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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行为不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2023-10-01 17: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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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行政行为的是A。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构使用行政权力与其他方发生联系。机关盖房子与建筑公司签合同时是以商业身份而不是行政身份。

行政行为,行政主体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的概念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

2、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

3、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行为

扩展资料:

人民日报治理之道:健全行政行为容错纠错机制

职权与职责相统一,是建设现代责任政府的基本要求。掌握一定职权的政府工作人员应恪尽职守、夙夜在公,主动作为、善谋勇为,不允许占着位子不干事。这就需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为勇于改革创新的干部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

明确问责标准。我国现行法律中的行政问责,主要是指领导成员或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决策严重失误、工作失职、管理或监督不力。

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和实施违法行政行为,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用人失察或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等行为,承担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免职的法律后果。

相关行政责任包含两类:一类是内容较为明确、由直接责任人员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类是内容概括不明确、通常由部门或地区行政长官承担的领导责任。实践中,行政问责主要以后者为主,问责机制也主要以政治责任的形式启动。

在以往的相关规定中,对这一责任的追究,要求责任人主观上有过错。如2009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有“决策严重失误”“因工作失职”等表述。

但实际上,因主观过错标准不明,基本实行无过错的严格责任模式。这种模式难免使干部有所顾忌、束缚手脚。

为了鼓励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需要作出三个区分: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以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也就是说,应建立健全容错机制,为“试错”者留出免责空间。但“容错”并不是对乱作为的宽容,纪律和法律仍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设置责任清单。如何界定“工作失职”,是实行问责制度的难点。目前,许多地方正在推行政府责任清单制度,将其作为权力清单制度的配套制度,旨在全面梳理政府部门行使的职责,以清单方式列举并公之于众。

在实践中,这一清单制度对责任主体规定比较多,在实施依据、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等方面还没有清晰的梳理。作为“一张写着政府部门责任的纸”,责任清单制度应兼具组织规范和行为规范的双重属性,完善规则内容,使其成为保证政府工作人员恪尽职守、有所作为的制度基础。

对行政行为的过错标准,需要科学设置、详细规定,否则一方面会造成官员在行政决策中无从避险,另一方面会造成“严”制度“虚”落实。

此外,应建立在责任事故发生之前对行政行为实行日常监督的制度,对可能造成事故的失职不当行为进行追究,让行政问责发挥风险预警作用。

坚持有错必纠。值得注意的是,过去一些地方不敢容错是因为政府自身动态纠错能力不足。实际上,敢于承认过错、敢于纠正过错,不但是责任政府理念下权责一致的必然要求,而且是对领导干部加强从政修养的要求。

如果已发现决策失误,就应重新履行科学论证、征求民意等法定程序,把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以真诚取得人民的谅解。如果为了掩盖自己的错误,将错就错甚至搪塞推责,其危害比错误本身更严重。

应对政府权力行使的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进行分解细化,并制定相应的行使标准、运行流程、监督制约制度。

这不仅是为了使问责有法可依,更是为了及时纠正政府权力行使的随意、异化和滥用。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目的是为了提高政府法治化建设水平,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治理之道:健全行政行为容错纠错机制

阿啵呲嘚

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

1.主体是行政机关,以及得到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的非行政机关组织体。

2.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

3.行政行为必须是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法律影响的行为。

所以选C.调整机关内部人员工组分工

属于单位内部管理.

北境漫步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它是外部的单方行政行为,包括三层意思:(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作出的行为;(2)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3)行政行为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选项C中调整机关内部人员工作分工是属于单位内部的行政管理活动,不具有对外的直接效力,不是行政法上的行政行为。

故本题答案为C。

蓓蓓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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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名词解释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依法行使其行政管理职权,而对外部作出的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例如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处罚行为等。是行政主体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1)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即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实施的行为;(2)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即行政主体的行为所引起的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而非民事法律关系或其他法律关系;(3)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即行政主体的相应行为能对作为行政相对人的个人、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的影响,这种影响可能对行政相对人是有利的,也可能是不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2023-09-10 09:16:531

行政行为有哪些

问题一: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给付、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行政裁决等。以上是主要的具体行政行为。 问题二: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有:  (1)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  赋予一定的权益具体表现为赋予相对方一种法律上的权能、权利或利益。科以一定的义务是指行政主体通过一定方式命令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  剥夺权益是指使行政相对人原有的法律上的权能或权利、利益丧失,如吊销执照。免除义务,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表现为对相对人原来所负有的义务予以解除,不再要求其继续履行义务。  (3)变更法律地位  变更法律地位是指行政行为对相对人原来存在的法律地位予以改变。  (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确认法律事实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是否存在,依法予以确认。确认法律地位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及存在范围的认定。 问题三: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给付、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行政裁决等。以上是主要的具体行政行为。 问题四:行政行为的概念是什么?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的概念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 (2)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 (3)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 (1)主体合法 所谓主体合法是指作出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并且该行政主体应当是依法设置的行政机关或是依法被授予行政职权的组织。 由于行政行为通常是由行政主体的具体工作人员实施的,因此这些工作人员应具备法定条件,才能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性。另外,主体合法除了要求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以外,还要求其行为必须在权限范围内。若行政主体的行为超出其权限范围,则其行为不合法。 (2)内容合法 内容合法要求: A.行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有充分的事实根据。 B.行为有明确的依据,正确适用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C.行为必须公正、合理,符合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 (3)程序合法 程序是实施行政行为所经过的步骤、时限方式等。任何行政行为均须通过一定的程序表现出来,没有脱离程序的行政行为。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影响着行政行为实体的合法性。程序合法要求: A.行政行为符合行政程序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B.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的步骤和顺序。 (4) 行为必须在行政机关的权限内,越权无效 (5)符合法定形式 问题五:行政行为有哪些种类? 100分 一、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无偿和强制地取得相对人财物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征用 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相对人财产或者劳务,并给予相对人适当补偿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行政给付 行政给付,也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 四、行政奖励 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物质或者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国家科学技术奖励。 五、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的审查与裁决的行为。 行政裁决的具体情形 1.违反行政管理的行为造成的损害赔丹争议 2.土地、矿产、草原等自然资源权属争议 3.国有资产产权争议 4.拆迁补偿安置争议 5.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争议 问题六:请问,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有什么区别?谢谢它们所表达的意思一样吗?谢谢。 行政行为包括具体行为行为,还包括抽象行政行为 问题七:人民 *** 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系列有共同特征的行政措施的总和。所谓共同特征,是指该种行政措施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特定事项做出的能产生行政法律后果的行为。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简而言之,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有四个要素: 1.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这是主体要素。不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一般不是行政行为。但是,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实施的行为,也可能是行政行为。 2.是行使行政权力所为的单方行为,这是成立要素。即该行为无需对方同意,仅行政机关单方即可决定,且决定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对方负有服从的义务,如果不服从,该行为可以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税务机关决定某企业应纳所得税税额,纳税人应当执行,如果不执行,税务机关有权从其银行账户中划拨。如果纳税人不服,也必须首先按决定纳税,然后申诉或起诉。 3.是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这是对象要素。“特定”是指某公民或某组织。如甲打乙造成轻微伤害,行政机关为保护乙的权利而拘留了甲,该行为是对甲、乙作出的,甲、乙即为特定的公民。 叮  4.是作出有关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行为,这是内容要素。如专利局将某项发明的专利证书授予了甲企业,该企业即获得了该项发明的专利权 问题八: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 确定力:既一旦做出不得随意变更,以确保不会出现朝令夕改。 执行力:既行政行为做出的行政主体有法律依据执行此锭政行为。 约束力:既行政行为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 公定力: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
2023-09-10 09:17:591

行政行为是什么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特征是: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是在行政合同行为中,在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解除与履行等诸方面,行政主体均具有与民事合同不同的单方意志性。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 强制执行 。这种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行政行为的强制性,就无法实现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   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行政主体所追求的是国际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对公共利益的集合、维护和分配,应当是无偿的。当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特别公共负担,或者分享了特殊公共利益时,则应该有偿的,这就是公平负担和利益负担的问题。 《 行政许可法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 法规 、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2023-09-10 09:18:091

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

一、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1、行政行为指的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依法行使其行政管理职权,而对外部作出的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例如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处罚行为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第五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未经申请人同意,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专家评审等的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申请人前述信息的,允许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任何人。二、行政行为有哪些特征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2、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3、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务必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
2023-09-10 09:18:181

行政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赔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2023-09-10 09:18:281

行政行为是什么

法律分析: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则负有服从的义务。行政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组织实施的所有“生效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法律行为。行政行为一般取狭义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2023-09-10 09:18:381

行政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2、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3、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4、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5、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行为。6、单方行政行为与多方行政行为。除了以上的行政行为外,还包括附条件行政行为与不附条件行政行为,实体性行政行为与程序性行政行为等多种类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23-09-10 09:18:591

行政行为的内容包括哪些

行政行为的内容如下: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对象,就特定的事项所作出的处理决定。2、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形式、程序、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法实施而作出的行政行为。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仅仅规定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幅度和种类等等,由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何适用法律而作出的行政行为。3、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应申请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行为以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条件,行使行政权力而作出的行政行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主动行使行政权力而作出的行政行为。4、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5、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行为。6、单方行政行为与多方行政行为。除了以上的行政行为外,还包括附条件行政行为与不附条件行政行为,实体性行政行为与程序性行政行为等多种类别。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受领之时生效和即时生效的规则,是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发生时间,一般为告知之时。这是各国行政法上的通行做法。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则负有服从的义务。行政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组织实施的所有“生效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法律行为。行政行为一般取狭义解。
2023-09-10 09:19:111

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

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行政行为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受领之时生效和即时生效的规则,是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发生时间,一般为告知之时。这是各国行政法上的通行做法。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则负有服从的义务。行政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组织实施的所有生效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法律行为。行政行为一般取狭义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什么行政行为合法的一般条件如下: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行政机关合法指实施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必须依法成立,并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人员合法,行政行为总是通过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具体实施,这些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方有效。委托合法是指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基于实施行政活动的需要,依法委托 社会团体或群众组织、公民个人代表行政机关实施某种行政活动;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任何行政职权都有一定的限度,法律在确定行政主体的职权时,在地域、时间等方面设定了各种限度,这些限度是行政主体所不能超越的;3、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适当,行政行为所涉及到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这些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处理,均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行政行为的实施都要经过一定的程序表现出来,没有脱离行政程序而存在的行政行为。
2023-09-10 09:19:461

简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如下:1、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行政行为的特征如下: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2、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3、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4、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处理】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经审查认为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第七十条【撤销判决和重作判决】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
2023-09-10 09:20:462

简述行政行为的分类

1.以行政行为的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范围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2.以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包括拘束力、公定力、执行力,其中执行力这种行政强制执行是由行政机关依职权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形式,不需要事先得到法院的判决。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1、拘束力.这是指行政行为具有法律规定的或行政机关所决定的法律效果,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都必须尊重并遵守之。行政机关有执行所作出行政行为的义务,行政相对人也必须履行行政行为所规定的义务,而不能以这样或那样的借口予以推诿、拖延。2、公定力。这是指行政行为即使被认为是违法的,在有权机关予以撤销或变更之前,行政相对人及其他人都不能以任何借口否认其存在,都必须姑且视其具有行政行为的效力。也就是说,只要行政相对人没有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由有权行政机关作出撤销变更行政行为的决定,或确认该行为违法,也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判决或部分撤销判决,那么行政行为即使违法,在事实上也依然具有效力。3、执行力。这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当行政相对人不履行其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时,行政机关可依法强制其实现该义务的履行。这种行政强制执行是由行政机关依职权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形式,不需要事先得到法院的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2023-09-10 09:21:001

行政行为的7类行为

行政行为的7类行为:1、行政征收;2、行政征用;3、行政给付;4、行政奖励;5、行政裁决;6、行政处罚;7、行政确认。行政行为分类含义依据不同的标准对行政行为的划分:1、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2、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3、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4、附款行政行为与无附款行政行为;5、要式行政行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6、授益行政行为与不利行政行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1、依职权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直接依法定职权实施的行政行为;2、应请求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在相对人提出申请后依法实施的行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1、依职权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直接依法定职权实施的行政行为;2、应请求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在相对人提出申请后依法实施的行为。授益行政行为与不利行政行为:1、是指设定或确认权益,或者减免义务的行为;2、是指设定或确认义务,或者限制,剥夺或拒绝确认权益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3-09-10 09:21:121

行政行为具有哪些特征

政行为的特征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和其他国家机关的行为相比较,主要具有下述特征:1从属法律性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从而必须从属于法律。2裁量性行政行为虽然必须依法而行,必须有法律根据。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应该将行政行为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细节都予以严密地规范,并不意味着行政机关只能机械地按照法律预先设计的具体路线、途径、方式行事,而不能有任何的自行选择、裁量,不能有任何自己的主动性参与其间。具有一定裁量性是行政行为的又一个特征,这是由它的权力因素的特点所决定的。行政行为主要是针对未来,其许可、批准、禁止、免除通常都涉及行政相对方未来的权利、义务,特别是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就未来的事项作出预见性规定,从而不能不具有更多的自由裁量因素。行政行为的自由裁量性与从属法律性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矛盾的对立统一。3单方意志性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国家行政权的行为。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只要是在行政组织法或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内,即可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而无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和征得相对方的同意。4效力先定性所谓效力先定,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后,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在没有被国家有权机关宣布为违法无效之前,对行政机关本身和相对方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都具有拘束力,任何个人或团体都必须遵守和服从。5强制性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实施的行为,故其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行政行为的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的。
2023-09-10 09:21:221

行政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主要特征 (1) 从属法律性;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注意立法行为与行政行为的区别,立法行为是创制法律规范而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规范。 (2) 裁量性;行政行为具有自由裁量的余地 (3) 单方意志性;行政主体可以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行政行为,而无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 (4) 效力先定性;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 (5) 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
2023-09-10 09:21:363

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有:1、省级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权属复议决定;2、国务院的复议决定,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出入境管理法规定上级公安机关的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受公安机关拘留处罚的公民对处罚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的裁决,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面说的两种与第一种是有很大不同的,第一种是必经的程序,而后二种则属于任意性规则,既可以选择由行政机关进行最终裁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2023-09-10 09:21:571

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

一、行政违法依主体可分为两类:(1)职务过错,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2)行政过错,即公民和法人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二、按照违法程度分为以下几类:(1)实质性行政违法,指不具备行政行为实质要件的行政违法,如主体不合格、内容不合法、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2)形式性行政违法,指不具备行闭做政行为形式要件的行政违法,如行为的作出不符合法定程序、行为的表现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等。三、根据违法的范围可以分为:(1)内部行政违法,指内部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如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越级指挥(2)外部行政违法,指外部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租掘如公安机关非法拘留公民。四根据违法的形式可以分为:(1)作为行政违法,积极地作出行政法律规范所禁止的行为,(2)不作为行政违法,表现为拒不作出行政法规范所要求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轿型衡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2023-09-10 09:22:071

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

行政违法行为是指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应当受到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行为。1、吸毒2、违规建设建筑3、偷税4、逃避追缴税款5、抗税行为6、行政主体越权行使行政权力7、行政行为无法律依据8、行政行为缺乏事实依据9、行政行为做出超过时效10、在作出行政行为没有保障相关人的参与权。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2023-09-10 09:22:251

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

有四种情形: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法律分析:有四种情形: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行政违法行为有:1.实质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件;2.形式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形式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形式性要件;3.内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在对其内部机构、人员及内部事务的管理中所发生的行政违法行为,包括内部实体违法和内部程序违法、行政编制和机构设置违法;4.外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对外部事务进行管理时发生的违法行为;5.作为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作为义务;6.不作为行政违法。不作为行政行为是指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行政行为。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但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1、行政违法的主体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可能构成行政违法;2、行政违法违反的是行政法律规范,侵害的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3、行政违法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但尚未构成犯罪;4、行政违法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2023-09-10 09:22:391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有:   (1)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   赋予一定的权益具体表现为赋予相对方一种法律上的权能、权利或利益。科以一定的义务是指行政主体通过一定方式命令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   剥夺权益是指使行政相对人原有的法律上的权能或权利、利益丧失,如吊销执照。免除义务,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表现为对相对人原来所负有的义务予以解除,不再要求其继续履行义务。   (3)变更法律地位   变更法律地位是指行政行为对相对人原来存在的法律地位予以改变。   (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确认法律事实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是否存在,依法予以确认。确认法律地位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及存在范围的认定。
2023-09-10 09:22:552

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行为的概念】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即行政主体的行为并不全是行政行为,只有那些具有法律意义并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才是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基本特征】一是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二是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三是行政行为是具有法律意义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023-09-10 09:23:291

政府行政行为违法怎么追责

可以向该政府部门的同级行政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向该部门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如果发现有基层政府有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一、政府具有的基本特征1、从行为目标看:政府行为一般以公共利益为服务目标,在阶级社会里,它以统治阶级的利益为服务目标。2、从行为领域看:政府行为主要发生在公共领域。3、从行为方式看:政府行为一般以强制手段(国家暴力)为后盾,具有凌驾于其他一切社会组织之上的权威性和强制力。4、从组织体系看:政府机构具有整体性,它由执行不同职能的机关,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结成严密的系统,彼此之间各有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行政行为的内容包括1、行政征收: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无偿和强制地取得相对人财物的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相对人财产或者劳务,并给予相对人适当补偿的具体行政行为。3、行政给付:也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4、行政奖励: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物质或者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三、具体行政行为四个特征是什么?1、处分性所谓处分性,即产生处分效力的意思,即一个行为只有在做出之后,能够根据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引起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具体表现为建立、变更或者消灭了某种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才可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这一特征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具体行政行为做出之后必将引起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另一方面,这种法律关系的变动必须出于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这两个方面缺一不可,一个行为如果缺少了其中的任何一者,都不能够被称为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处分性是具体行政行为的首要特征,这一特征将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行政事实行为,以及行政主体实施的其他行为。2、特定性所谓特定性,指的是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对象做出的行为。特定性这一特征主要将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抽象行政行为与其他属于立法范畴的行为,如制定法律、制定地方性法规等,后者均是针对不特定对象做出的。3、单方性所谓单方性,指的是具体行政行为是由行政主体的单方意志所决定的行为。也就是说,单凭行政主体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足以使这个行为产生效力,而不需要行政相对人的合意。对于具体行政行为单方性的理解,必须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方面,注意对行政合同行为的理解。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管理目标,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前提下,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合同方式,使双方在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行为。第二个方面,注意对行政行为职业培训教育网众意见的理解。公众参与是行政法上程序正当原则的要求之一,指的是行政主体必须在实施行政活动的过程中,听取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辩和陈述,适当吸收公众意见。4、外部性所谓外部性,即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针对外部对象、外部事务而做出的行为。外部性的特征使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内部行政行为。所谓内部行政行为,指的是行政主体对其内部组织或个人实施的行为,说到底,就是行政主体对其内部事务的管理。具体行政行为就是行政部门相关人员对特定的社会公民,法人等自然人作出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单方面行为,也就是说必须要是法律行为,并且要是单方面执行的行政行为,针对特定的人做特定的处理和针对的主题必须要是外部的对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四条 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的政务处分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2023-09-10 09:23:411

国家机关的所有行为都是行政行为吗?

不是,例如县政府买材料装修,就属于普通民事行为
2023-09-10 09:24:373

行政行为有何特征?

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主体,新主体向往新的行政合理,行政全能的主体。行政不解释是行政行为大都是由工作人员代表今晚今晚运行的目的。
2023-09-10 09:24:472

行政行为的特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特征如下: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2、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3、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务必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4、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9-10 09:24:551

行政行为法有哪些

法律主观: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包括抽象行政行为,例如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法律的行为、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行为等以及具体行政行为,例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2023-09-10 09:25:071

简述行政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特征: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是在行政合同行为中,在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解除与履行等诸方面,行政主体均具有与民事合同不同的单方意志性。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执行。这种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行政行为的强制性,就无法实现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   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行政主体所追求的是国际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对公共利益的集合、维护和分配,应当是无偿的。当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特别公共负担,或者分享了特殊公共利益时,则应该有偿的,这就是公平负担和利益负担的问题。
2023-09-10 09:25:313

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行为有什么不同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以及这些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分为:(1)行政处罚。即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对有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所给予的一种法律制裁。如行政拘留、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没收等。(2)行政检查。即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守法情况作单方面了解的行政行为。如海关检查、税务检查、卫生防疫检查等。(3)行政许可。即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依法赋予相对人从事某种法律所一般性允许的活动的权利和资格。如颁发许可证或执照。(4)行政强制执行。即行政机关依法强制行政管理相对人履行一定义务的行政行为。如查封、扣押、冻结等。 这两种行为的划分标准是不一样的。行政执法是行政管理行为中的重要方面,具体行政行为是相对于抽象行政行为而言的。 行政执法有广义的行政执法和狭义的行政执法之分。 广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所有的行政执法主体在行政管理的一切活动中遵守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行政管理的活动,它可以发生在抽象和具体的行政行为之中。 狭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把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适用于具体对象或案件的活动,它一般只能发生在具体的行政行为中。
2023-09-10 09:25:591

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

有四种情形: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2、行政行为内容瞎档存在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法律分析:有四种情形: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行政违法行为有:1.实质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件;2.形式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形式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形式性要件;3.内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在对其内部机构、人员及内部事务的管理中所发生的行政违法行为,包括内部实体违法和内部程序违法、行政编制和机构设置违法;4.外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对外部事务进行管理时发生的违法行为;5.作为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尺哗不作为义务;6.不作为行政违法。不作为行政行为是指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行政行为。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但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1、行政违法的主体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陵神行不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可能构成行政违法;2、行政违法违反的是行政法律规范,侵害的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3、行政违法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但尚未构成犯罪;4、行政违法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2023-09-10 09:26:091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有:   (1)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   赋予一定的权益具体表现为赋予相对方一种法律上的权能、权利或利益。科以一定的义务是指行政主体通过一定方式命令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   剥夺权益是指使行政相对人原有的法律上的权能或权利、利益丧失,如吊销执照。免除义务,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表现为对相对人原来所负有的义务予以解除,不再要求其继续履行义务。   (3)变更法律地位   变更法律地位是指行政行为对相对人原来存在的法律地位予以改变。   (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确认法律事实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是否存在,依法予以确认。确认法律地位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及存在范围的认定。
2023-09-10 09:26:272

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行为有效成立的要件】是指行政行为有效成立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一般认为,各种行政行为有效成立都必须具备以下共同要件: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合法;行政行为必须在行政主体的法定权限范围内作出;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合法;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一般认为,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的法律效力:一是公定力,即行政行为即使被认为是违法的,在由有权机关予以撤销或变更前,不能否认其存在;二是确定力,即行政行为有效成立后,其内容具有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三是拘束力,即行政行为有效成立后,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都必须受到约束;四是执行力,即行政行为有效成立后,行政主体有权依法采取一定措施实现行政行为的内容。
2023-09-10 09:27:031

其他行政行为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赔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2023-09-10 09:27:121

社会上的行政行为有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种类包括:  1.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非行政许可比照列入。具体许可、非许可项目以《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的清理、认定结果为准。  2.行政处罚:是指具有法定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栏项目要以每个单行法规规定的具体违法行为为标准,每个具体违法行为填报一条“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包括: (1)警告(包括通报批评、责令检讨、责令悔过等)。警告属于申诚罚,是一种影响相对方声誉、给相对方施加一定精神上压力的处罚。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所谓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将相对人通过违法行为获取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处罚形式;没收非法财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将违禁物品或者用以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收归国有的处罚形式。如淫秽录像带、非法出版物等。 (4)暂扣、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5)责令停产停业。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行政强制:行政强制包括两种,一是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了预防或制止正在发展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危险状态以及不利后果,或者为了保全证据、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对相对人的人身自由、财产予以强行限制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它也叫“即时强制”。二是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时,行政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性手段,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 (1)对人身的强制。如强制拘留、强制戒毒、强制扣留、强制管束、强制约束、强制隔离、强制治疗、强制戒毒、强制传唤、强制履行、强制服役、对在公共场所闹事者采取强行带离现场或驱散等等; (2)对财产的强制。如查封、扣押、冻结等等; (3)对行为的强制:强制许可等。 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强制划拨、强制扣缴、强行拆除、强制销毁、变价出售、强制抵缴、强制退还。  4.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以强制方式取得相对方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征收有以下几种: (1)税的征收。包括国税、地税和关税三大类。 (2)行政性收费的征收包括:环保费的征收。如排污费的征收等;资源费的征收。如矿产资源费、水资源费的征收等;建设资金费的征收。如重点水利、电力建设项目的资金征收、重点能源项目、交通项目的建设资金项目的征收等;使用费的征收。如土地使用费、车辆通行费和公路养路费的征收等;管理费的征收。如工商管理费、城建管理费的征收等;滞纳金征收。  5.行政给付: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包括抚恤金、离退休金、社会救济金、自然灾害救济金等。 具体表现形式:安置、补助、抚恤、优待、救灾扶贫等。
2023-09-10 09:27:211

行政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具有新的能行使行政合理性,新闻中的组织不是19年代表实施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了法律和法规授权的才能成为新的主体的行为,行动,行动和行动制作的法定基本要求。那么平时必须有行动意义之意义的行为。
2023-09-10 09:27:332

什么是行政行为

学习了
2023-09-10 09:27:582

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有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1、按行为性质划分,可分为:(1)设定权利或者义务的行为包括赋予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如颁发营业执照可以使一个新的民事主体诞生;设定某一权利或义务的行为,如对甲公民发放房屋产权证书。(2)剥夺、限制权利或撤销义务的行为对公民、组织已有的能力或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剥夺,如吊销某企业的营业执照;也可以限制,如海关扣留某走私嫌疑人是限制其人身权利,扣留他的进出境物品,是限制其行使财产权利。对公民、组织应承担的义务,行政机关可以撤销,如税务机关因某国有企业确有困难,根据其申请决定免除其应缴纳的所得税。(3)变更权利或义务的行为对公民、组织已有的权利或已经承担的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变更,如在发放了土地所有权证后,考虑到有不合理因素,又决定将其中一部分土地划给邻村所有。(4)不行为,或称不作为行政机关对于自己应当履行的职权不履行,称不行为或不作为。不作为不是否定行为,否定行为是已经作为了,比如公民甲申请营业执照,某工商局决定驳回,不予批准,这是否定行为。如果该工商局不予答复,不作决定,这是不作为。行政机关不行为也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2、按行政机关是否以当事人的申请作为开始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划分,可分为:(1)依职权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可以主动实施,无需向对方请求,如行政处罚(主动的行政行为)。(2)应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必需以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如工商机关颁发营业执照(被动的行政行为)。3、按具体行政行为受法律拘束的程度划分,可分为:(1)羁束的具体行政行为受法律、法规严格的约束,只能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毫无裁量的余地(如税务机关征税,不能自由创设税种)。(2)裁量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规定一个幅度,行政机关在此幅度内斟酌(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罚款20-200元)。4、按具体行政行为与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关系,可分为授益的和负担的具体行政行为。5、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需要具备法定的形式,分为要式的与不要式的具体行政行为。6、按行政行为是否要具有法定的形式和程序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我国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则上都是要式,不符合法定程序和形式的,是违法行为,要撤销。例外情况下是不要式的,如情况简单,无需烦琐的程序,如行政处罚法规定,对于违法行为轻,情节不严重的,可以当场口头处罚。扩展资料: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简而言之,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对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分对行政诉讼的实践有重大意义,它不仅关系到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范围与幅度,也涉及到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如果不服从,该行为可以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赔偿等。参考资料:具体行政行为——百度百科
2023-09-10 09:28:091

什么样的行政行为是无效行政行为

无效行政行为是指已经成立了的行政行为但由于重大、明显违法而不具有公定力,从而自始、当然、确定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一)无效行政行为的范围上仅指“重大且明显的违法行为”此限定范围是依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通说,即其具有外在的“明显违法性”和内在的“重大违法性”,前者指依一般公民之理性和经验所能判断的违法行政行为,后者指其违反了重要的法律法规,该说在外国的立法上也有体现,比如,《联邦德国行政程序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行政行为具有严重瑕疵,该瑕疵按所考虑的一切情况明智判断属明显者,行政行为无效。”(二)无效行政行为在效力上表现为“自始、当然和确定无效”即从行政行为做出时,无需有权机关宣告就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公民也没有尊重该行为的义务,并享有对该行为抵抗的权利,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公民可以采取警告、逃脱等方式进行正当防卫和对抗;这实质上就是赋予了公民在行政行为执行时 “当时”的救济手段,因其“当时”而不同于复议诉讼等“事后”救济手段。即使在事后的救济手段中,对于无效行政行为的救济也不受时效的限制,相对人拥有无期限追诉权,即“做出无效行政行为的机关和其他有权机关得随时宣告或确认其无效,相对人也可随时请求有权机关宣告或确认其无效”。对该无效行政行为,做出机关即使事后进行了追认、转换等补救措施,依然不能被法律所承认而变为有效。“一旦法院宣布某一行政行为在法律上无效,那就如同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判断标准无效行政行为的判断标准就是如何区分一般违法和重大而明显违法,一般违法的行政行为属于可撤销行政行为,那么比一般违法更为严重的、达到重大而明显程度的违法行为,则属于无效行政行为。相对于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第一,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主体应当具备行政主体资格,这里所说的资格是形式上的资格,并非行政权能资格。如果行政行为的行为主体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则属于无效行政行为。需要注意的是,非行政主体进行的“假象行政行为”不是无权行政行为,因为这类行为根本不属于行政行为。第二,行为主体超越权限或无权限作出的行政行为无效。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中将“超越职权的”作为撤销判决的情形之一,未将无权情形进行单列,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将无权处分的情形作为超越职权处理,所以广义上的超越职权包括无权限的情形,主要有两种情形:一、行为主体行使了属于其他行政主体的专有职权。国家对行政权利的划分处于管理的需要,分别由不同的行政机关行使不同的行政权力。行为主体实施了超出自己权限范围的行政行为,即实施了应由其他行政主体享有权限的行为,则该行政行为无效。比如,公安机关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就是实施了应属于工商管理部门享有权限的行为。二、行为主体实施了其他国家机关的专有职权。主要是强制执行权。对于行政机关是否享有执行权,均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否则不能享有强制执行权。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行政行为的意思表示不明确;意思表示受到胁迫;行为内容的作出基于明显的错误事实;行为内容明显违反公序良俗;相对人与公务员恶意串通实施的行为;行政行为的内容不可能的,都属于这类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由于正当程序原则体现了“最低程度的公正”,是对行政行为最低限度的基本要求,因此如果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时违背这一原则,完全可以将其作为重大而且明显的违法而视为无效行政行为。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严重违反法定形式的,也属于重大而明显的违法。行政行为主体违反法律法规关于行政行为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的规定,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认定为形式上存在重大缺陷而无效。比如,工商行政许可体现在工商营业执照的发放,仅有决定,则属于形式上的重大、明显违法。此外,书面形式欠缺的,例如未加盖公章的情形也属于上述情形。
2023-09-10 09:29:031

行政行为的五个要件

行政行为的五个要件是:1、主体方面,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是享有行政权能的组织;2、权限方面,行政行为必须是在行政主体法定权限内所作的行为;3、内容方面,行政行为具有事实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4、程序方面,行政程序合法;5、形式方面,行政行为作出的形式合法,如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的区分。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2、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3、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4、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5、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
2023-09-10 09:29:581

行政行为的特征有哪些

行政行为是指,具有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其特征如下:(1)从属性,即行政行为从属于法律,是指一切行政权力的运用必须从属于法律,一切行政行为的事实都必须依据法律,即无法律即无行政行为,它是现代行政行为最基本的特征之一,也是现代民主和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2)单方性,即单方意志性,指行政行为的实施是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的一种单方意思表示;(3)强制性,行政行为属于执法行为,是行政主体运用国家行政权对法律的具体事实,故其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后盾和实现的保障;(4)服务性,是现代法治和人文精神赋予行政行为的一个时代特征。行政行为的这一“时代特征”对行政主体和相对人双方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它要求行政主体以一种服务者的身份出现,其享有和行使的行政权是一种服务职责,其产生的行为效果应是为民服务和维护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同时,这也要求行政相对人尊重行政职权,增强责任心,积极与行政主体合作,以实现其服务目的。
2023-09-10 09:30:401

如何培养学生音乐欣赏课的学习兴趣

音乐欣赏课是学校音乐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并在欣赏中审美,在审美中陶冶,这种陶冶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无意识的影响作用,具有很强的内化力。因此,音乐欣赏应有“意识”地进行这种陶冶。新教材音乐作品中有着极其丰富的美的内容。 欣赏音乐的关键是倾听。怎样培养学生倾听的兴趣并积极、主动地参与进来,是上好一堂音乐欣赏课的前提条件。让学生在参与下进行倾听,是训练具有音乐耳朵的一条有效途径。下面介绍了如何在音乐欣赏课中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一、精心制定教学过程中小学音乐欣赏课上老师经常抱怨音乐欣赏课很难上,学生没兴趣。我认为,老师在自身教学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①教师担心学生不能很好理解音乐的含义,往往用过多的语言来解释音乐,结果学生记住了老师的解释,而对于所欣赏的音乐本身却知之甚少。②老师往往无意识地强行让学生按照同一个思路去欣赏音乐,却忽略了学生在欣赏音乐过程中的主动性。③老师对乐曲的结构、特色认识不够,未能掌握教学重点,本身也未表现出积极的欣赏。④缺乏有效、有趣的教学方法:一般所见的欣赏教学不外乎是老师播放音乐,完整听,分段听,学生正襟危坐,一节课从头听到尾。⑤视听设备品质不佳。针对以上情况,作为一名音乐教师,应注意以下几条:①课前老师必须深刻理解乐曲内涵掌握欣赏重点,熟悉教学的曲目是成功教学的第一步。②制定可行的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活动。③以音乐为主体,讲解简明生动。④好的视听器材有助于欣赏教学的教学成效。⑤老师应事先录好上课欣赏的音乐,特别是需要反复聆听的片段,要事先剪接,记录位置,以免在课堂上手忙脚乱,耽误时间,影响教学效果。二、改变教学观念,调“动”起来让学生进行转换性再创造的表现音乐欣赏课,并不是要求学生要学会表现音乐,而仅仅只是培养学生的感受音乐,欣赏音乐的美的能力。应该教会学生表现音乐的能力,让他们在音乐欣赏课中大胆地进行转换性再创造的表现,也是培养他们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在音乐欣赏课中,应该让学生大胆说出他们对于音乐美的理解,通过实际的音乐鉴赏来培养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同时应该通过多种灵活的教学方法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音乐欣赏应该是建立在听的基础上的,音乐欣赏最开始是从听开始的,通过聆听音乐来感受音乐之美,让学生在听的过程中参与到音乐的再创造过程中来,在音乐教学过程中应该注重音乐倾听环节。现在的许多教师由于教学方法的多样性而忽视了对学生聆听音乐的教学环节,过多地采用“辅助形式”来替代聆听教育,这样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因为声音是音乐的变现形式,音乐是通过声音来传达思想艺术的。我们应该让学生在聆听过程中充分感受音乐之美,达到“转换性再创造”的学习方式,“转换性再创造”也是音乐综合性学习方式的表现。音乐教学过程中,可以采用多姿多彩的教学方法让同学们表现对音乐的理解。例如可以采用节奏、律动、线条、色彩、绘画等表达对音乐的理解。老师可以通过播放一段曲子让学生自己填词,通过让学生自己根据歌词编配伴奏,自编音乐剧等活动来培养学生的创造音乐的兴趣。要多给学生尝试创造的机会,让他们充分发挥创造灵感。例如在欣赏比才的《卡门进行曲》采用声势参与(拍手,垛脚,拍腿等);要在激发学生创造兴趣的基础上,让学生主动去进行创造,其实成果并不重要关键是要让学生在过程中体验到音乐创造的成功与快乐。三、充分利用丰富的想象力,激起学生的共鸣音乐的魅力不仅在于音乐本身韵律的和谐完美,同时还在于它能给人们一个驰骋想象的空间。学生时代正是富于想象的年龄时代,用音乐打开学生想象的闸门,培养他们的发散思维能力,这对音乐教育工作者来说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又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捷径。音乐欣赏课教学过程中,我告诉同学们,由于每个人的经历不同、文化素质不同,所处生活环境不同,对音乐的理解也会不尽相同。而一首优秀的乐曲带给人们的想象也应该不是单一的,应该是多姿多采的。然后,我要求学生欣赏《北京喜讯到边寨》,要求每一个学生都要敞开心扉,用自己的心,独立地去感受音乐带来的震撼,进而唤起无尽的遐想。音乐播完以后,我要求同学们各抒己见,发挥创造力给乐曲起名字。于是“,过年了”“丰收锣鼓”“兴高采烈”“舞”“闹新春”等名字诞生了,并同时说明了自己为什么要起这个名字。虽然有的同学在欣赏过程中断章取义,但需要肯定的是他们确实动了脑筋,展开了想象。四、激发学习动机,促使学生尝试创新对于中学的孩子来说,对未来充满了想象,有的想要成名当歌星、当演员,有的想要做艺术家,当政治领导人,有的想要做艺术家……当然他们的动机也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自己的理想兴趣,有的是受父母的影响等等。由于他们的学习动机不一样,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应该了解学生的心理需求对症下药。我们应该改变课堂教学模式,营造一种轻松快乐的教学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由于音乐的基础知识是比较枯燥的,怎样
2023-09-10 09:28:191

科技对农业的影响有哪些?

1、科技创新在农业发展中具有根本的推动作用。新的世界性农业科技革命正在兴起。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许多国家纷纷采取增加投入、改革体制和组织重大科技行动等措施,加速农业科技进步与创新。尤其是生物技术不断取得重大突破并迅速产业化,信息技术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2、科学技术可以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科学技术使得越来越多的农业机械设备更加具有智能技术,可有效提高劳作效率,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或通过科技提高乡镇企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如畜牧饲养业中,特别是养鸡业已进入工厂化连续生产的阶段,自动控制小气候的密闭鸡舍是畜牧机械的新发展。3、科学技术可以促进养殖业的规模化。实施优质高效畜牧水产科技行动,可以加速养殖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的进程。开展畜牧水产优良品种选育、饲料开发、生产设施设备研制、疫病综合防治等技术研究,加快畜牧水产业的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建立健全畜禽水产品质量检测体系,推动畜牧水产业全面发展,大力开拓国际市场。4、高科技灌溉设备可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针对我国水资源短缺、利用率低、浪费和水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高效用水技术与设备,特别是节水灌溉技术和设备正在广泛使用,如自动化喷灌设备。5、科技的发展可以解决人民温饱问题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更为世界和平和社会进步树立了丰碑。袁隆平是杂交水稻研究领域的开创者和带头人,致力于杂交水稻的研究,先后成功研发出“三系法”杂交 水稻、“两系法”杂交水稻、超级杂交稻一期、二期,运用超级杂交稻的技术成果,使我国杂交水稻研究始终居世界领先水平。截至2017年,杂交水稻在我国已累计推广超90亿亩,共增产稻谷6000多亿公斤。多次赴印度、越南等国,传授杂交水稻技术以帮助克服粮食短缺和饥饿问题。为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和世界粮食供给作出了卓越贡献。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业科技
2023-09-10 09:28:201

《对话》主持人是谁?如题 谢谢了

陈伟鸿,中央电视台《对话》节目主持人。 教育背景 1990年,本科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系 2000年,研究生毕业于厦门大学新闻传播系 工作经历 1990-2000 厦门电视台任主持人,编导,制片人、节目总监等 2000-至今 中央电视台主持人 主持节目 1、 中央电视台《对话》 这是一个为新闻人物、企业精英、政府官员、经济专家和投资者提供交流和对话的平台。众多左右经济走向的权威人士、经历商海沉浮的企业巨头都在这里展示了他们的个人魅力及其智慧。 部分对话嘉宾---- 思科首席执行官约翰钱伯斯先生, 英特尔公司首席执行官贝瑞特博士 BP阿莫科总裁布朗爵士 摩托罗拉公司董事长高尔文等 2、部分特别节目 2003中国经济年度报告 2004中央电视台315晚会 2004夏新杯中央电视台全国电视节目主持人大赛 2004首届中国青年年度人物评选颁奖典礼等 获奖情况 2004年度中国电视节目榜 最佳财经节目主持人 2003全国城市电视“十佳”节目主持人 2003金话筒“百优”节目主持人 2001中央电视台全国电视节目主持人大赛 铜奖及观众推荐奖等
2023-09-10 09:28:211

农村信用社叫什么银行?

河北农商银行
2023-09-10 09:28:242

环评审批的审批程序

1.环评委托。项目建设单位需要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单位。2、环评备案。在建设项目审批前,需要到市政务大厅环保局窗口备案,确定环评报告编制等级、环境现状监测单位等内容,项目单位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3、环评受理。环评文件编制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携带环评文件和审批申请向当地市政务大厅环保局窗口提请受理。4、现场踏查。当地市政务大厅环保局窗口人员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踏查,了解周边环境状况。5、技术审核。环境影响评价科直接审核或委托评估专家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论证,出具审核意见,作为环评审批技术参考。6、环评审批。由当地市政务大厅环保局窗口出具审批意见。审批时限:报告书4个工作日;报告表4个工作日;登记表1工作日。扩展资料:环境保护部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第二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1、申请与受理。建设单位应当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采取法定形式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行政审批大厅受理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并进行核验,作出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处理。2、项目审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需要进行技术评估的,由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评估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3、项目批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根据审查和评估结论提出审批建议,经相关司会签后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专题会和局务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办理批件。4、听证与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公布受理的建设项目信息;在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前,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信息;作出批准决定后,公开审批结果。对可能影响项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以及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建设项目,可以举行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环评审批百度百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2023-09-10 09:28:241

高三下册数学教学反思

高三下册数学教学反思5篇 新课程非常强调教师的教学反思,教学反思能促使教师形成自我反思的意识和自我监控的能力,通过反思去进一步理解新课程,提高实施新课程的效果和水平。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高三下册数学教学反思,希望大家喜欢! 高三下册数学教学反思(篇1) (1)抓学习节奏。 数学的复习备考分为不同的阶段,不同的教学方式交替使用。 没有一定的速度是无效率的复习与学习,慢腾腾的学习训练不出思维速度, 训练不出思维的敏捷性,是培养不出数学能力的,这就要求在高三复习备考教学的全过程中一定要有节奏,这样久而久之,思维的敏捷性和数学能力就会逐步提高。 (2)抓知识形成、重视解题过程的教学。 数学的一个概念、定义、公式、法则、定理等都是数学的基础知识,这些知识的形成过程容易被忽视。 事 实上,这些知识的形成过程正是数学能力的培养过程。 一个定理的证明,往往是新知识的发现过程。 因此,要改变重结论轻过程的教学方法,解题过程的教学就是数 学能力培养的过程。 (3)抓复习资料的处理。 复习备考的过程是活的,学生的学习也是不断变化的,都在随着教学过程的发展而变化,尤其是当老 师注重能力教学的时候,复习资料并不能完全反映出来。 数学能力是随着知识的发生而同时形成的,无论是重温一个概念,掌握一条法则,会做一个习题,都应该从 不同的能力角度来培养和提高。 通过老师的引导,理解所复习内容在高中数学体系及高考中的地位,弄清与前后知识的联系等。 (4)抓问题暴露。 在数学课堂教学中,老师一般少不了提问与板演,有时还伴随着问题讨论。 因此可以听到许多的信息,这些问题是开放的。 对于那些典型问题,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都 必须及时解决,不能把问题的结症遗留下来,甚至沉淀下来。 暴露了的问题要及时抓,遗留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补,注重实效。 (5)抓课堂练习。 数学课的课堂练习时间每节课大约占20%左右,这是对数学知识记忆、理解、掌握的重要手段,必须坚持不懈,这既是一种速度训练,又是能力的检测。 学生做题 是无心的,而教师所寻找的例题是有心的,哪些知识需要补救、巩固、提高,哪些知识、能力需要培养、加强应用,上课应有针对性。 (6)抓解题 指导。 要合理选择解题方法,优化运算途径,这不仅是迅速运算的需要,也是运算准确性的需要。 运算的步骤越多,繁度就越大,出错的可能性就会增大。 因而根据 问题的条件和要求合理地选择解题方法、优化运算途径不但是提高运算能力的关键,也是提高其他数学能力的有效途径。 (7)抓数学思维方法的训练。 数学学科担负着培养运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空间想象力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重任,它的特点是具有高度的抽象性、逻辑性与广泛的适用性,对能力的要求较高。 数学能力只有在数学思想方法不断地运用中才能培养和提高。 高三下册数学教学反思(篇2) 紧张忙碌的高三教学工作结束了,学生解放了,看到学生的高考数学成绩,我们有喜有忧。对照20__年江苏省的高考试题,作为高三的任课教师,我心理很不平静。今年高考数学成绩偏低,并不代表本届学生数学水平都很低,或老师教学质量都不高,高考成绩不是评价教学质量的唯一标准。但需要我们反思,有许多因素值得我们反思。对高中三年的数学教学,特别是高三一年来的复习迎考工作,我们付出了,拼搏了,换来了成绩与我们的付出等价吗?得与失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我不断地进行总结、反思、探索,希望寻觅一条能使学生学好数学,通向高考的成功之路,用取得的经验和吸取的教训来指导今后的数学教学工作。 1、重视基础知识整合,切实夯实基础 从20__年江苏省的高考数学试题可以看出今年的数学试卷起点并不高,重点考查主要数学基础知识,要求考生对概念、性质、定理等基础知识能准确记忆,灵活运用。高考数学试题将坚持新题不难,难题不怪的命题方向,更强调是对基础知识的考查,对基本技能和基本数学思想方法的考查。 面对不断变化的高考试题,应该说,在一年的高三教学实践中,我和我们高三备课组全体老师秉承了一贯的教学理念,在高三第一轮复习中,重视基础知识的整合,夯实基础。将高中阶段所学的数学基础知识进行了系统地整理,有机的串联,构建成知识网络。在第二轮复习中,我们仍然重视回扣课本,巩固基础知识,训练基本技能。这样的高考复习的方向、策略和方法是正确的。从学生测试与高考后学生的反馈看,成绩理想的学生就得益于此,这也是我们的成功经验。反之,平时数学成绩不稳定,高考成绩不理想的学生的主要原因就是他的数学基础不牢固,没有真正建立各部分内容的知识网络,全面、准确地把握概念。特别是今年高考数学试题的中低档题的计算量较大,计算能力训练不到位导致失分的同学较多。高三(8)的一位同学说:“我感觉我的数学学得还不错,平时自己总是把训练的重点放在能力题上,但做高考数学卷,感到我的基础知识掌握的还不够扎实,有些该记忆的公式没有记住、该理解的概念没有理解,计算不熟练,解选择、填空等基础题时速度慢,正确率不高”。 这给我们的启示是:针对我校目前的生源状况,高考复习资料的选择,却不可照搬照用统一使用所谓的优秀、精品资料,要真正根据本班级学生实际,精选资料作为参考,教学中要精心设计每一节课的教学方案,坚定不移地坚持面向全体学生,重点落实基础,而且要常抓不懈。使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加强记忆;加强对易错、易混知识的梳理;多角度、多方位地去理解问题的实质;形成准确的知识体系。在对概念、性质、定理等基础知识教学中,决不能走“过场”,赶进度,把知识炒成“夹生饭”,而应在“准确,系统,灵活”上下功夫。学生只有基础打好了,做中低档题才会概念清楚,得心应手,做综合题和难题才能思路清晰,运算准确。我们应以不变应万变,高中数学教育不应以今年甚至往年高考试题难度而断定明年高考数学一定简单或难或居中。而应继续抓好基础,没有基础,就谈不上能力,有了扎实的基础,才能提高能力。 此外,今年高考数学卷中的立体几何考题(第9题、第18题与第19题)都注重考查了平几知识,不少学生在这几题上失分的主要原因是对平几知识的遗忘,我们在高考复习时不能有这样的漏洞,必要时对平面几何知识应作专题复习。 2、强化数学思想方法,提高数学能力 20__年江苏高考数学试题的特点还表现在:在考查主要数学基础知识的同时,注重对数学思想和方法的考查,进一步深化了能力考查,真正体现了由知识立意转变为能力立意。试题不仅最后一道题能力要求特别大,难度异常高,而且多题把关,在选择、填空题中都设置了把关题。由于试题难度的跨度加大,区分的层次加细,一些特别优秀学生的成绩能够保持,一些中上等学生的成绩有所下降,学困生的成绩明显较低,拔尖学生和中上等学生的成绩差距有所扩大。 在20__届的高考复习中,我们注重数学思想方法的渗透,加强了通性通法的指导与训练,培养了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在第一轮与第二轮复习中,都穿插了能力训练小题,第三轮复习时,进行了能力小题与综合题的专项、限时训练,对压轴题、终点题我们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大胆取舍,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高考成绩看,我感觉到没有达到我们预期的效果。例如从高考后的学生的反馈情况我们了解到,不少同学在解第18题时,对解题的思路是清楚的,但不是求啥设啥,直接设高建立目标函数,正确利用导数求其最值。而是设底面正六边形的边长为自变量,这样做的思路是正确的,但入手容易深入难,由于建立的目标函数是无理函数,此时不能灵活地运用换元法将问题转化,导致失分。对于第20题与21题,主要考查函数与方程知识,考查分类讨论、等价转化等重要数学思想和综合运用数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力要求较高,学生更是无能为力。此外今年的数学答卷中一些问题许多考生虽然会做,但因计算错误或时间不够而丢分。究其原因有二,一是我校绝大多数学生数学水平、能力处于较低的层次,而我们的分班,看起来分了强化班、普通班,但实质上没有真正区分学生的能力层次,学生数学素养参差不齐,对数学知识的领悟与掌握的能力差距很大。强化班中的不少学生也是数学学困生,教学中难以既要面向全体,又要充分照顾学生的个性差,因材施教;二是能力小题的训练,特别是限时训练抓得还不够科学,有时布置给学生作课外练习,学生不太重视,有的甚至抄袭,应付老师。数学思想方法没有真正深入人心,变成学生的自觉行动,数学能力的提高没有达到应有高度。 这给我们的启示是:高中数学中涉及的重要思想方法,主要有函数与方程的思想方法,数形结合的思想方法,分类讨论的思想方法,化归与转化的思想方法拜等;这些数学思想方法是数学的精髓,对此进行归纳,领会,应用,才能把数学知识与技能转化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的解题能力和数学素质更上一个层次,成为“出色的解题者”。因此,高三复习课数学教学中应注重数学思想方法的渗透,强化解题思维过程,解题教学要增加交互性,充分调动和和展示学生的思维过程,沿着学生思维轨迹因势利导;解题后要注意引导学生反思,研究问题解决过程中的思想方法,思维方式,把数学教学过程转化为数学思维活动过程,从而提高学生理性思维能力,善于从一个问题的多个解题方向中选取其中简捷的思维路径,得到问题的最优解法,从而不断总结经验,使能力培养真正落到实处。在能力训练时尤其要加强运算能力的培养,应严格要求学生,注意提高运算的速度和准确性。其次,建议学校在学生分班时,尽可能考虑学生的基础差异与接受能力的不同。教师教学时,应认真研究本班学生的实际,实施分层教学,对不同的学生,确定不同的教学目标,布置不同层次的作业、练习与测试题,安排不同层次的课后辅导,使全体同学在不同的目标要求下,努力学习,共同进步。 3、加强心理素质的培养,提高学习效率 考试的过程是紧张劳动的过程,既有体力上的,又有心理上的,想要在高考中取得好成绩,不仅取决于掌握扎实的数学基础知识、熟练的基本技能和出色的解题能力,还取决于考前的身体状况、心理状况和临场发挥。自信心和优良的心理素质是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良好的心态可以确保水平的正常发挥。今年江苏的数学高考试题,看似平常,但在基础中体现了创新,平常中考查了能力,突出考查考生基础知识、数学应用意识、潜在学习能力。我们的一些学生,平时觉得考试就那么一回事,当走进高考考场,特别是看到今年的试题中新题、遇到一些障碍时,无法调整好心态,不能正常发挥。例如,高三(4)班的一位同学,平时数学成绩相当好,而且比较稳定,看到考题,心如乱麻,一个念头就是担心考不好,无法组织思维,结果基本题都没有很好完成。 因此,我们要加强学生心理素质的培养,向非知识、非智力因素要成绩。高三数学复习,不仅仅是数学教学,而应是数学教育。我们数学老师要用一个教师人格的魅力去打动学生,用科学的态度,刻苦钻研的精神去影响学生,注重激发学生的数学兴趣,帮助学生树立信心,培养钻研精神。工作要有针对性,有数学天赋,数学成绩优秀的同学,重在督促,指出不足;中等生,重在鼓励,适当提问,调动学习积极性;对成绩差的同学,要特别重视发自内心的那种重视,帮他们找到差距,准确定位,树立信心,作业有针对性,多检查。同时要加强学习方法、复习方法指导。充分利用每一次练习、测试的机会,培养学生的应试技巧,总结考前和考场上心理调节的做法与经验,力争找到适合自己的心理调节方式和临场审题、答题的具体方法,逐步提高学生的应试能力。 以上是我对20__年高考数学试题及高三数学复习教学的反思,个人观点,很不全面,甚至是错误的,学生的高考成绩与高中阶段的总复习工作还受很多因素的影响,我们每位老师都值得思考,值得三思,多看看期刊、网络上的文章,多听听别人的意见,转变我们的教学理念,改进复习方法,我相信,我校的数学教学质量会不断提高。衷心祝愿新一届高三在20__年高考中创造更大辉煌! 高三下册数学教学反思(篇3) 对高中三年的数学教学,特别是高三一年来的复习迎考工作,我们付出了,拼搏了,换来了成绩与我们的付出等价吗?得与失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我不断地进行总结、反思、探索,希望寻觅一条能使学生学好数学,通向高考的成功之路,用取得的经验和吸取的教训来指导今后的数学教学工作。前面的总结也写了一些东西。这里主要想谈谈数学的解题反思: 联系当前高三数学复习备考的实际,无论是在第一轮知识方法系统的重新构建,还是在第二轮的专题强化训练中,解题教学无疑占据着“半壁江山”。各种训练题、模拟题层出不穷,铺天盖地,特别是最后一个多月,考试甚至成为不少学生每天殚精竭虑、疲于奔命的主流生活,也成为一些教师手中提升学生应考能力的法宝。但是,“题海无边,何处是岸?”学生“题海挣扎”的结果又如何?面对一些学生一次次在同一个坎上跌倒,一次次在同一个“陷阱”里失足,一次次在同一个岔路口徘徊……确实应该引起我们教师的反思、深思? 高三数学复习课,基本的模式是学生练后,以教师讲、学生听的传统模式呈现,往往是教师讲得口若悬河,口干舌燥;而学生听得却不甚明白,提不起精神。我在最后的那个月的一些测试以后和一些同学交流,问他们是否懂得从试卷中反思,然后提高。而事实上解题反思是大多数同学的弱项,不知反思,不知如何反思,不知反思什么是很多同学的共同点。已经折射出了解题教学中的重大失误。 直面高三的现实,大量解题是回避不了的。问题是教师在解题教学中教了什么?引导了什么?培养了什么?有什么得失?学生在解题过程中探究了什么?体验到了什么?收获了什么?有什么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有什么抵达不了的困惑?……这些都是需要共同反思的。因此,在高三的复习备考进程中,我觉得解题反思无疑是一个重要课题和环节。我在网上看了一篇曹凤山老师文章“数学解题——想说爱你不容易”他里面介绍解题反思的原则则可简略地概括为“行后三思”。 一思“对”——回顾解题过程:策略是否可取? 即在解题后引导学生反思: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不能那样做?这样做正确吗?(或完备吗?)这样做的关键是什么? 二思“优”——审视解题过程:方法能否更佳? 即在解题后引导学生反思:我会这样做了,但这样做感觉如何?我还能怎样做?有没有更好的做法? 三思“通”——变换题设或结论:规律能否推广? 即在解题后引导学生反思:如果变更题设,结论又怎样?如果题设一定,结论能否更趋一般?通过探究通性寻找通法。 如何让学生在长期的解题中坚持做好解题反思,坚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是行之有效的。 一、建立档案以备反思。 将平时训练题中、考试题中自己做错的问题(尤其是非计算失误所致的错误)集中记载下来,包括原始的错误过程与方法,第一次更正的过程与方法,归类整理,留下空白,以备日后反思。如果下次不再失误便是收获,如果下次继续失误则应高度警惕,深刻反思前次有什么反思不到位之处。 二、典型问题重点反思。 高中数学知识点多,综合运用能力要求较高,反思不可能面面俱到,抓住典型就抓住了重点,对于典型问题的反思要求要深刻、全面。比如“数列”一章中数列的通项与求和就是两个典型问题,数列与函数、数列与不等式就是两个综合运用的典型,对于它们的基本方法必须掌握牢固,对于它们串联起来的知识和方法系统必须网络化,结构化切忌零碎、孤立,对于它们的综合运用必须做到举一反三。从这几个方面反思自己做得怎样? 三、疑难问题反复反思。 疑难问题的消化,不可能一蹴而就,它应该是一个反复的,螺旋式上升的结构。比如概念、性质中的疑点、难点、易错点和易混淆点,会经常碰到也可能经常出现失误,要经过多次的反思,一次次加深理解,最终达到根深蒂固。 在高三复习备考大量解题的实际中,解题反思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只有建立在不断反思的基础上的积累才能真正垒起应有的高度与厚度,它胜过一切机械的重复。否则机械地被动地解题,容易陷入“题海”战术的深渊。一句话概括:解题反思是高三复习备考中要把握的重要环节 高三下册数学教学反思(篇4) 通过一年来的学习与摸索,如何引导学生在高三数学复习的过程中抓住根本,合理利用时间,提高学习效律,对于高三的教学工作有一些体会和反思,我结合高三教学的实际情况,认为以下几点在当前的教学形势下依然不可忽视,自我小结如下: 一、不可忽视课本。 对于一个没有高考教学经验的教师来说,如何尽快地进入角色,在有限的时间里达到最佳的复习效果,就必须深入了解高考,解答大量的高考题,了解哪些是重点。首先,我仔细地研究了近年数学高考试题,在试卷内容上变化不大,重点难点也较稳定,没有大的变化,但是每年都会出现一些新的题型,或是让我们意料不到的题。但是,他们都不脱离课本的基本知识。而且基本知识考查分数占到70%以上。其次,关注教材和新大纲的变化也很重要。每年的试题都与教材有着密切的联系,有的是直接利用教材中的例题、习题、公式定理的证明作为高考题;有的是将教材中的题目略加修改、变形后作为高考题目;还有的是将教材中的题目合理拼凑、组合作为高考题的。 二、不可忽视"双基"。 从近几年来高考命题事实中我们可以看到: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始终是高考数学试题考查的重点。开始在教学中过于粗疏或学生在学习中对基本知识不求甚解,很容易导致学生在考试中判断错误。然而,近几年的高考数学试题对基础知识的要求更高、更严了,只有基础扎实的考生才能正确地判断。也只能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才能在一些难题中思路清晰,充分发挥解题能力,取得高分;另一方面,由于试题量大,解题速度慢的考生往往无法完成全部试卷的解答,而解题速度的快慢主要取决于基本技能、基本方法的熟练程度及能力的高低。很多学生考试结束后就这样感叹:不是做不来,是不粗心了。我却不这么认为。往往基本知识出现了错误,主要原因还是在平时练习中不注重细节,没有严格的答题步骤,甚至很多学生做题只是看题,感觉做的来就不管他了,没有认真的去完成基本格式及其步骤。以至于考试时,时间、准确度、书写格式等均出现或多或少的问题,从而导致丢分。 三、不可忽视《考试大纲》和《新课程标准》。 《考试大纲》是高考命题的依据。研究《考试说明》可以同时分析历年的高考试题,以加深对它的理解,体会平时教学与命题的专家们在理解《考试大纲》上的差距,并争取缩小这一差距,才能克服盲目性,增强自觉性,更好地指导考生进行复习。比如,《考试大纲》指出:"考试要求分成4个不同的层次,这4个层次由低到高依次为了解、理解、掌握、灵活运用和综合运用"。但如何界定"了解、理解、掌握、灵活运用和综合运用",《考试大纲》并未明确指出。同样,《考试大纲》还指出:"考试旨在测试中学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运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空间想象能力以及运用所学数决问题的能力"。这些能力如何界定,如何具体化?上述种种都只能通过深入研究近年来的高考数学试题才能使之具体化,从而指导我们平时的教学工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研究《考试大纲》,分析近年来的高考数学试题是非常必要的。 四、反思教学 在复习的过程中,特别是做题、单元考试、大型考试后,我都会经常的回头看一看,停下来想一想,自己的复习对学生的成绩的提高有没有实效,是否使学生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得到了巩固和深化,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得到了提高。这样时常反思就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知识复习和解题训练,而不是简单做完习题对完答案就可以万事大吉了。同时对典型习题、代表性习题的练习更加多下功夫,针对这方面我采取将省和各市质检卷试题中的易错题、重点题重新拼起来,让学生重复的练习,防止范相同的错误。这样学生遇到做过的题目的时候就能够很清楚的了解该题考查了什么内容,其特征是什么,还有其他更好的解法吗?长期坚持对典型习题的练习就能化腐朽为神奇、能掌握数学知识及其运用的内在规律和联系,善于抓住关键,灵活的解决数学问题,从而能够达到举一反三的目的,久而久之,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就会有所提升。反思高三的教学其实最重要的就是“抓落实”。一模过后,学生对于自己知识的掌握情况有所了解,我就要求每个学生针对自己的情况并且对照高考大纲的要求找出自己还有哪些知识点掌握的不是很好,然后由我归纳出来,挑出重点来,再根据这些相应的出些习题,希望在这个环节中将学生的薄弱环节全都消灭掉。复习过程中我一直注意知识的全面性、重点性、精确性、联系性和应用性,这也是我去年教学主要遵守的原则以及复习的主导思想,我认为这样的复习针对我班学生是有一定效果的。另外,我还时常在每次月考后,找一些考试成绩变化大的学生交流下学习问题,找到他们在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帮助他们找正学习方法。 高三下册数学教学反思(篇5) 在实际教学过程当中,做为教师,哪些是教学反思内容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三种水平界定教师反思的内容: 水平一:侧重于教师对日常教学行为、过程、事件及学生的反思。 (1)对教学实践过程的反思。教师对教学实践过程的反思体现在教学实施过程的各个方面。如:教学目标的制定是否合理,是否能做到让学生在学到知识的同时,促进能力及情感的全面发展;教学计划是否适合学生需要及实际教学情境,教学策略和课程实施方案能否顺利实施;还有教师在教学中的体态、动作、言语、学生的状态等。对教学效果的反思,主要是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尽可能多的信息,比如查阅学生的作业,找个别学生谈话,依据教案回顾课堂教学,以发现自己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对学生知识背景、理解水平、兴趣爱好的反思。它主要强调对学生的数学文化、思维与理解水平、兴趣爱好及其对完成特定学习任务的准备等方面的反思。教学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发展。因此,对学生现有的发展水平及个性差异就决定了教师教什么和如何教。 教师教学的准备及实施过程中,对学生知识背景及理解水平的反思主要包括对学生生理、心理特点及当前知识背景的研究、认识,在此基础上反思自己的教学活动是否结合了学生的不同兴趣、爱好和学习需要,这是反思性教学应考虑的一个重要内容。 (3)对教材的反思。教材是知识传递的有效载体,对教材的反思主要是教师在深刻理解教育目的和教学目标的基础上,结合现有的教学条件及学生学习要求,对教材进行创造性的补充、改编和整合的活动。如立体几何的模型教学、函数的板块教学等。对教材的反思有助于教师更好地设计教学内容、选择教学策略和方法,从而促进学生对教学内容更好的理解,提高学生利用数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水平二:侧重于教师对自身教育教学观念及现有教育研究成果的反思。 (1)对教师教育教学信念、态度和价值观的反思。它主要是对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态度所进行的反思性活动。不断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积极吸收优秀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通过对自身道德水平和责任感的不断反思,会促使其对教学实践更富有执著性和责任心。 (2)对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反思。教育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能够为教师的教学实践提供指导和帮助,对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反思目的就在于要求教师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需要,创造性地理解和应用已有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水平三:侧重于影响教育教学实践的学校及社会各种因素和条件的反思。 这主要是因为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离不开学校及社会环境的影响,这种影响既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因此,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应留意、审视和分析这些社会现象对教学活动有利或不利的影响,如根据女生怕学数学、普遍存在自卑心理现状,可设计《高中女生数学后进生的形成及转化策略》课题,以达到增强女生信心、训练学习策略、提高学习能力的目的。
2023-09-10 09:28:261

大学生心理健康现状

看看抖音快手上拜金的视频,就知道现在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了。
2023-09-10 09:28:182

国家级开发区审批程序和审批原则条件

法律分析:审批程序:(一)由国家级开发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正式向国务院行文提出申请。(二)由国务院批转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建设 提出初审意见。(三)在三部门初审意见一致的基础上,由商务部起草请示报告会签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后报国务院审批。(四)经国务院批准,由三部门联合发函予以批复。审批原则(1)对已完成原经国务院批准规划面积的开发建设,因经济发展需求确需扩大规划用地范围的国家级开发区可申请扩建。(2)扩建国家级开发区必须符合所在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管理与规划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申请扩建应切合开发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占用或少占用耕地,根据规划确需占用的,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相关手续,并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工作与生活。(4)申请扩建国家级开发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主要经济指标在申报前两年保持持续增长,综合投资环境评价总指数排名在25位之前;2、年工业产值40亿元/平方公里以上;3、年税收收入达到10亿元;4、年出口额达到五亿美元;5、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累计十亿美元。法律依据:《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建审批原则和审批程序》 一、审批原则(一)对已完成原经国务院批准规划面积的开发建设,因经济发展需求确需扩大规划用地范围的国家级开发区可申请扩建。(二)扩建国家级开发区必须符合所在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管理与规划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三)申请扩建应切合开发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占用或少占用耕地,根据规划确需占用的,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相关手续,并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工作与生活。(四)申请扩建国家级开发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主要经济指标在申报前两年保持持续增长,综合投资环境评价总指数排名在25位之前;2、年工业产值40亿元/平方公里以上;3、年税收收入达到10亿元;4、年出口额达到5亿美元;5、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累计10亿美元。二、审批程序(一)由国家级开发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正式向国务院行文提出扩建申请。(二)由国务院批转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主管部门(商务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提出初审意见。(三)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三部门初审意见一致的基础上,由商务部起草请示报告会签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后报国务院审批。(四)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发函予以批复。
2023-09-10 09:28:141

新闻卡片怎么制作?

需要工具:硬纸片、剪刀、胶水1、首先准备好需要的材料,剪下一个长方形,如下图所示:2、将历史名人的事迹和名人名句写上,如下图所示:3、再找出一张印有历史名人头像的报纸,沿着头像剪裁下来。4、最后用胶水把剪裁好的卡片,这样名人卡片就制作完成了,如下图所示:
2023-09-10 09:28:131

巴金有哪些作品

激流三部曲啊,
2023-09-10 09:28:115

对话是什么意思?

《对话》栏目是中国中央电视台2000年推出的一档演播室谈话节目,时长60分钟,是中央电视台创立最早、影响力最大的高端精英谈话节目。《对话》致力于为新闻人物、企业精英、政府官员、经济专家和投资者提供一个交流和对话的平台。对话 栏目介绍《对话》致力于为新闻人物、企业精英、政府官员、经济专家和投资者提供一个交流和对话的平台。受邀嘉宾均来自世界政要、行业领先者、具有强势话语权的标志性人物。自从《对话》节目诞生以来,《对话》就是一个以著名政治家、财经学者、企业家的认真严肃而富有社会责任感的现场互动谈话节目而受到瞩目,并最终以中国企业家群体的最高级别的电视谈话节目而闻名于世界。每次节目由突发事件、热门人物、热门话题或某一经济现象导入,捕捉鲜活经济事件、探讨新潮理念、演绎故事冲突,着重突出思想的交锋与智慧的碰撞。
2023-09-10 09:28:111

高二数学教学反思

高二数学教学反思7篇 身为一名刚到岗的人民教师,课堂教学是重要的工作之一,借助教学反思可以快速提升我们的教学能力,那么高二数学教学反思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高二数学教学反思,希望大家喜欢! 高二数学教学反思篇1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间高二下学期已经过半,为了更好的搞好以后的教学,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现对近久的教学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备课 作为一名教师,要想上好一节课,必须首先备好课,这是上好每一节新课的前提条件。备课既包括备教学内容,也包括备学生,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准备教学的内容。为此,我们必须翻阅多种教学参考书和辅导资料,从中汲取养分,以期把每节新课备得更加完美,为上好一节课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超前听课 作为一名青年教师,为了讲好每一节课,我争取多听高二数学组其他老师的课,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每学期我都坚持听课,从有教学经验的老师那里学到了很多有益的东西,大大的缩短了工作适应期,使自己在教学上信心十足。 三、及时总结 教学中的总结巩固是相当重要的,否则学了后面忘记前面,没有什么实际效果。每节课前尽可能留两三分钟把前一节课的内容复习一下,再强调一下重难点。一个单元结束后,进行单元总结,用一节课的时间带领学生梳理一遍知识结构、重点问题等,这样做可以帮助学生及时复习,巩固所学知识。 四、精讲精练 如果只学知识,不加以应用,就只能是纸上谈兵。如果只是盲目地做题,也是不可取的。所以教师应做到课上精讲,重审题解题的角度和方法技巧的指导。同时让学生课下精练,从学生的作业中及时发现问题,查漏补缺,强化薄弱环节。以上就是我高二年级下学期的教学心得。今后我会更加努力,把自己的教学工作做到更好。 高二数学教学反思篇2 我身为第一线的科任老师,从课改理念的学习,到深入课堂进行课改实验,我从中受益匪浅,能够说在数学教学中有得也有失。下面我从得与失两方面来进行一下高二年级的教学反思如下: 一、要有明确的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分为三大领域,即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和动作技能领域。因此,在备课时要围绕这些目标选取教学的策略、方法和媒体,把资料进行必要的重组。备课时要依据教材,但又不拘泥于教材,灵活运用教材。 二、要能突出重点、化解难点 每一堂课都要有教学重点,而整堂的教学都是围绕着教学重点来逐步展开的。为了让学生明确本堂课的重点、难点,教师在上课开始时,能够在黑板的一角将这些资料简短地写出来,以便引起学生的重视。讲授重点资料,是整堂课的教学高 潮。教师要透过声音、手势、板书等的变化或应用模型、投影仪等直观教具,刺激学生的大脑,使学生能够兴奋起来,适当地还能够插入与此类知识有关的笑话。 三、根据具体资料,选取恰当的教学方法 每一堂课都有规定的教学任务和目标要求。所谓“教学有法,但无定法”,教师要能随着教学资料的变化,教学对象的变化,灵活应用教学方法。数学教学的方法很多,对于新授课,我们往往采用讲授法来向学生传授新知识,也能够结合课堂资料,灵活采用谈话、读书指导、作业、练习等多种教学方法。 四、关爱学生,及时鼓励 高中新课程的宗旨是着眼于学生的发展。对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要及时加以总结,适当给予鼓励,并处理好课堂的偶发事件,及时调整课堂教学。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随时了解学的对所讲资料的掌握状况。有时,对于基础差的学生,能够对他们多提问,让他们有较多的锻炼机会,同时教师根据学生的表现,及时进行鼓励,培养他们的自信心,让他们能热爱数学,学习数学。 五、切实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 众所周知,近年来数学试题的新颖性、灵活性越来越强,不少师生把主要精力放在难度较大的综合题上,认为只有透过解决难题才能培养潜力,因而相对地忽视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的教学。教学中急急忙忙把公式、定理推证拿出来,或草草讲一道例题就透过超多的题目来训练学生。如果教师在教学中过于粗疏或学生在学习中对基本知识不求甚解,都会导致在考试中决定错误。 总之,在新课程背景下的数学课堂教学中,要提高学生在课堂45分钟的学习效率,要提高教学质量,我们就就应多思考、多准备,充分做到用教材、备学生、备教法,提高自身的教学机智,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 高二数学教学反思篇3 教学方式的转变是这次课程改革的核心。这一节课在学生认识了截面之后,要求学生对一个平面截一个正方体得到的截面图形的形状进行了规类,并通过对正方体的切截,过渡到棱柱体的切截上,从而使学生在切截出来的截面图形的变化规律进行思考,得出一些规律来。在教学过程中营造学习研究的气氛,学生表现出极大的学习热情,有较好的教学效果。 在教学过程中,首先确定学习方式并对学习任务进行分析,力图在研究学生的基础上制定教学目标,使教学真正实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起引导、合作、组织的作用。把“对几何体的切截与开发学生的空间立体想象能力”结合起来,重视学生自主探究在教学过程中的作用,体现了课改的精神。在课堂上,教师经常聆听学生回答,用平等的地位与学生进行交流,这无疑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掌握的一种与学生沟通的艺术。 在教学过程中,还要注意到学生对立体图形的理解能力。因此,在课前我精心制作了教学课件,把教学上有此抽象的内容更加直观的表现出来,以使学生能够更好的理解,锻炼想象力就更容易些。由于做了有关方面的准备,课堂上的效果还是很好的。学生在对教学课件中的切截过程的观察中,得到启发,正确地对正方体进行切截,使课堂节奏更有条理,向着课前预设的方向进行。同时,课件把可想象的事物生动地展现于眼前,也易于培养和开发了学生的想象能力,拓展学生的思维空间。在教学中,我也曾尝试寻找一些生活当中利用切截的原理来工作的事例,如“地质探查”、“石油勘测”及“医学CT”的用途的录像片或相关的图片,因为这些事例会在学生面前展现出另外一种观念,并且更加贴近生活,同时又能增长科技知识,但可能是由于条件有限没能找到有关切截方面好的事例。虽然,缺少一些实际应用方面的事例,我将寻找切截原理应用方面的“难题”留给了学生,请同学们回家后去阅读寻找这一方面的有关资料和书籍,然后写一篇有关“截面”在现实生活的使用,课后学生们还是查找到一些相关资料,写的文章也很生动。 在课改教学中,我学到很多新的知识和,丰富了自己的教学内容和手段,体会到教师角色的转变在教学过程中与学生积极互动。师生的互相交流、互相启发、互相补充、互相学习甚至互相争论的过程,都是教师与学生分享彼此的思维的角度、思维的深度、思维方式和方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师生不但是在交流知识、交流方法,而且还是在交流彼此的体验、观念和情感,让课堂真正成为教师和学生实现自身发展和自己生命价值的舞台。教师作为平等交流中的首席,在引导学生走向知识的殿堂,促进学生成长的过程中,不断完善自我,不断地互相促进,彼此相互协调,共同发展,课堂教学才会真正成为师生共同成长的生命历程。 高二数学教学反思篇4 上个学期,根据需要,学校安排我上高二数学文科,在这一学期里我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在教学上虚心向老教师请教,结合本校和班级学生的实际状况,针对性的开展教学工作,使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经过了一学期,我对教学工作有了如下感想: 一、认真备课,做到既备学生又备教材与备教法。 上学期我根据教材资料及学生的实际状况设计课程教学,拟定教学方法,并对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尽可能的预先思考到,认真写好教案。每一课都做到“有备而去”,每堂课都在课前做好充分的准备,课后及时对该课作出小结,并认真整理每一章节的知识要点,帮忙学生进行归纳总结。 二、增强上课技能,提高教学质量。 增强上课技能,提高教学质量是我们每一名新教师不断努力的目标。因为应对的是文科生,基础普遍比较差,所以我主要是立足于基础,让学生学得简单,学得愉快。注意精讲精练,在课堂上讲得尽量少些,而让学生自己动口动手动脑尽量多些;同时在每一堂课上都充分思考每一个层次的学生学习需求和理解潜力,让各个层次的学生都得到提高。 三、虚心向其他老师学习,在教学上做到有疑必问。 在每个章节的学习上都用心征求其他有经验老师的意见,学习他们的方法。同时多听老教师的课,做到边听边学,给自己不断充电,弥补自己在教学上的不足,征求他们的意见,改善教学工作。 四、认真批改作业、布置作业有针对性,有层次性。 作业是学生对所学知识巩固的过程。为了做到布置作业有针对性,有层次性,我常常多方面的搜集资料,对各种辅导资料进行筛选,力求每一次练习都能让学生起到的效果。同时对学生的作业批改及时、认真,并分析学生的作业状况,将他们在作业过程出现的问题及时评讲,并针对反映出的状况及时改善自己的教学方法,做到有的放矢。 然而,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清楚地认识到我所获得的教学经验还是肤浅的,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也有一些困惑有待解决今后我将努力工作,用心向老老师学习以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以上几点便是我的一点心得,期望能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积累经验,以便尽快地提高自己的水平。 高二数学教学反思篇5 “吾日三省吾身”是我国古代的教育家对反思问题的最简洁表达。新课程标准颁布,为新一轮教学改革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教师的发展指明了道路,作为教师的我们,须认真学习新课程标准和现代教学教育理论,深刻反思自己的教学实践并上升到理性思考,尽快跟上时代的步伐。 一、教学观念上反思 课改,首先更新教学观念,打破陈旧的教学理念,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懂得还不等于己知,理解还不等于知识,为了取得更牢固的知识,还必须思考。”作为新课程推行的主体——教师,长期以来已习惯于“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而传统的课堂教学也过分强调了教师的传承作用,思想上把学生看做消极的知识容器,单纯地填鸭式传授知识,学生被动地接受,结果事倍功半。新课改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师生互动,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学生在老师引导下,主动积极地参与学习,获取知识,发展思维能力,让学生经过猜疑、尝试、探索、失败,进而体会成功的喜悦,达到真正的学!所以,现在教师角色的定位需是在动态的教学过程中,基于对学生的观察和谈话,“适时”地点拨思维受阻迷茫的学生,“适度”地根据不同心理特点及不同认知水平的学生设计不同层次的思考问题,“适法”地针对不同类型知识选择引导的方法和技巧。 二、关注初高中衔接问题 初教高一时,深感高中教材跨度大,知识难度、广度、深度的要求大幅高,这种巨大的差异,使刚从初中升到高中的学生一下子无从适应,数学成绩出现严重的滑坡,总感数学难学,信心不足。由于大部分学生不适应这样的变化,又没有为此做好充分的准备,仍然按照初中的思维模式和学习方法来学习高中数学知识,不能适应高中的数学教学,于是在学习能力有差异的情况下而出现了成绩分化,学习情绪急降。作为教师应特别关注此时的衔接,要充分了解学生在初中阶段学了哪些内容?要求到什么程度?哪些内容在高中阶段还要继续学习等等,注意初高中数学学习方式的衔接,重视培养学生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的良好心理素质,适应性能力,重视知识形成过程的教学,激发学生主动的学习动机,加强学法指导,引导学生阅读、归纳、总结,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善于思考、勇于钻研的意识。 三、教学中反思 教学中进行反思,即及时、自动地在行动过程中反思。教学过程既是学生掌握知识的过程,发展学生智力的过程,又是师生交往、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教学中的师生关系不再是“人、物”关系,而是“我、你”关系;教师不再是特权式人物,教学是师与生彼此敞开心扉、相互理解、相互接纳的对话过程。在成功的教学过程中,师生应形成一个“学习共同体”,他们一起在参与学习过程,进行心灵的沟通与精神的交融。波利亚曾说:“教师讲了什么并非不重要,但更重要千万倍的是学生想了些什么,学生的思路应该在学生自己的头脑中产生,教师的作用在于“系统地给学生发现事物的机会”。教学中教师要根据学生反馈的信息,反思“出现这样的问题,如何调整教学计划,采取怎样有效的策略与措施,需要在哪方面进行补充”,从而顺着学生的思路组织教学,确保教学过程沿着最佳的轨道运行,这种反思能使教学高质高效地进行。 教学时应注意,课堂回答问题活跃不等于教学设计合理,不等于思维活跃,是否存在为活动而活动的倾向,是否适用所有学生,怎么引起学生参与教学。教师必须围绕教学目的进行教学设计,根据学生已有的知识水平精心设计,启发学生积极有效的思维,从而保持课堂张力。设法由学生自己提出问题,然后再将学生的思考引向深入。学生只有经过思考,教学内容才能真正进入他们的头脑,否则容易造成学生对老师的依赖,不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和新方法的形成。有时我们在上课、评卷、答疑解难时,自以为讲清楚明白了,学生受到了一定的启发,但反思后发现,自己的讲解并没有很好的针对学生原有的知识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学生存在的问题,只是一味的想要他们按照某个固定的程序去解决某一类问题,学生当时也许明白了,但并没有理解问题的本质性的东西。 四、对学生学习方法的反思 就上面讲到的初高中数学存在巨大差异,高中无论是知识的深度、难度和广度,还是能力的要求,都有一次大飞跃。学生有会学的,有不会学的,会学习的学生因学习得法而成绩好,成绩好又可以激发兴趣,增强信心,更加想学,成绩越拔尖,能力越提高,形成了良性循环。不会学习的学生开始学习不得法而成绩不好,如能及时总结教训,改变学法,变不会学习为会学习,经过一番努力能赶上去;如不思改进,不作努力,成绩就会越来越差,当差距拉到一定程度以后,就不容易赶上去了,成绩一差会对学习丧失兴趣,不想学习,越不想学成绩越降,继而在思想上产生一种厌恶,害怕,对自我怀疑,对学习完全失去了信心,甚至拒绝学习。由此可见,会不会学习,也就是学习方法是否科学,是学生能否学好数学的极其重要的因素。 五、对小组合作学习的反思 我们应明确,合作学习这只是有效学习方式中的一种,教学中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等合理的选择教学行为和学习方式,要避免“将所有的原料配料放入合作学习之盘”。教师需关注学情,提前建立评价建体系,挖掘合作点,顺学而导,使学生掌握技能会合作,同时应提供充裕的合作学习时间,激活内因真正促发展。 在数学教学中需要反思的地方很多,没有反思,专业能力不可能有实质性的提高,教师要在数学教学过程中充分理解新课程的要求,不断地更新观念、不断探索,提高自身的学识和身心修养,掌握新的专业要求和技能,在教学过程中只有勤分析,善反思,不断总结,以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能力才能与时俱进,全面开展素质教育。 高二数学教学反思篇6 随着我们国家科学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高中数学教学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现今的高中数学教育已经取得丰硕的教学成果,在高中教育发展中展现出一片繁荣景象。在这取得硕果累累、繁荣景象的同时,高中数学在教学中还有一些弊端存在,有些问题仍然阻碍着数学教学质量的提高。大家都知道,这些存在的弊端对于高中数学教育的发展极为不利,如果不及时的对这些存在的瓶颈问题进行解决,一定会严重影响高中数学教育的顺利开展。为此,为了积极调动高中学生学习数学的积极性和增加他们的学习热情,并能主动的参与到教学中来,从被动的学习转变成主动的学习,一定要高度的重视高中数学教学管理工作现状中面临的困境问题。作为一名高中数学教师,更要看清现状,并行方设法找出存在的问题,然后理清思路,想方设法找到一条高中数学教学管理对策思路,只有这样,才能胜任这项工作,最终提高高中数学教学质量。因此,为了更好发展高中教育,提升高中数学教学质量,笔者针对高中数学教学目前的现状进行了如下思考分析,同时也给出了几点思考建议。 一、对于高中数学教学中存在问题形成的原因分析 1、按照新课改的要求,教师在教学中要培养学生自主探究能力,以及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但在实际的教学中,很多数学教师由于授课的班额很大,这对于提升学生自主探究能力和自主实践能力造成了一定影响。虽然教师在教学中极力的想按照新课改的要求来进行教学,但面对着班额大以及学生升学、考试的影响,在实际的教学中,对学生进行自主探究式和启发式教学很难落实。有些教师仍然是一直停留在对学生进行教与学的过程,这是造成问题出现的一个主要原因。 2、在教学中,很多教师对课改的领悟精神还有一些小小的偏差。很多教师在教学中仍然是教学的掌控者。实际上,在高中数学教学中教师首先要转变自身的教学方法着手才能成为共识,才能将新课改的要求落实到教学行动中。但在实际教学中,教师还未完成角色转变,在课堂上给学生们传授知识的过程中,仍然是课堂教学的主载者。教师要将课堂教学中的主载者变成引导学生的指引者,把课堂还给学生,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教师对于课改的要求在教学中未能真正落实到位,这也是造成高中数学教学中出现问题的原因之一。 二、高中数学教学现状中存在的缺陷问题 1、让学生过分自主,忽视教师的引导。丰富学生的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使学生学会学习,为终身学习和发展打下良好基础是高中数学追求的基本理念。在具体的教学中,存在忽视教师作用和学生过分自主的现象,由于教师作用的丧失,使学生的认知水平只在原地徘徊,导致课堂教学低效。教学过程是学生自主建构与教师引导相统一的过程。当学生遇到疑难时,教师要引导学生去想,当学生思路狭窄时,老师要拓宽他们的思路。总之,教师的引导是保证学生学习的方向性和有效性的重要前提。 2、缺少完善的课改意识在高中数学教学中,有很多教师在教学中未能按照我们国家提出的新课改要求来做,这也体现了对新课改要求的不够重视,有些教师在教学中按照要求来做,但也有一些教师由于受到班额普遍大、考试的影响,在教学中一直沿袭着传统的教学方式,仍然是停留在教与学的基础上,导致学生对高中数学厌烦,有的学生学习数学的时候甚至感到枯燥、乏味。 三、提高高中数学教学质量的思考建议 1、进行成功教学。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能否持久,与他们能否取得成功有很大的关系。根据学生的不同实际,创设适度紧张的气氛,设计难易适度的练习,尽量给每个学生创造良好的机会。成功教学其实也是一种情感教学。正如原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所说:“成功的欢乐是一种巨大的情绪力量,他可以促进儿童好好学习的愿望。”事实上,每个人都希望获得成功的喜悦,因此教师要爱护、关心学生,特别是成绩差的学生,要看到他们的点滴进步。那种动辄批评,或歧视差生的态度和做法,会极大地创伤学生的自尊心和积极性,是每个教师必须注意克服的。 2、为情景而设置情景。按照新课程标准,数学教材呈现“问题情景——建立模型——解释运用”的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要求教师的教学设计从学生的生活实际出发,创造学生熟悉的、喜闻乐见的生活情景或游戏活动,引导学生用数学眼光看待周围的事物,发现问题,培养数学问题意识。组织学生尽可能进行讨论、研究,通过操作、实践、模拟活动等让学生去经历、去感受、去体会,获得大量的直接经验,自主的建构知识,形成数学模型,这对于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四、结束语 从以上的阐述中可以看到,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学教育事业的迅猛发展,高中教育呈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同时高中数学教学成果也有了前所未有的提升。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会增多。根据高中数学教学现状来看,在教学中有很多问题存在,这对于高中数学教育教学发展来讲极为不利。为此要想加大提升高中数学教学质量,并促进高中教学与进一步发展,一定要高度的重视高中数学教学中存在问题形成的原因,同时还要看清高中数学教学现状中存在的缺陷问题,只有这样,才会找出一套合理并完善的以加大提升高中数学教学质量的思考对策。本文只是对高中数学教学做了几点思考分析,其实高中数学教学思考建议还有很多,由于字符的限制,只能简单的分析两种。在今后的高中数学教学中,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希望每一位教师都要尽职尽责,使出全身力气把这份工作做好。 高二数学教学反思篇7 期中考试结束了,我觉得本次考试的成绩不尽人意。针对此次考试中出现的一些现象和由此产生的问题,将前段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整改,使今后的教学工作能更好的开展,教学质量能有一个很大的提升。特反思如下: 一、考试分析: 本次期中测试题,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题目比较多,教师对学生能力的培养不足,导致学生应用理解能力较差,因此失分相当严重。另外,学困生的基础知识掌握较差,学习积极性不高,使他们的成绩普遍很低,还有就是,试前总是在赶教学进度,而没给学生复习巩固的时间,这也是成绩底下的一个原因。 二、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前段教学中很想让基础差的学生也能掌握一定的基础知识,提高一定的成绩,而忽视了对合格生和优等生的培养,在优等生的培养方面,没有做到持之以恒,在工作较忙时忽视了对他们的严格管理,导致学生认为老师对他们的学习成绩不是很在意,结果使学生的学习成绩不理想。 2、尽管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了思想工作,但不够到位,对懒学、厌学的学生没有及时正确的引导、培养、提高他们的兴趣,导致有些学生对学习失去了兴趣和动力,因而成绩不理想。 3、有时自己管不住自己,爱在工作期间开小差,没有把全部精力和时间用于研究教材、研究学生、研究新课改. 三、整改的措施: 在教学方法上,主要采取精讲多练,通过这次考试,在今后的教学中,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1、认真钻研教材、教法、课程标准,深入了解学生,以便有效地指导教学。 2、重视直观教学,实验操作,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探究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3、继续做好培优转差工作,提高优秀率、良好率、降低学困生率,使学生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4、采取各种积极地方法,督促学生互相帮教,共同与教师完成教学任务。 5、加强自我完善,不断学习理论知识充实自己的头脑,并且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搜集教育信息指导教学。 6、多听优秀教师、同科教师的课,吸取他们的闪光点来指导自己,发挥所有教师的智慧来指导教学。 总之,在以后的教学中,一定要努力,希望在下半学期,通过老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能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
2023-09-10 09:28:091