从属于法律。2裁量性行政行为虽然必须依法而行,必须有法律根据。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应该将行政行为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细节都予以严密地规范,并不意味着行政机关只能机械地按照法律预先设计的具体路线、途径、方式行事,而不能有任何的自行选择、裁量,不能有任何自己的主动性参与其间。具有一定裁量性是行政行为的又一个特征,这是由它的权力因素的特点所决定的。行政行为主要是针对未来,其许可、批准、禁止、免除通常都涉及行政相对方未来的权利、义务,特别是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就未来的事项作出预见性规定,从而不能不具有更多的自由裁量因素。行政行为的自由裁量性与从属法律性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矛盾的对立统一。3单方意志性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国家行政权的行为。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只要是在行政组织法或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内,即可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而无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和征得相对方的同意。4效力先定性所谓效力先定,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后,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在没有被国家有权机关宣布为违法无效之前,对行政机关本身和相对方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都具有拘束力,任何个人或团体都必须遵守和服从。5强制性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实施的行为,故其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行政行为的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的。
2023-09-10 09:21:221

行政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主要特征 (1) 从属法律性;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注意立法行为与行政行为的区别,立法行为是创制法律规范而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规范。 (2) 裁量性;行政行为具有自由裁量的余地 (3) 单方意志性;行政主体可以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行政行为,而无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 (4) 效力先定性;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 (5) 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
2023-09-10 09:21:363

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有:1、省级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权属复议决定;2、国务院的复议决定,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出入境管理法规定上级公安机关的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受公安机关拘留处罚的公民对处罚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的裁决,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面说的两种与第一种是有很大不同的,第一种是必经的程序,而后二种则属于任意性规则,既可以选择由行政机关进行最终裁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2023-09-10 09:21:571

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

一、行政违法依主体可分为两类:(1)职务过错,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2)行政过错,即公民和法人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二、按照违法程度分为以下几类:(1)实质性行政违法,指不具备行政行为实质要件的行政违法,如主体不合格、内容不合法、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2)形式性行政违法,指不具备行闭做政行为形式要件的行政违法,如行为的作出不符合法定程序、行为的表现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等。三、根据违法的范围可以分为:(1)内部行政违法,指内部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如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越级指挥(2)外部行政违法,指外部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租掘如公安机关非法拘留公民。四根据违法的形式可以分为:(1)作为行政违法,积极地作出行政法律规范所禁止的行为,(2)不作为行政违法,表现为拒不作出行政法规范所要求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轿型衡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2023-09-10 09:22:071

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

行政违法行为是指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应当受到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行为。1、吸毒2、违规建设建筑3、偷税4、逃避追缴税款5、抗税行为6、行政主体越权行使行政权力7、行政行为无法律依据8、行政行为缺乏事实依据9、行政行为做出超过时效10、在作出行政行为没有保障相关人的参与权。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2023-09-10 09:22:251

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

有四种情形: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法律分析:有四种情形: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行政违法行为有:1.实质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件;2.形式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形式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形式性要件;3.内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在对其内部机构、人员及内部事务的管理中所发生的行政违法行为,包括内部实体违法和内部程序违法、行政编制和机构设置违法;4.外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对外部事务进行管理时发生的违法行为;5.作为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作为义务;6.不作为行政违法。不作为行政行为是指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行政行为。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但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1、行政违法的主体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可能构成行政违法;2、行政违法违反的是行政法律规范,侵害的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3、行政违法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但尚未构成犯罪;4、行政违法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2023-09-10 09:22:391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有:   (1)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   赋予一定的权益具体表现为赋予相对方一种法律上的权能、权利或利益。科以一定的义务是指行政主体通过一定方式命令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   剥夺权益是指使行政相对人原有的法律上的权能或权利、利益丧失,如吊销执照。免除义务,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表现为对相对人原来所负有的义务予以解除,不再要求其继续履行义务。   (3)变更法律地位   变更法律地位是指行政行为对相对人原来存在的法律地位予以改变。   (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确认法律事实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是否存在,依法予以确认。确认法律地位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及存在范围的认定。
2023-09-10 09:22:552

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行为的概念】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即行政主体的行为并不全是行政行为,只有那些具有法律意义并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才是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基本特征】一是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二是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三是行政行为是具有法律意义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023-09-10 09:23:291

政府行政行为违法怎么追责

可以向该政府部门的同级行政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向该部门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如果发现有基层政府有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一、政府具有的基本特征1、从行为目标看:政府行为一般以公共利益为服务目标,在阶级社会里,它以统治阶级的利益为服务目标。2、从行为领域看:政府行为主要发生在公共领域。3、从行为方式看:政府行为一般以强制手段(国家暴力)为后盾,具有凌驾于其他一切社会组织之上的权威性和强制力。4、从组织体系看:政府机构具有整体性,它由执行不同职能的机关,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结成严密的系统,彼此之间各有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行政行为的内容包括1、行政征收: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无偿和强制地取得相对人财物的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相对人财产或者劳务,并给予相对人适当补偿的具体行政行为。3、行政给付:也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4、行政奖励: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物质或者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三、具体行政行为四个特征是什么?1、处分性所谓处分性,即产生处分效力的意思,即一个行为只有在做出之后,能够根据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引起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具体表现为建立、变更或者消灭了某种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才可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这一特征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具体行政行为做出之后必将引起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另一方面,这种法律关系的变动必须出于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这两个方面缺一不可,一个行为如果缺少了其中的任何一者,都不能够被称为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处分性是具体行政行为的首要特征,这一特征将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行政事实行为,以及行政主体实施的其他行为。2、特定性所谓特定性,指的是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对象做出的行为。特定性这一特征主要将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抽象行政行为与其他属于立法范畴的行为,如制定法律、制定地方性法规等,后者均是针对不特定对象做出的。3、单方性所谓单方性,指的是具体行政行为是由行政主体的单方意志所决定的行为。也就是说,单凭行政主体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足以使这个行为产生效力,而不需要行政相对人的合意。对于具体行政行为单方性的理解,必须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方面,注意对行政合同行为的理解。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管理目标,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前提下,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合同方式,使双方在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行为。第二个方面,注意对行政行为职业培训教育网众意见的理解。公众参与是行政法上程序正当原则的要求之一,指的是行政主体必须在实施行政活动的过程中,听取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辩和陈述,适当吸收公众意见。4、外部性所谓外部性,即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针对外部对象、外部事务而做出的行为。外部性的特征使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内部行政行为。所谓内部行政行为,指的是行政主体对其内部组织或个人实施的行为,说到底,就是行政主体对其内部事务的管理。具体行政行为就是行政部门相关人员对特定的社会公民,法人等自然人作出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单方面行为,也就是说必须要是法律行为,并且要是单方面执行的行政行为,针对特定的人做特定的处理和针对的主题必须要是外部的对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四条 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的政务处分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2023-09-10 09:23:411

国家机关的所有行为都是行政行为吗?

不是,例如县政府买材料装修,就属于普通民事行为
2023-09-10 09:24:373

行政行为有何特征?

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主体,新主体向往新的行政合理,行政全能的主体。行政不解释是行政行为大都是由工作人员代表今晚今晚运行的目的。
2023-09-10 09:24:472

行政行为的特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特征如下: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2、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3、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务必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4、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9-10 09:24:551

行政行为法有哪些

法律主观: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包括抽象行政行为,例如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法律的行为、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行为等以及具体行政行为,例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2023-09-10 09:25:071

简述行政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特征: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是在行政合同行为中,在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解除与履行等诸方面,行政主体均具有与民事合同不同的单方意志性。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执行。这种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行政行为的强制性,就无法实现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   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行政主体所追求的是国际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对公共利益的集合、维护和分配,应当是无偿的。当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特别公共负担,或者分享了特殊公共利益时,则应该有偿的,这就是公平负担和利益负担的问题。
2023-09-10 09:25:313

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行为有什么不同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以及这些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分为:(1)行政处罚。即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对有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所给予的一种法律制裁。如行政拘留、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没收等。(2)行政检查。即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守法情况作单方面了解的行政行为。如海关检查、税务检查、卫生防疫检查等。(3)行政许可。即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依法赋予相对人从事某种法律所一般性允许的活动的权利和资格。如颁发许可证或执照。(4)行政强制执行。即行政机关依法强制行政管理相对人履行一定义务的行政行为。如查封、扣押、冻结等。 这两种行为的划分标准是不一样的。行政执法是行政管理行为中的重要方面,具体行政行为是相对于抽象行政行为而言的。 行政执法有广义的行政执法和狭义的行政执法之分。 广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所有的行政执法主体在行政管理的一切活动中遵守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行政管理的活动,它可以发生在抽象和具体的行政行为之中。 狭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把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适用于具体对象或案件的活动,它一般只能发生在具体的行政行为中。
2023-09-10 09:25:591

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

有四种情形: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2、行政行为内容瞎档存在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法律分析:有四种情形: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行政违法行为有:1.实质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件;2.形式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形式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形式性要件;3.内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在对其内部机构、人员及内部事务的管理中所发生的行政违法行为,包括内部实体违法和内部程序违法、行政编制和机构设置违法;4.外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对外部事务进行管理时发生的违法行为;5.作为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尺哗不作为义务;6.不作为行政违法。不作为行政行为是指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行政行为。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但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1、行政违法的主体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陵神行不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可能构成行政违法;2、行政违法违反的是行政法律规范,侵害的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3、行政违法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但尚未构成犯罪;4、行政违法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2023-09-10 09:26:091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有:   (1)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   赋予一定的权益具体表现为赋予相对方一种法律上的权能、权利或利益。科以一定的义务是指行政主体通过一定方式命令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   剥夺权益是指使行政相对人原有的法律上的权能或权利、利益丧失,如吊销执照。免除义务,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表现为对相对人原来所负有的义务予以解除,不再要求其继续履行义务。   (3)变更法律地位   变更法律地位是指行政行为对相对人原来存在的法律地位予以改变。   (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确认法律事实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是否存在,依法予以确认。确认法律地位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及存在范围的认定。
2023-09-10 09:26:272

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行为有效成立的要件】是指行政行为有效成立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一般认为,各种行政行为有效成立都必须具备以下共同要件: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合法;行政行为必须在行政主体的法定权限范围内作出;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合法;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一般认为,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的法律效力:一是公定力,即行政行为即使被认为是违法的,在由有权机关予以撤销或变更前,不能否认其存在;二是确定力,即行政行为有效成立后,其内容具有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三是拘束力,即行政行为有效成立后,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都必须受到约束;四是执行力,即行政行为有效成立后,行政主体有权依法采取一定措施实现行政行为的内容。
2023-09-10 09:27:031

其他行政行为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赔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2023-09-10 09:27:121

社会上的行政行为有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种类包括:  1.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非行政许可比照列入。具体许可、非许可项目以《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的清理、认定结果为准。  2.行政处罚:是指具有法定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栏项目要以每个单行法规规定的具体违法行为为标准,每个具体违法行为填报一条“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包括: (1)警告(包括通报批评、责令检讨、责令悔过等)。警告属于申诚罚,是一种影响相对方声誉、给相对方施加一定精神上压力的处罚。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所谓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将相对人通过违法行为获取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处罚形式;没收非法财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将违禁物品或者用以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收归国有的处罚形式。如淫秽录像带、非法出版物等。 (4)暂扣、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5)责令停产停业。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行政强制:行政强制包括两种,一是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了预防或制止正在发展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危险状态以及不利后果,或者为了保全证据、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对相对人的人身自由、财产予以强行限制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它也叫“即时强制”。二是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时,行政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性手段,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 (1)对人身的强制。如强制拘留、强制戒毒、强制扣留、强制管束、强制约束、强制隔离、强制治疗、强制戒毒、强制传唤、强制履行、强制服役、对在公共场所闹事者采取强行带离现场或驱散等等; (2)对财产的强制。如查封、扣押、冻结等等; (3)对行为的强制:强制许可等。 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强制划拨、强制扣缴、强行拆除、强制销毁、变价出售、强制抵缴、强制退还。  4.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以强制方式取得相对方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征收有以下几种: (1)税的征收。包括国税、地税和关税三大类。 (2)行政性收费的征收包括:环保费的征收。如排污费的征收等;资源费的征收。如矿产资源费、水资源费的征收等;建设资金费的征收。如重点水利、电力建设项目的资金征收、重点能源项目、交通项目的建设资金项目的征收等;使用费的征收。如土地使用费、车辆通行费和公路养路费的征收等;管理费的征收。如工商管理费、城建管理费的征收等;滞纳金征收。  5.行政给付: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包括抚恤金、离退休金、社会救济金、自然灾害救济金等。 具体表现形式:安置、补助、抚恤、优待、救灾扶贫等。
2023-09-10 09:27:211

行政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具有新的能行使行政合理性,新闻中的组织不是19年代表实施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了法律和法规授权的才能成为新的主体的行为,行动,行动和行动制作的法定基本要求。那么平时必须有行动意义之意义的行为。
2023-09-10 09:27:332

什么是行政行为

学习了
2023-09-10 09:27:582

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有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1、按行为性质划分,可分为:(1)设定权利或者义务的行为包括赋予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如颁发营业执照可以使一个新的民事主体诞生;设定某一权利或义务的行为,如对甲公民发放房屋产权证书。(2)剥夺、限制权利或撤销义务的行为对公民、组织已有的能力或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剥夺,如吊销某企业的营业执照;也可以限制,如海关扣留某走私嫌疑人是限制其人身权利,扣留他的进出境物品,是限制其行使财产权利。对公民、组织应承担的义务,行政机关可以撤销,如税务机关因某国有企业确有困难,根据其申请决定免除其应缴纳的所得税。(3)变更权利或义务的行为对公民、组织已有的权利或已经承担的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变更,如在发放了土地所有权证后,考虑到有不合理因素,又决定将其中一部分土地划给邻村所有。(4)不行为,或称不作为行政机关对于自己应当履行的职权不履行,称不行为或不作为。不作为不是否定行为,否定行为是已经作为了,比如公民甲申请营业执照,某工商局决定驳回,不予批准,这是否定行为。如果该工商局不予答复,不作决定,这是不作为。行政机关不行为也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2、按行政机关是否以当事人的申请作为开始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划分,可分为:(1)依职权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可以主动实施,无需向对方请求,如行政处罚(主动的行政行为)。(2)应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必需以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如工商机关颁发营业执照(被动的行政行为)。3、按具体行政行为受法律拘束的程度划分,可分为:(1)羁束的具体行政行为受法律、法规严格的约束,只能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毫无裁量的余地(如税务机关征税,不能自由创设税种)。(2)裁量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规定一个幅度,行政机关在此幅度内斟酌(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罚款20-200元)。4、按具体行政行为与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关系,可分为授益的和负担的具体行政行为。5、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需要具备法定的形式,分为要式的与不要式的具体行政行为。6、按行政行为是否要具有法定的形式和程序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我国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则上都是要式,不符合法定程序和形式的,是违法行为,要撤销。例外情况下是不要式的,如情况简单,无需烦琐的程序,如行政处罚法规定,对于违法行为轻,情节不严重的,可以当场口头处罚。扩展资料: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简而言之,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对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分对行政诉讼的实践有重大意义,它不仅关系到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范围与幅度,也涉及到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如果不服从,该行为可以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赔偿等。参考资料:具体行政行为——百度百科
2023-09-10 09:28:091

下列行为不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c
2023-09-10 09:28:194

什么样的行政行为是无效行政行为

无效行政行为是指已经成立了的行政行为但由于重大、明显违法而不具有公定力,从而自始、当然、确定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一)无效行政行为的范围上仅指“重大且明显的违法行为”此限定范围是依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通说,即其具有外在的“明显违法性”和内在的“重大违法性”,前者指依一般公民之理性和经验所能判断的违法行政行为,后者指其违反了重要的法律法规,该说在外国的立法上也有体现,比如,《联邦德国行政程序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行政行为具有严重瑕疵,该瑕疵按所考虑的一切情况明智判断属明显者,行政行为无效。”(二)无效行政行为在效力上表现为“自始、当然和确定无效”即从行政行为做出时,无需有权机关宣告就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公民也没有尊重该行为的义务,并享有对该行为抵抗的权利,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公民可以采取警告、逃脱等方式进行正当防卫和对抗;这实质上就是赋予了公民在行政行为执行时 “当时”的救济手段,因其“当时”而不同于复议诉讼等“事后”救济手段。即使在事后的救济手段中,对于无效行政行为的救济也不受时效的限制,相对人拥有无期限追诉权,即“做出无效行政行为的机关和其他有权机关得随时宣告或确认其无效,相对人也可随时请求有权机关宣告或确认其无效”。对该无效行政行为,做出机关即使事后进行了追认、转换等补救措施,依然不能被法律所承认而变为有效。“一旦法院宣布某一行政行为在法律上无效,那就如同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判断标准无效行政行为的判断标准就是如何区分一般违法和重大而明显违法,一般违法的行政行为属于可撤销行政行为,那么比一般违法更为严重的、达到重大而明显程度的违法行为,则属于无效行政行为。相对于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第一,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主体应当具备行政主体资格,这里所说的资格是形式上的资格,并非行政权能资格。如果行政行为的行为主体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则属于无效行政行为。需要注意的是,非行政主体进行的“假象行政行为”不是无权行政行为,因为这类行为根本不属于行政行为。第二,行为主体超越权限或无权限作出的行政行为无效。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中将“超越职权的”作为撤销判决的情形之一,未将无权情形进行单列,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将无权处分的情形作为超越职权处理,所以广义上的超越职权包括无权限的情形,主要有两种情形:一、行为主体行使了属于其他行政主体的专有职权。国家对行政权利的划分处于管理的需要,分别由不同的行政机关行使不同的行政权力。行为主体实施了超出自己权限范围的行政行为,即实施了应由其他行政主体享有权限的行为,则该行政行为无效。比如,公安机关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就是实施了应属于工商管理部门享有权限的行为。二、行为主体实施了其他国家机关的专有职权。主要是强制执行权。对于行政机关是否享有执行权,均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否则不能享有强制执行权。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行政行为的意思表示不明确;意思表示受到胁迫;行为内容的作出基于明显的错误事实;行为内容明显违反公序良俗;相对人与公务员恶意串通实施的行为;行政行为的内容不可能的,都属于这类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由于正当程序原则体现了“最低程度的公正”,是对行政行为最低限度的基本要求,因此如果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时违背这一原则,完全可以将其作为重大而且明显的违法而视为无效行政行为。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严重违反法定形式的,也属于重大而明显的违法。行政行为主体违反法律法规关于行政行为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的规定,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认定为形式上存在重大缺陷而无效。比如,工商行政许可体现在工商营业执照的发放,仅有决定,则属于形式上的重大、明显违法。此外,书面形式欠缺的,例如未加盖公章的情形也属于上述情形。
2023-09-10 09:29:031

行政行为的五个要件

行政行为的五个要件是:1、主体方面,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是享有行政权能的组织;2、权限方面,行政行为必须是在行政主体法定权限内所作的行为;3、内容方面,行政行为具有事实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4、程序方面,行政程序合法;5、形式方面,行政行为作出的形式合法,如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的区分。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2、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3、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4、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5、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
2023-09-10 09:29:581

行政行为的特征有哪些

行政行为是指,具有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其特征如下:(1)从属性,即行政行为从属于法律,是指一切行政权力的运用必须从属于法律,一切行政行为的事实都必须依据法律,即无法律即无行政行为,它是现代行政行为最基本的特征之一,也是现代民主和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2)单方性,即单方意志性,指行政行为的实施是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的一种单方意思表示;(3)强制性,行政行为属于执法行为,是行政主体运用国家行政权对法律的具体事实,故其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后盾和实现的保障;(4)服务性,是现代法治和人文精神赋予行政行为的一个时代特征。行政行为的这一“时代特征”对行政主体和相对人双方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它要求行政主体以一种服务者的身份出现,其享有和行使的行政权是一种服务职责,其产生的行为效果应是为民服务和维护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同时,这也要求行政相对人尊重行政职权,增强责任心,积极与行政主体合作,以实现其服务目的。
2023-09-10 09:30:401

轻音乐十大名曲欣赏

轻音乐的十大名曲:1、罗密欧与朱丽叶说到西方古典名曲,就不得不说《罗密欧与朱丽叶》,是由前苏联作曲家普罗科菲耶夫创作的世界名曲,由理查德克莱德曼演奏,经典至极。2、秋日私语《秋日私语》是理查德克莱德曼的经典曲目,描述秋天里的童话,秋天里的温馨烂漫。不过秋日的私语还是略带一点感伤,而这种感伤是唯美的。是笔者最喜欢的一首轻音乐之一,经常用来她来当作朗读诗歌时的背景音乐。3、思乡曲思乡曲英文又叫Nostalgy,也有人译为乡愁,是一首极为抒情也优美的曲子,笔者经常听着这首音乐回忆往昔,思绪如流水般清澈。仿佛走在春天傍晚温暖的晚风中。4、梦中的婚礼这也是是理查德克莱德曼的经典曲目之一,而作曲者与秋日私语是一个人哦。不过我相信很多朋友对这首梦中的婚礼都比较熟悉,这首曲子是法国作曲家及音乐制作人保罗·塞内维尔和奥立佛·图森为理查德·克莱德曼量身定制的,出自理查德·克莱德曼的《水边的阿狄丽娜》。带有一点忧伤。5、TearsThe Daydream(白日梦),原名为Renodia,旅韩华裔钢琴家,Tears是他专辑《Dreaming》中的第一首,经常被电台和影视作品用作背景音乐。6、雨的印记雨的印记原名Kiss The Rain,这首曲子出自韩国最擅长描绘爱情的音乐家李闰珉(YIRUMA)之手,写这首歌的时候,是在一个星星满天的夜晚,忽然间一场雨,让YIRUMA有感而发写下Kiss The Rain这首曲子。这首曲子,跳跃的优美,吟唱的动情,适合背诵时听,适合失恋时听,适合被表白时听。它让我们感受到生命的美丽,感受到人生的真谛。不同的人都会从这首曲子里找到最真实的自己。7、爱的协奏曲爱的协奏曲是西方古典名曲之一,创作出自巴赫之手,而现在我们听到的钢琴曲则是来自于理查德克莱德曼。整个曲子充满了无限的阳光和轻松的快感,是欢快和愉悦的水乳交融,是爱与美的天然结晶。曲调如行云流水,轻柔的缠绵里充斥着银铃般的刚性,毫不粘滞毫不拖泥带水,乐丝和旋律如泉涌般随着指尖流畅而出,能平息痛苦人的伤痛和抚慰受伤人的心灵。8、爱情故事爱情故事(love story)本是一首歌曲,来自美国电影《love story》,而电影则是改编自美国畅销文学《love story》这本小说,后经理查德克莱德曼演奏成钢琴曲,曲调优美,听过仿佛经历一场浪漫而刻骨的爱情,令人回味无穷。9、爱的纪念《爱的纪念》,又名《童年的回忆》,是由理查德·克莱德曼演奏的钢琴名曲。10、水边的阿狄丽娜水边的阿狄丽娜(法文名:Ballade pour Adeline(别称:给爱德琳的诗))是由保罗·塞内维尔所作,理查德·克莱德曼演奏的乐曲。1990年,理查德·克莱德曼以演奏作曲家兼经纪人Olivier Toussaint改编版的《给爱德琳的诗》获得唯一的金钢琴奖。
2023-09-10 09:21:121

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

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和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取用水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流域管理机构,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流域范围内取水许可的审核和监督管理。  市州、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四条 下列情形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  (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年取水量少于2000立方米的;  (三)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  (四)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  (五)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取水,取水人应当在取水后5个工作日内,报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 取水许可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所属流域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水资源条件,依据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水资源综合规划、开发利用规划以及主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确定市州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确定的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确定所辖县市区的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并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备案。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本省行业用水定额核定取水单位许可水量。审批的取水量不得超过本行政区域的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按照地下水资源采补平衡原则,确定本地区地下水可开采量指标,定期核定并公布地下水超采区,明确禁采和限采范围。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地下水取水量,不得超过可开采量指标。  地下水超采地区,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地下水可开采量指标,制定地下水超采区逐年核减取水量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 需要申请取水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作为审批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对未进行水资源论证或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核)同意的,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取水许可申请,项目审批(核)部门不予审批或核准项目。  年取地表水20万立方米、地下水10万立方米以下,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可不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但应当填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  第八条 在初始水权明晰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市场配置、政府调控相结合的水权转让制度。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区域、行业、取用水人之间进行水权交易。  第九条 本区域取水已经达到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确需新增取水的,应通过水权转让方式调剂解决用水。  通过水权转让方式申请取水的,取水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水权转让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取水许可。  利用再生水、矿井排水、苦咸水和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不受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年度用水计划限制。  第十条 取水许可实行区域限批制度。取水总量接近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该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取水许可申请限制审批。  取水总量达到或者超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除通过水权转让方式获得用水指标外,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该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取水许可申请暂停审批。  第十一条 对取水人提出的取水许可申请,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水资源综合规划、开发利用规划以及主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取水许可事项时,需要征求取水口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意见的,被征求意见的单位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同意。  第十三条 地表水取水许可管理权限:  取水人用于工业、服务业、商业、建筑业、火力发电循环式冷却和城镇生活的年取水量不足100万立方米,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年取水量在100万立方米以上、不足500万立方米,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年取水量在500万立方米以上,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农业用水年取水量不足500万立方米的,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年取水量在500万立方米以上、不足2000万立方米的,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年取水量在2000万立方米以上,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河道外渔业取用水许可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四条 城市景观、生态绿化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和集蓄利用雨水,确需取用地表水的,取水许可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分级管辖权限执行。  第十五条 地下水取水许可管理权限:  取水人年取水量在100万立方米以下的,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年取水量在100万立方米以上,200万立方米以下的,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年取水量在200万立方米以上或取用地热水、矿泉水的,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经市州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由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地下水取水审批权限。  取水人在同一水文地质单元取水井的数量在2眼以上的,取水许可水量应当累计计算。  石羊河流域内取用地下水的,依照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采煤取(排)水许可管理权限:  采煤取排水量可计量的煤矿,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地下水管理权限执行;采煤排水量无法计量的煤矿,按照采矿量确定取(排)水许可管理权限,具体为:  (一)单矿井设计年产量在150万吨以下的,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二)单矿井设计年产量在150万吨以上(含150万吨)、300万吨以下的,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三)单矿井设计年产量在300万吨以上(含300万吨)的,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同一企业所属单矿井应累计计算确定分级管辖权限。  第十七条 其他采用井工方式开采矿产资源取(排)水的,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管辖。  第十八条 水力发电取水许可管理权限:  (一)装机容量在10兆瓦以下的,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装机容量在10兆瓦以上(含10兆瓦),50兆瓦以下的,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装机容量在50兆瓦以上的(含50兆瓦),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 省人民政府或者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的取水,跨市州或在市州边界河流上的取水,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跨县市区或在县市区边界河流上的取水,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利用多种水源,且各种水源的取水审批机关不同的,应当由其中最高一级审批机关审批。  第二十条 在已建成的渠道上修建水电站或取水口截引水资源的,按照实际取水用途,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地表水或水力发电取水许可管辖权限执行。  第二十一条 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15日前向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上年度实际取水总量统计报表;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将本区域的上年度实际取水总量统计报表报送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设流域管理机构的,同时报送流域管理机构。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取水许可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核发、注销、延续取水许可证,对取水用途发生改变或实际用水量未达到许可水量的取水许可证进行变更或核减。建立取水许可统计台账,及时更新取水许可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三条 水资源费由取水审批机关负责征收。国家流域管理机构审批的取水,水资源费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征收。  石羊河流域管理机构审批的地下水取水许可,水资源费由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地下水、地热水和矿泉水以及地源热泵取水水资源费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第二十四条 工业、服务业、商业、建筑业、火力发电循环式等工商业用水按照实际取水量征收水资源费,标准为:地表水0.15元/立方米,地下水0.20元/立方米。  第二十五条 城镇公共供水按照实际取水量征收水资源费,标准为:地表水0.20元/立方米,地下水0.30元/立方米。  第二十六条 农业生产用水按照实际用水量征收水资源费,标准为:地表水0.005元/立方米,地下水0.01元/立方米。  第二十七条 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用水按照实际发电量征收水资源费,标准为0.001元/千瓦·时。  水力发电用水按照实际发电量征收水资源费,标准为: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以上的大中型水力发电用水0.005元/千瓦·时,其他发电用水0.003元/千瓦·时。  第二十八条 洗浴、洗车、滑雪场等特种行业直接取用水的按照实际取用水量征收水资源费,标准为:地表水1.00元/立方米,地下水2.00元/立方米。  第二十九条 其他取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为:  (一)开采原油和进行冶炼加工的石油生产按照实际用水量征收水资源费,标准为:地表水0.50元/立方米,地下水1.00元/立方米;  (二)采煤排水水资源费按疏干排水量计征,标准为:河西地区1.00元/立方米,其他地区0.80元/立方米。采煤排水量无法计量的,按照采煤量征收水资源费,标准为:河西地区0.70元/吨,其他地区0.50元/吨;  (三)其他采用井工方式开采矿产资源取(排)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参照采煤排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执行。开采地热水、矿泉水按照实际用水量征收水资源费,标准为3.00元/立方米。  第三十条 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如需调整,由省发展改革、财政、水利部门核定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一条 水资源费计入取用水人成本。  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应及时按不同供水对象或用途将水资源费核入供水水价。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集中供水企业(单位)的不同供水对象核定实际取水量,分类征收水资源费。  第三十三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实际取水量或发电量征收水资源费。若实际取水量或发电量无法计量,可根据有关标准和取用水企业制水损失或实际自用电量情况进行核定。  第三十四条 取水人应当依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取水量取水,超过批准取水量的,按下列标准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  (一)超过批准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量10%—30%的,对其超取的水量加价1倍征收水资源费;  (二)超过批准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量30%—50%的,对其超取的水量加价2倍征收水资源费;  (三)超过批准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量50%以上的,对其超取的水量加价3倍征收水资源费。  第三十五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水资源费,应当向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第三十六条 水资源费按季度征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季度向取水人送达水资源费缴费通知书,财政部门应将所征水资源费按照1∶9的比例上缴中央和地方国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减收或者免收取水人应当缴纳的水资源费。  第三十七条 水资源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也可用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截留或挪作他用。  省以下水资源费分配比例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 水资源费应当足额征收并按规定上解。对应当征收而未征收、未足额征收或者未按规定上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应核减该区域下一年度用水控制指标。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2010年5月26日省人民政府第67号令发布的《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023-09-10 09:21:121

建设工程审批程序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所有程序(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一、立项审批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3、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4、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5、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7、项目地形图(一份)8、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二、规划设计1、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2、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3、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三、建设工程报建(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1、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2、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4、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5、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6、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7、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8、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9、建设资金证明;10、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2、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3、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2、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3、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4、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5、法人营业执照;6、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2、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3、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4、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5、法人营业执照;6、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1、《规划许可证》;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4、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5、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六)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手续。1、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4)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5)施工图纸(含地下室平、立、剖);(6)工程预算书(总建筑面积、层数、总高度、造价);2、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技术方案;(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制度;(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7)现场设施、安全标志等总平面布置图;(8)购买安全网的合格证、准用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10)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申请表;(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七)领取《施工许可证》,除第(一)条规定提供的资料外,要补充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手续。1、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2、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监理合同;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桩基础工程要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桩机管理手册);4、使用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场搅拌的批文;5、质量监督申请安排表;6、安全监督申请安排表;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8、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证;9、施工许可申请表;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审核,质监站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时,质监站派员现场监督。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5、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7、地基与基础、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8、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9、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10、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1、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12、公安、消防、环保、防雷、电梯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合格证;13、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好;14、造价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书。(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监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施工许可证》;3、竣工验收备案表;4、工程质量监督报告;5、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7、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8、工程质量保修书;9、工程竣工结算书;10、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四)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要提供如下资料到造价站办理手续。1、工程按实际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2)工程类别核定书;(3)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4)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6)图纸会审记录;(7)工程施工开工报告;(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9)工程施工进度表;(10)工程子目换算和抽料(筋)表;(11)工程设计变更资料;(12)施工现场签证资料;(13)竣工图。2、工程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固定价格(或总造价)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2)工程承包合同原件;(3)竣工图。
2023-09-10 09:21:191

什么样的行为算是网络暴力

法律主观:什么是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是一种暴力形式,它是一类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论、图片、视频的行为现象,人们习惯称之为“网络暴力”。网络暴力能对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而且它已经打破了道德底线,往往也伴随着 侵权 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亟待运用 教育 、道德约束、法律等手段进行规范。网络暴力是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网民们若想获得自由表达的权利,也要担当起维护网络文明与道德的使命。 表现形式 (一)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 (二)在网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 隐私权 (三)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等等。 产生根源 网络暴力根源很多,一有网民的匿名性,网络上缺乏制度和道德约束,二有一些网民的素质原因,三有社会的不公,四有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滞后等等。 防治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同时也是一个和真实世界并行、交融的现实世界;互联网的开放性、交互性、匿名性,很容易使有些网民不负责任的言行演化为“网络暴力”,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给他们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和心理伤害,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专家们认为,防治“网络暴力”必须疏堵结合、综合防治。要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提高网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道德自律意识,增强他们的分辨能力、选择能力和对低俗文化的免疫力,培养健康的心态和健全的人格,在全社会倡导文明的、负责的网络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快对 个人信息 保护的立法研究,尽快出台相应的法规、制度,加大依法惩治的力度,通过法律手段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净化网络环境。 除了直接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外,网络暴力行为的频繁发生,会影响网民的价值观。正确的价值观念是人类社会秩序正常运行、美好和谐社会得以构建的保障。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念无时无刻不在影响他们的行为和处事方式。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 法律咨询 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 律师咨询法律客观:《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023-09-10 09:21:201

白云豆和白扁豆是同一种豆吗?

确定一定以及肯定: 不是
2023-09-10 09:21:202

小学老师个人工作总结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以往的学习和工作情况,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小学老师个人工作总结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小学老师个人工作总结 篇1    (一)思想政治方面   我在师德上首先严格要求自己、与时俱进、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作为一名教师,自身的师表形象要时刻注意,在工作中我积极、主动、勤恳、责任心强,乐于接受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劳任怨。在不断地学习中,努力使自己的思想觉悟、理论水平、业务能力都得到较快的提高。对待学校分配的工作,在思想上不敢有半点懈怠,积极认真的去完成,向优秀的同志看齐,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不甘于平淡,不流于平庸。在与人相处中,做到谦虚谨慎,与人为善,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二)教育教学工作   根据学校的课堂教学常规严格做好备课、上课、听课、评课,及时批改作业、讲评作业,做好课后   辅导工作。追求扎实有效的课堂教学。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集体辅导和个人辅导,热情辅导中下生,重视对学生的知识考查,做好学生的补漏工作。把堂上获取知识的主动权交给学生,让学生成为信息的主动摄取者和加工者,充分发掘学生自己的潜能。使学生从被动接受的“要我学”转化为主动的“我要学”,变“学会”为“会学”。班级工作:   (1)本学期进行家访28次,主动电访80余次。10月获得班主任之星。   (2)家长对班级整体工作和班主任工作的满意率比上期有一些提高,师生关系融洽。   (3)班级五项评比、寝室生活两项工作呈上升的趋势。班主任工作连续3个月为一等奖   (4)庆祝国庆比赛获学校三等奖,   (5)关注班级整体工作教学质量的提高,积极协助各科任老师对班级教育教学4、语文教研方面   以上汇报,还有许多不足,恳请领导和教师的监督、关心、帮助,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一份力量,为学校增光添彩,愿和全校教职工携手并进,共创美好明天   在教学工作上,根据学校的工作目标和教材的内容,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通过钻研教材、研究具体教学方法,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期工作计划,为整个学期的**教学工作定下目标和方向,保证了整个学期的教学工作顺利完成。在教学的过程中,学生是主体,让学生学好知识是老师的职责。因此,在教学之前,认真贯彻《九年义务教育**教学大纲》的精神,认真细致地研究教材,研究学生掌握知识的方法。通过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不断探索,尝试各种教学的方法,以如何培养中学生创造能力教学实验专题。积极进行教学改革。积极参加市教研室、及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通过参观学习,外出听课,等教学活动,吸取相关的教学经验,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通过利用网络资源、各类相关专业的书报杂志了解现代教育的动向,开拓教学视野和思维。艺术需要个性,没有个性就无所谓艺术。在教学中尊重孩子的不同兴趣爱好,不同的生活感受和不同的表现形式,方法等等,使他们形成自己不同的风格,不强求一律。艺术的魅力就在于审美个性的独特性,越有个性的艺术就越美,越能发现独特的美的人就越有审美能力,越有创造力。所以,在中学**教育中,有意识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通过各种游戏、比赛等教学手段,充分调动他们的学习兴趣及学习积极性。让他们的天性和个性得以自由健康的发挥。让学生在视、听、触觉中培养了创造性思维方式,在进行艺术创作时充分得以自由地运用。四、其它工作   除了日常的教学工作之外,能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强"师德师风"的学习。工作上不计酬劳,任劳任怨,通过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按时保质地完成了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在教学工作中,自身尚有不足之处,还需继续努力提高自身的能力。为我校素质教育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小学老师个人工作总结 篇2   一、健全组织规范管理   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科研才能,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育科研管理,调整充实学校科研组,健全“分管校长——教科室——科研组——课题组”的科研管理网络。科研组成员主要来自各课题组,是学校教科研的骨干力量。科研组定期召开会议,学习教育理论,了解教育动态,关注教改热点,收集、总结先进的教科研信息,每周举行“教学论坛”活动,定期开展课题研究观摩活动,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积极推广优秀教育科研成果,以此带动广大教师参与教育科研。   一年来,学校承担嵊州市级以上课题31项。为加强课题的过程管理,学校要求各课题组按照所制订的实施方案,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人员分工,落实研究任务,定期举行集体研究活动,撰写课题心得和研究个案,重视过程性资料、专题性资料、效果性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为课题的顺利结题打好基础。   二、加强学习开展活动培养队伍   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根本保证。一年来,学校加强了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上半年完成了浙江省教师继续教育的“教科研专题培训”,从下半年起,每周的教职工会议上举行“教学论坛”活动,主要由校“名师工作室”与“科研组”成员主持,把教育理论的前沿动态,教育改革的新理念传递到每一位教师。经过实践检验,效果比较明显。   学校继续实施“青春闪光”工程,组织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每周一次的业务学习。一年来的学习重点有“走进新课标”系列讲座、“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推陈出新,让课堂活起来”科研节系列活动等。通过学习和培训和科研节等活动,在校园内营造了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良好氛围,大大促进了新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   为拓宽科研视野,了解学习新的教育理念,学校邀请了特级教师王燕骅老师来我校进行了《课堂预设的实时生成》专题讲座,并邀请杭州天长小学的教科室主任徐华昆老师现场课堂教学、说课、讲评,使老师们收益非浅。   三、总结经验争创佳绩   把课题研究落实到课堂教学中,是开展学校教科研的首要途径。在课堂教学中开展教育科研,从而总结出来的经验是最具有生命活力的。   一年来,有不少教师的论文在各级发表、获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市教科所组织的"嵊州市20xx学年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比和市20xx暑期论文评比中获得了出色的成绩。   向科研要质量,以科研促发展已成为广大教师的共识。   面对信息时代的学校教科研工作,要认真搞研究,要不断开拓创新,为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献计献策,为促进学生的更好发展而努力。新的一年,我们将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小学老师个人工作总结 篇3   本年度,我校继续坚持“校以育人为本,师以敬业为乐,生以成才为志,促进金小可持续发展”的奋斗目标,继续坚持“以人为本抓管理,全面育人创特色”的办学思想,提出了“以人为本抓管理,自我提高争名师,品学兼优当三好,更新理念促质量,开拓进取求发展”的工作思路,经过全体教职工的齐心努力,学校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本年度学校被命名为“宝鸡市素质教育示范小学”现将xx年度学校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管理,促落实,不断增强办学活力   由于我们狠抓班子建设,优化管理思想,强化和细化管理,增强了教师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得到进一步提高,学校工作出现了良性的发展势头。   (二)、抓育人,促养成,切实增强德育成效   素质教育的首要目标就是要育好人。因此,我们始终坚持把德育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把培养学生如何做人作为德育工作的重点,针对小学生年龄特点和家庭状况,研究和制订了德育工作计划,我们采取环境感染、舆论引导、活动熏陶、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不断优化德育形式,提高德育实效。   首先我们以学生的习惯养成为出发点,通过检查佩戴校牌、红领巾和考评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开展“我为学校添光彩”活动,来促使学生增强文明意识和爱校意识,并教育学生“会求知、会合作、会生活、会做人、会健体、会审美、会创新”。特别是把培养学生“会做人”作为重点,以各班开展的环保值日活动和四到六年级“环保志愿者”活动为突破口,培养学生自我服务意识和环保意识。一年来,学校共评出优秀环保志愿者100余人,赵蕾、赵靖宇等同学被评为渭滨区优秀少先队员。   其次是建立了“三结合”教育网络,办好家长学校。每学期初和中期召开家长会,家校携手,共育桃李。教师坚持家访制度和学困生的帮扶工作,确保每一位学生健康、全面的发展。校报《金陵之声》开辟家教园地,介绍家教方略,成为联系学校、家庭、社会的桥梁。使我校德育工作形成了学校、教导处、大队部、班主任、任课教师、社会和家长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小学老师个人工作总结 篇4    思想政治方面   我在师德上首先严格要求自己、与时俱进、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作为一名教师,自身的师表形象要时刻注意,在工作中我积极、主动、勤恳、责任心强,乐于接受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劳任怨。在不断地学习中,努力使自己的思想觉悟、理论水平、业务能力都得到较快的提高。对待学校分配的工作,在思想上不敢有半点懈怠,积极认真的去完成,向优秀的同志看齐,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不甘于平淡,不流于平庸。在与人相处中,做到谦虚谨慎,与人为善,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教育教学工作   根据学校的课堂教学常规严格做好备课、上课、听课、评课,及时批改作业、讲评作业,做好课后辅导工作。追求扎实有效的课堂教学。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集体辅导和个人辅导,热情辅导中下生,重视对学生的知识考查,做好学生的补漏工作。把堂上获取知识的主动权交给学生,让学生成为信息的主动摄取者和加工者,充分发掘学生自己的潜能。使学生从被动接受的“要我学”转化为主动的“我要学”,变“学会”为“会学”。班级工作:   (1)本学期进行家访28次,主动电访80余次。10月获得班主任之星。   (2)家长对班级整体工作和班主任工作的满意率比上期有一些提高,师生关系融洽。   (3)班级五项评比、寝室生活两项工作呈上升的趋势。班主任工作连续3个月为一等奖。   (4)庆祝国庆比赛获学校三等奖。   (5)关注班级整体工作教学质量的提高,积极协助各科任老师对班级教育教学    语文教研方面   以上汇报,还有许多不足,恳请领导和教师的监督、关心、帮助,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一份力量,为学校增光添彩,愿和全校教职工携手并进,共创美好明天。   在教学工作上,根据学校的工作目标和教材的内容,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通过钻研教材、研究具体教学方法,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期工作计划,为整个学期的**教学工作定下目标和方向,保证了整个学期的教学工作顺利完成。在教学的过程中,学生是主体,让学生学好知识是老师的职责。因此,在教学之前,认真贯彻《九年义务教育**教学大纲》的精神,认真细致地研究教材,研究学生掌握知识的方法。通过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不断探索,尝试各种教学的方法,以如何培养中学生创造能力教学实验专题。积极进行教学改革。积极参加市教研室、及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通过参观学习,外出听课,等教学活动,吸取相关的教学经验,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通过利用网络资源、各类相关专业的书报杂志了解现代教育的动向,开拓教学视野和思维。艺术需要个性,没有个性就无所谓艺术。在教学中尊重孩子的不同兴趣爱好,不同的生活感受和不同的表现形式,方法等等,使他们形成自己不同的风格,不强求一律。艺术的魅力就在于审美个性的独特性,越有个性的艺术就越美,越能发现独特的美的人就越有审美能力,越有创造力。所以,在中学**教育中,有意识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通过各种游戏、比赛等教学手段,充分调动他们的学习兴趣及学习积极性。让他们的天性和个性得以自由健康的发挥。让学生在视、听、触觉中培养了创造性思维方式,在进行艺术创作时充分得以自由地运用。    其它方面工作   除了日常的教学工作之外,能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强师德师风的学习。工作上不计酬劳,任劳任怨,通过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按时保质地完成了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在教学工作中,自身尚有不足之处,还需继续努力提高自身的能力。为我校素质教育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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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疗伤的诗句

1. 关于疗伤的诗句 关于疗伤的诗句 1.疗伤的诗词有哪些 其实要疗伤的话真不该读些豪放或欢快的诗歌,还是读些比较忧郁的,能疏导感情,先让悲伤放任一把,在诗歌里悲伤也如此美丽,感情疏解了,疗伤的目的就自然而然达到了。下面给你推荐几首: 柳永的《雨霖铃》,其中一句“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自己想想那种意境和心情吧。 柳永《蝶恋花》,“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拼却一声肠断,消他几度回眸,为了伊人人比黄花瘦,有何不可?有何不值? 纳兰容若《画堂春》,“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相思相望不相亲,天为谁春”。有情人相知不能相守,悲哉,都不知道纳兰怎样做到的,用这样简单的句子画出这种纠结的心情。 仓英嘉措《那一天》,“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啊,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有人为了爱而等待,而辗转于人世间。 苏轼《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此诗歌堪称悼亡词经典之作。 李白《秋风歌》,“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鸣。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情此夜难为情。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李白可不总是豪放的,也是满腹儿女情长啊。 戴望舒《烦忧》,“说是辽远的海的怀念 / 说是寂寞的秋的抑郁 / 假如有人问我烦忧的缘故 / 我不敢说出你的名字。 我不敢说出你的名字 / 假如有人问我烦忧的缘故 / 说是寂寞的秋的抑郁 / 说是辽远的海的怀念。” 现代诗真正的读读也不错哦。戴望舒这首小诗,形式挺新颖的,翻来覆去的读,忧伤之情也随之回环往复,欲说还休。 2.关于清洁卫生的诗词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薛勤 茅檐长扫净无苔,花木成畦手自栽。——《书湖阴先生壁》 (宋)王安石 晨烹山蔬美,午漱石泉洁。——《杂感》 陆游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客至》杜甫 应门但洒扫,畏有山僧来。——《宫槐陌》王维 扩展阅读: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典故: 东汉有一少年名叫陈蕃,独居一室而龌龊不堪。其父之友薛勤批评他,问他为何不打扫干净来迎接宾客。他回答说:“大丈夫处世,当扫除天下,安事一屋?”薛勤当即反驳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告诫我们成大事者需要从小事做起,脚踏实地头顶青天,踏踏实实地做好生活中的每一件事,小事做多了就成大事了。 《书湖阴先生壁》 (宋)王安石 茅檐长扫净无苔, 花木成畦手自栽。 一水护田将绿绕, 两山排闼送青来。 译文:茅草房庭院经常打扫,洁净得没有一丝青苔。花草树木成行成垄,都是主人亲手栽种。 庭院外一条小河保护着农田,并且环绕着农田;两座大山打开门来为人们送去绿色。 《杂感》 陆游 肉食养老人,古虽有是说,修身以待终,何至陷饕餮。 晨烹山蔬美,午漱石泉洁,岂役七尺躯,事此肤寸舌。 此诗强调素食修身养性,清洁心灵。 《客至》杜甫 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 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 译文:草堂的南北涨满了春水,只见鸥群日日结队飞来。老夫不曾为客扫过花径,今天才为您扫,这柴门不曾为客开过,今天为您打开。 离市太远盘中没好菜肴,家底太薄只有陈酒招待。若肯邀请隔壁的老翁一同对饮,隔着篱笆唤来喝尽余杯! 《宫槐陌》王维 仄径荫宫槐,幽阴多绿苔。应门但洒扫,畏有山僧来。 这首五言绝句,是唐朝王维的作品之一。世称“王右丞”,因笃信佛教,有“诗佛”之称。 3.求大家分享一些唯美的爱情疗伤句子,谢谢 1、当一切都随风而逝的时候,那些特别的瞬间都成了永恒。 2、有时候我真希望自己没有感觉,那就好过得多了。 3、在所有好的、不好的情绪里,毫无预兆的想念你,是我不可告人的隐疾。 4、我装作一切都无所谓,虽然我已心力交瘁。 5、我没法忘记,但我可以装作忘记。 6、过去的一页,能不翻就不要翻了,翻落了灰尘会迷了双眼。 7、当我流着泪向你说再见,你只是冷漠的向我告别。不感看你的冷漠的眼,心已碎成千片 8、曾经,我想和你分享我的所有秘密,但现在,你成了我心底的秘密。 9、期待,是所有心痛的根源。心不动,则不痛。 10、你那么平凡的名字却影响我那么多的情绪 11、亲爱的,想迩的时候有些幸福,幸福的有些难过。 12、我们微笑着说,我们停留在时光的原处,其实早已被洪流无声地卷走。 很不错的。希望楼主喜欢,还有一些,就先弄这些了。
2023-09-10 09:21:101

江门市第二中学的教学成果

在“面向全体,着眼中下,打好基础,全面提高”的教学原则下,该校教学质量持续上升。其中1997年上重点线占29.13%。自1995年以来,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共131个,其中国际级25个、国家级18个。同时该校开展“科研促教兴教”活动,近几年完成了市级课题6个,承担国家实验2项,获省级科研成果奖1项、市级2项;获省级以上教学论文奖8篇、市级15篇。长期以来,该校都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共获得各种先进称号共68人次,其中全国先进1人,省级先进8人,市级先进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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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下学期语文教师个人工作总结_2021六年级教师期末工作总结

小学六年级的第二个学期的语文教学是复习 总结 小学阶段 语文知识 的重要阶段,也是初考的一个重要考试科目。下面就是我整理的六年级下学期语文教师 个人 工作总结 _2021六年级教师期末工作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六年级下学期语文教师个人工作总结篇一 时光飞逝,日月如梭,蓦然回首,一学期的语文教学又告结束。这一学年我担任 六年级语文 教学。我对教学工作严肃认真,勤奋学习,深入研究教法,虚心学习。经过一个学期的努力,获取了很多宝贵的教学 经验 。以下是我在本学期的教学情况总结。 一、基本情况概述 教学就是教与学,两者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有教者就必然有学者。学生是被教的主体。因此,了解和分析学生情况,有针对地教对教学成功与否至关重要。所以在刚接手这个班的时候,我就尽量去了解他们。我发现班上同学比较活跃,上课气氛积极,但中等生、差生占了大多数,我备课时就要注意到这点,做有针对性的准备。 二、努力做好教学常规工作 我一向努力做好教学常规工作,经常向有经验的老教师请教。课前能认真备课,吃透教材和小学语文新课标的精神,精心设计好每一节课,教案详细。上课遵循科学的教学程序,坚持使用普通话教学,板书工整,条理清晰。根据六年级的心理特点,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创设学生学习的情境,分散知识的难点、突出知识重点,达到了优化语文课堂教学的目的;同时在课堂教学中,面向全体学生,突出语文课的特点,注重读中感悟,鼓励学生大胆质疑,善于教给学生学习的 方法 ;还注意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精讲精练,开展素质 教育 ,向40分钟要质量。当然注意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课后能认真仔细地批改作业。同时积极参加科组教研活动,比如公开课、到外校学习取经等等。每个学期均能对教学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汲取经验教训。 三、想法设法提高学生课堂参与学习的兴趣。 从小到大,我就讨厌老师课堂教学中枯燥的讲解。老师的语言干巴巴,如若音色还不好听,或是男不帅,女不靓,表情不丰富,对于不是学习很勤力的学生来说,无异于受罪,整节课肯定是坐如针毡。所以,在课堂讲解中,我总是注意语言的幽默风趣,语文学科,语言为主,老师的语言不生动,何能吸引学生呢?遇到词语 句子 的理解,我总是把学生的名字嵌入其中,这样一来,念到名字的学生---多半关系到听讲不专心的孩子注意力一下集中了,而其他学生一听到老师讲解中提到同学的名字,自然也会关注,效果肯定要好狠多。对于学生回答中的 好词好句 ,或是能体现其平时大量阅读的结果,我都是赞不绝口,让学生感受学习的成功。让他们知道,只要进行大量的,健康的阅读,必定会获取更多的课外知识,从而养成好的阅读习惯。所以,学生都喜欢上我的课。 四、注重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一踏上教师这个职业就使我深深地认识到:要想给学生一杯水,我们先得有一桶水。因此我不断更新教育思想和知识结构,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我还自觉加强教学基本功训练。此外,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不断钻研《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标准等教育教学理论和书籍,为适应现代化教学的需要,为学生素质的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注重在利用多种手段辅助语文教学。它的无穷魅力丰富了语文课堂,让语文从枯燥无味的语言文字中解脱出来,让学生寓学于乐,培养了学生的 想象力 、创造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以提高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为突破口,经常在课堂上开展小组竞赛活动,课外阅读竞赛活动, 成语 故事 会等,让积极探究、争辩,充分发挥学生自觉学习和主动学习的优势,让学生自觉参与到课堂教学的全过程,从而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三)狠抓课堂常规的落实和班风学风的建设。在每节课上课前,我都比较注重学生课堂常规的培养和检查,如果没有按我的要求做好课前准备工作,我一般都不急着开始上课,我宁愿不上课也要先把课堂常规落实好。通过狠抓班风学风的建设,以良好的班风学风,推动课堂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努力,我所任教班的语文成绩,在考试中取得了比较满意的成绩,教学质量也达到了要求。今后,还要坚持不懈地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精益求精,大胆创新,积累丰富的经验。 五、不足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经过一个学期的努力,期末考就是一种考验。无论成绩高低,都体现了我在这学期的教学成果。我明白到这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在本学期后如何自我提高,如何共同提高学生的语文水平。因此,无论怎样辛苦,我都会继续努力,多问,多想,多向前辈学习,争取进步。 六年级下学期语文教师个人工作总结篇二 本学期在学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不仅圆满地完成了本学期的教学任务,还在业务水平上有了很大的提高.立足现在,放眼未来,为使今后的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现对本学期教学工作作出总结,希望能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总结经验教训,继往开来,以促进教育工作更上一层楼。这半年的教学历程,是忙碌的半年;是充满艰辛的半年;这也是收获喜悦的一学期.现将有关方面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学期我担任六年级语文、数学课,并担任班主任工作。本班共有学生44人,大多数学生能够积极主动学习,遵守课堂纪律,成绩稳定。但也有一部分后进生成绩落后,行为习惯差,缺乏自我约束能力,需教师严格要求。 二、具体工作如下: 1、热爱并忠诚于人民的教学事业,遵守办公制度,教学态度认真,教风扎实,严格遵守学校的 规章制度 . 2、认真备课,不但备学生而且备教材备教法,根据教材 内容及学生的实际,设计课的类型,拟定采用的 教学方法 ,并对教学过程的程序及时间安排都作了详细的记录,认真写好教案。每一课都做到“有备而来”,每堂课都在课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并制作各种利于吸引学生注意力的有趣教具,课后及时对该课作出总结,写好教学后记,并认真按搜集每课书的知识要点,归纳成集。 3、坚持上好每一节课,提高教学质量。 组织好课堂教学,关注全体学生,注意信息反馈,调动学生的有意注意,使其保持相对稳定性,因材施教,注重培养尖子生,注重抓两头带中间,同时,激发学生的情感,使他们产生愉悦的心境,创造良好的课堂气氛,课堂语言简洁明了,课堂提问面向全体学生,注意引发学生学数学的兴趣,课堂上讲练结合,布置好家庭作业,作业少而精,减轻学生的负担。 在课堂教学中,坚持启发式教学,坚持向40分钟要质量。以学生为主体,以训练为主线。教学过程重视知识与技能,学习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性学习的精神。 4、认真批改作业:布置作业做到精读精练。有针对性,有层次性。为了做到这点,我常常通过互联网搜集资料,对各种辅助资料进行筛选,力求每一次练习都起到最大的效果。同时对学生的作业批改及时、认真,分析并记录学生的作业情况,将他们在作业过程出现的问题作出分类总结,进行透切的评讲,并针对有关情况及时改进教学方法,做到有的放矢。 5、做好课后辅导工作,注意分层教学。 在课后,为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相应的辅导,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学生的需求,避免了一刀切的弊端,同时加大了后进生的辅导力度。对后进生的辅导,并不限于学习知识性的辅导,更重要的是学习思想的辅导,要提高后进生的成绩,首先要解决他们心结,让他们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之对学习萌发兴趣。要通过各种途径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上进心,让他们意识到学习并不是一项任务,也不是一件痛苦的事情。而是充满乐趣的。从而自觉的把身心投放到学习中去。这样,后进生的转化,就由原来的简单粗暴、强制学习转化到自觉的求知上来。 使学习成为他们自我意识力度一部分。在此基础上,再教给他们学习的方法,提高他们的技能。并认真细致地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后进生通常存在很多知识断层,这些都是后进生转化过程中的拌脚石,在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时,要特别注意给他们补课,把他们以前学习的知识断层补充完整,这样,他们就会学得轻松,进步也快,兴趣和求知欲也会随之增加。 6、加强理论学习,培养多种 兴趣 爱好 ,到图书室博览群书,不断扩宽知识面,为教学注入新鲜血液。 总之,教育工作,是一份常做常新、永无止境的工作。 一份春华,一份秋实,在教书育人的道路上我付出的是辛勤的汗水和真挚的泪水,但同时我也收获了充实与快乐。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用心去教诲我的学生,相信今日含苞欲放的花蕾,明日一定能盛开绚丽的花朵。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总结经验教训,使教学工作更上一层楼。 六年级下学期语文教师个人工作总结篇三 时光匆匆我,一个学期又过去了。这学期我担任六年级语文教学。我对教学工作严肃认真,勤奋学习,深入研究教法,虚心学习。经过一个学期的努力,获取了很多宝贵的教学经验。以下是我在本学期的教学情况总结。 一、基本情况概述 教学就是教与学,两者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有教者就必然有学者。学生是被教的主体。因此,了解和分析学生情况,有针对地教对教学成功与否至关重要。最初接触教学的时候,我还不懂得了解学生对教学的重要性,只是专心研究书本,教材,想方设法令课堂生动,学生易接受。本班的学生听,说的能力相对较弱,授课采用较深的话教学,同学们还不能适应。另一方面,这班的同学比较活跃,上课气氛积极,但中等生、差生占较大多数,尖子生相对较少。因此,讲得太深,没有照顾到整体,我备课时也没有注意到这点,因此教学效果不如理想。从此可以看出,了解及分析学生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到因材施教,对授课效果有直接影响。这就是教育学中提到的“备教法的同时要备学生”。这一理论在我的教学实践中得到了验证。 二、取得的成绩与经验 教学中,备课是一个必不可少,十分重要的环节,备学生,又要备教法。备课不充分或者备得不好,会严重影响课堂气氛和积极性,曾有一位前辈对我说:“备课备不好,倒不如不上课,否则就是白费心机。”我明白到备课的重要性,因此,每天我都花费大量的时间在备课之上,认认真真钻研教材和教法,不满意就不收工。虽然辛苦,但事实证明是值得的。一堂准备充分的课,会令学生和老师都获益不浅。例如我在讲授『桂林山水』 的时候,这课的主题是“了解和感受桂林山水的景美”,教学难度比较大。如果照本宣科地讲授,学生会感到困难和沉闷。为了上好这堂课,我认真研究了课文,找出了重点,难点,准备有针对性地讲。为了令教学生动,不沉闷,我还为此准备了大量的教具,授课时就胸有成竹了。当讲到一半的时候,我拿出准备好的录象带,让学生观摩学习,学生特别用功,教学效果十分理想。相反,我没有认真备课的时候,课堂气氛沉闷,教学效果不好,与此相比可见,认真备课对教学十分重要。备课充分,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上课效果就好。但同时又要有驾驭课堂的能力,因为学生在课堂上的一举一动都会直接影响课堂教学。因此上课一定要设法令学生投入,不让其分心,这就很讲究方法了。上课内容丰富,现实。教态自然,讲课生动,难易适中照顾全部,就自然能够吸引住学生。所以,老师每天都要有充足的精神,让学生感受到一种自然气氛。这样,授课就事半功倍。回看自己的授课,我感到有点愧疚,因为有时我并不能很好地做到这点。当学生在课堂上无心向学,违反纪律时,我的情绪就受到影响,并且把这带到教学中,让原本正常的讲课受到冲击,发挥不到应有的水平,以致影响教学效果。我以后必须努力克服,研究方法,采取有利方法解决当中困难。 三、采取的方法和 措施 语文是一门工具学科,对学生而言,既熟悉又困难,在这样一种大环境之下,要教好语文,就要让学生喜爱语文,让他们对语文产生兴趣。否则学生对这门学科产生畏难情绪,不愿学,也无法学下去。为此,我采取了一些方法,就是尽量多讲一些 文化 生活故事,让他们更了解语文,更喜欢学习语文。因为只有语文水平提高,他们才能提高同学们的语文写作能力,对成绩优秀的同学很有好处。 因为语文的特殊情况,学生在不断学习中,会出现好差分化现象,差生面扩大,会严重影响班内的学习风气。因此,绝对不能忽视。为此,我制定了具体的计划和目标。对这部分同学进行有计划的辅导。我把这批同学分为三个组。第一组是有能力提高,但平时懒动脑筋不学的同学,对这些同学,我采取集体辅导,给他们分配固定任务,不让他们有偷懒的机会,让他们发挥应有水平; 第二组是肯学,但由于能力不强的同学。对这部分同学要适当引导,耐心教导,慢慢提高他们的成绩,不能操之过急,且要多鼓励。只要他们肯努力,成绩有望搞提高;第三组是纪律松散,学习不认真,基础又不好的同学。对这部分人要进行课余时间个别辅导。因为这部分同学需要一个安静而又不受干扰的环境,才会立下心来学习。只要坚持辅导,这些同学基础重新建立起来,以后授课的效果就会更好。 语文是语言。因此,除了课堂效果之外,还需要让学生多读,多讲,多练。为此,在早读时,我坚持下班了解早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课后发现学生作业问题也及时解决,及时讲清楚,让学生即时消化。另外,对部分不自觉的同学还采取强硬背诵等方式,提高他们的能力。 四、不足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经过一个学期的努力, 毕业 考就是一种考验。无论成绩高低,都体现了我在这学期的教学成果。我明白到这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在本学期后如何自我提高,如何共同提高学生的语文水平。因此,无论怎样辛苦,我都会继续努力,多问,多想,多向别人学习,争取进步,取得更好成绩。 >>>下一页更多精彩“六年级下学期语文教师个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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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属于什么银行?

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属于农业银行和工商银行,是一个独立的性质的金融机构。从经济和法律角度讲,每家县联社都相当于一家独立的银行(企业),实际所有人是省政府,省内的县联社共同入股,组建了省联社;从行政角度讲,每家县联社又都是一个管理信用社的行政部门,而省联社又是最高行政部门。因为行政上的地位更高,所以导致经济上省联社也成了县联社的实际管理者。拓展资料: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农信社分为以下部门,农信社合作社,农信社国际金融部门,政通农信社培训学校,农信社信贷部门等,是目前有银监会和国务院双重领导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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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黄土高原会成为世界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请简要地回答)

1.自然因素(1)地形:地面破碎平地少,斜坡多易造成水土流失。(2)气候:降水集中在7、8月份而且多暴雨,容易造成水土流失。(3)黄土本身:黄土结构疏松,多孔隙和垂直方向的裂隙,许多物质易溶于水。2.人为原因(1)毁林、毁草、陡坡开荒,破坏了地表植被,使地表光秃裸露,缺少植被保护。(2)开矿、修路不注意水土保持,使地表疏松。
2023-09-10 09:21:051

现如今最真实的农村生活是什么样子的?

平常人一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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